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
嗅覺過敏的病因
(一)發病原因目前暫無相關資料
(二)發病機制嗅覺的分子生物學尚不清楚。鼻黏膜、嗅球、嗅絲神經病變引起嗅覺功能下降或喪失;而中樞神經系統連線部損傷,通常不伴發任何可發覺的嗅覺喪失。
由於胚胎期嗅神經在發生上的異常出現嗅覺的缺失。
偶爾,顳葉病變伴隨暫時或陣發性幻嗅。嗅覺喪失常合併味覺損害,這取決於食物和飲料中易揮發的物質。
流行性感冒引起的嗅覺損害為暫時性的。
腦膜瘤、轉移瘤或前顱凹動脈或額葉的浸潤性腫瘤.可壓迫嗅球和嗅束導致嗅覺損害。許多顱前凹的腫瘤以及鞍區、鞍旁的腫瘤侵犯嗅神經,出現嗅覺的減退與消失;額葉的病變如膠質瘤、腦膿腫等發展到一定的程度均能出現嗅覺的病變;少數情況下,顱內壓增高、腦積水、顱腦手術也能產生嗅覺的障礙。
顱腦外傷時,經篩板的嗅神經嗅絲可被撕裂,或嗅球被撕碎(挫傷)。由於顱前凹顱底的骨折涉及篩板,常出現單側的嗅覺的喪失,並可出現腦脊液鼻漏;在枕部受力的對沖性腦損傷時,挫傷主要集中在額葉的眶回,正好是雙側嗅神經的所在部位,表現為雙側的嗅覺的喪失,有時是持久性的。
Leigh和Zee(1991)報導在軍隊醫院留觀的1000例顱腦外傷病人,其中7.2%的人嗅覺有改變,4.1%嗅覺減退,3.1%部分嗅覺喪失。72例病人中僅6人恢復嗅覺,12人出現嗅覺倒錯。
Friedman和Merritt(1944)研究平民顱腦外傷,發現430人中11人(2.6%)有嗅神經受損,嗅覺缺失均為雙側受累,其中3人為暫時性嗅覺喪失,傷後2周內症狀消失。
檢查
嗅覺過敏的檢查診斷
1.腦脊液檢查。
2.其他必要的有選擇性的檢查項目包括:血常規、血電解質、血糖、尿素氮等。
1.顱底部攝片、頭顱CT及MRI檢查。
2.耳鼻喉科檢查及嗅覺檢查。
3.其他必要的有選擇性的輔助檢查項目包括胸透、心電圖等。
鑑別診斷
嗅覺過敏易混淆的症狀
臨床類型臨床尚無統一分類標準。常見類型有:
(1)嗅覺減退:嗅覺損害常表現為對嗅氣味刺激敏銳性的減退。
(2)嗅覺喪失:後天的嚴重的嗅覺損害,表現為對嗅氣味刺激的反應喪失。
(3)嗅覺缺失:先天的嗅覺缺失,表現為對嗅氣味刺激的無反應。
(4)嗅覺倒錯:表現為對嗅氣味刺激的錯位反應,但不伴有嗅覺敏銳性損傷。
(5)幻嗅:不存在客觀的嗅氣味刺激,患者卻嗅到了難以描述的通常為使人不愉快的氣味。
(6)嗅覺過敏:對嗅氣味刺激敏感性增加。
1.腦脊液檢查。
2.其他必要的有選擇性的檢查項目包括:血常規、血電解質、血糖、尿素氮等。
1.顱底部攝片、頭顱CT及MRI檢查。
2.耳鼻喉科檢查及嗅覺檢查。
3.其他必要的有選擇性的輔助檢查項目包括胸透、心電圖等。
緩解方法
嗅覺過敏的預防方法
嗅覺障礙的病人一般不會影響日常工作與學習,對於嗅覺障礙的患者應進一步檢查病因,進行對因治療。嗅覺過敏病人較少見,但根據曾經報導的病例,病人對嗅覺刺激十分敏銳,以致成為不適的根源。這種情況通常屬於精神症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