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經濟運行調節和信息化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編制並組織實施我縣工業和信息化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我縣工業和信息化的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組織制定工業和信息化專項規劃及行業規範,並負責指導、監督、檢查。
(二)監測分析全縣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測預警、信息引導,調節經濟日常運行;提出並實施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政策措施,監測調控政策執行效果,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向縣政府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工業、信息化應急管理和產業安全有關工作。
(三)負責推進工業產業結構調整,擬訂培育發展戰略性新興產業、生產性服務業、改造提升傳統產業的相關規劃和政策;最佳化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布局,推進工業和信息化融合發展;牽頭提出工業發展專項資金使用的重點領域和方向;協調推進全縣工業園區、塊狀經濟和產業集群發展,組織培育區域品牌。
(四)指導全縣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管理工作,擬定工業和信息產業投資規模和結構調控目標、政策及措施;申報、核准、備案新建工業投資項目、企業技術改造(含利用外資)項目;負責全縣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減排聯審工作;負責各級財政有關專項資金項目的申報、實施和督查工作;承擔技改投資項目進口和國產相關設備抵免稅初審上報工作;指導企業技術改造項目招投標活動;參與制定投資體制改革方案和重大工業建設項目投資的有關工作。
(五)指導企業技術創新和技術進步,提出相關的政策,組織實施國家、省、市有關重大技術攻關項目,推進企業技術創新體系建設,培育企業技術中心,組織實施重大裝備國產化和重大技術裝備、技術創新和應對技術壁壘專項;推動企業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和高新技術產業化;組織協調相關的產學研合作創新,參與指導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
(六)負責建立煤電油運等主要能源要素的綜合保障和協調機制;監測分析煤炭運行態勢和市場狀況,監測分析成品油的生產運行態勢,擬訂並組織實施有關保障政策和措施;負責煤炭經營企業資質審核的上報和煤炭運行秩序的監督管理,負責煤炭應急儲備的管理;組織推廣清潔油品的生產和使用。
(七)負責全縣電力運行管理,協調電力供需和電網運行中的有關問題;負責全縣電力電量綜合平衡和電力年度計畫編制及管理,監督指導電力調度;負責電力需求管理和有序用電,指導節約用電,牽頭處置大面積停電事件的調查工作,協調應急過程中的重大問題;按照許可權和分工,上報資源綜合利用和新能源發電項目;負責熱電聯產、集中供熱的改造建設;指導新農村電氣化建設;參與全縣重大建設項目的相關工作。
(八)負責全縣節能降耗和資源綜合利用的綜合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循環經濟、清潔生產、新能源推廣套用工作,擬訂相關的專項規劃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項目示範;負責全縣資源綜合利用認定的上報和監督管理;負責對高耗能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的節能審查和節能產品認定核准的上報;負責能源利用監察(監測)和執法工作;推進全縣新型牆體材料改革發展;推進全縣落後產能淘汰工作。
(九)培育發展生產性服務業,研究並提出相關政策措施;參與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的主輔分離,推進制造業和服務業融合發展,推動工業設計、現代物流、科技服務等現代服務業發展,推進生產性服務業功能區和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十)培育發展各種經濟成分的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制定並實施培育大企業大集團、行業龍頭企業的目標和政策措施;組織協調針對企業的治亂減負工作;指導企業管理創新、制度創新;組織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員素質提升工程;推進企業管理諮詢資質認定。
(十一)指導工業和信息化企業市場拓展和合作交流,協調和指導全縣利用內資工作及評價考核工作;開展工業和信息化的對外合作交流,按職責分工承擔融入上海等經濟合作交流相關工作。
(十二)負責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管理,提出工業和信息化行業規劃和相關政策,協調工業和信息化行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承擔產業信息發布和相關行業準入許可事項;指導協調利用電子信息技術改造傳統產業工作;組織信息服務企業的資質認證工作;管理和指導相關行業協會工作;負責縣級醫藥儲備及緊急調度;協調全縣繭絲綢工作。
(十三)負責國防科技工業的綜合協調和管理,組織協調國家和省市下達的國防科技工業高新工程、專項計畫和軍品科研、生產任務的實施,並提供保障服務;負責武器裝備科研生產許可審核的上報,承擔相關的保密資格審查認證上報;組織指導民用部門軍品配套工作,實施軍民兩用技術雙向轉移和產業化,指導軍民結合產業基地發展工作;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管理和生產環節的安全監管工作。
(十四)統籌推進全縣信息化工作,組織制定並實施相關的政策措施,協調全縣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審核協調全縣信息基礎網路發展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推進通信網、廣播電視網和計算機網等“多網”融合發展;指導推進全縣電子政務、電子商務和社會公共服務信息資源開發利用及信息化套用工作;組織協調信息與網路安全工作。
(十五)根據產業政策與技術發展趨勢,引導、扶持信息產業發展,推進電子信息產品製造業、軟體業和通信業的技術創新工作,指導產業結構、產品結構調整;貫徹國家、省有關信息產業行業技術標準,負責電子信息行業的產品質量監督與管理工作。
(十六)協調服務中小企業發展,提出促進中小企業發展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中小企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指導中小企業創業創新;指導和推進服務中小企業發展的投融資體系建設,指導和監管中小企業融資性擔保業務;指導促進中小企業產權交易與流轉、合作交流和市場拓展;負責中小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負責各級政府中小企業發展專項扶持資金、擔保及再擔保資金的申報、實施和稽查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分工
局長、黨組書記沈申
主持局黨組、行政全面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錢慧
負責嘉善縣歸谷園區管委會的工作,不參與經信局日常工作。
副局長、黨組成員王曙平
協助局長負責行政許可審批、非行政許可審批、工業投入、工業項目推進、工業企業技術改造和技術創新、新興產業培育等工作。分管產業投資科、行政許可科。
副局長、黨組成員 梁國忠
協助局長負責能源管理、用能監察、有序用電、節能降耗、循環經濟、牆體材料改革、工業企業資源綜合利用和局財務管理工作。分管資源能源科、能源監察大隊、新牆材辦公室。
副局長、黨組成員蘇建林
協助局長負責經濟政策研究、經濟運行分析與協調、先進制造業基地建設、土地節約集約利用、淘汰落後產能、企業管理與培育、企業服務聯動中心和中小企業融資擔保等工作。分管綜合經濟科、中小企業科。
副局長、黨組成員薛曉亮
協助局長負責工業園區的規劃和建設、縣外內資引進、融入上海、浙商回歸、生產性服務業、信息產業培育和發展、信息化行業管理和局政務信息報導和工程招標建設、物資採購等工作。分管園區投資科、信息化科。
紀檢組長、黨組成員王學武
協助黨組書記、局長負責機關黨建、紀檢監察、幹部人事、黨務(政務)公開、企業減負、信息檔案、老幹部管理、信訪維穩和法制建設等工作。分管辦公室、監察室。
正科級巡視員顧富林
協助局長做好有關重點工作。
機構設定
縣經信局設有辦公室、綜合經濟科、產業投資科、資源能源科、行政許可科、中小企業科、園區投資科、信息化科等行政科室。
辦公室:綜合協調局機關日常政務,建立健全局機關規章制度,負責全局規章制度和工作目標責任制執行情況的督查;負責局機關及所屬單位機構編制、人事管理、隊伍建設、效能建設、學習培訓、調研課題管理、外事、創建等工作;負責局機關黨群日常工作;負責機關重要會議的組織和文電、信息、保密、檔案、財務、信訪、宣傳和政務公開、安全保衛、行政後勤等工作;組織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負責局機關計算機網路建設和日常運行管理;組織、協調辦理縣委、縣政府交辦的督查任務。組織開展法規、規章和技術規範、行業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組織制定和審核全局行政規範性檔案;承擔行政複議與行政應訴工作;負責系統內普法和執法隊伍建設,指導企業法律顧問工作。
下屬單位
縣經信局設有縣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縣信息化推進中心、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縣能源監察大隊等四個履行行政職能或一定行政職能的下屬單位。
嘉善縣信息化服務中心(原名嘉善縣經濟貿易局信息中心)
為全縣經濟貿易發展提供信息服務。負責全縣經濟貿易信息的管理及服務。
嘉善縣能源監察大隊
對用能單位執行能源(節能)法律、法規、規章等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組織對全縣能源生產、加工、經營及利用情況進行指令性和周期性監察、監測;受理和查處違法、違規用能案件及行為;承擔節能產品與節能服務市場的監管;承擔能源品質監督抽查以及受理。
嘉善縣中小企業服務中心
為促進中小企業的發展做好服務工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鄉鎮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小企業法》,做好全縣中小企業的管理、服務工作。
嘉善縣牆體材料改革辦公室
發展新型牆材,服務城鄉建設。對全縣牆體材料生產、使用情況實施監督,加強對新型牆材研究開發、生產、推廣使用的指導和宣傳,負責信息交流和業務培訓,受理、處理有關舉報或投訴,徵收和返退新型牆體材料專項資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