喬轉麗

喬轉麗

喬轉麗,陝西上訪女子被開大會示眾處理,法院院長主持,此後陷自卑生活。

基本信息

上訪事件

事情發生在2010年3月5日。那天早晨,段定梅、喬轉麗都被“接訪車”帶到了富平縣公安局治安 大隊。

42歲的段定梅,高中文化程度,因征地補償糾紛,曾將村組起訴至法院。她認為官司過程有問題 ,於是自己寫材料,2010年2月18日到北京上訪。

47歲的喬轉麗,則是與富平縣法院存在建築採光權等糾紛,2008年時兩次到北京上訪。今年2月, 是她第三次赴京。

在北京遞交了上訪材料後,兩人於3月4日被北京警方移交渭南警方。4名工作人員連夜將她們用專車遣返回鄉。

3月5日上午,在富平縣公安局做完詢問筆錄,段定梅被“警告”,喬轉麗則因重訪被處行政拘留十日。

被開大會示眾處理

“不得申辯不許說話” 3月5日下午約1點,縣政府廣場開始布置會場,設了“主席台”,扯起了橫幅:“富平縣涉訪違法 行為公開處理大會”。

“不得申辯不許說話”

近下午2時,段定梅、喬轉麗被帶上警車。民警提醒她倆“不得申辯、不準說話,否則會很難堪” 。

這時候,廣場上聚滿了人。廣場附近理髮店老闆估計,當時圍觀者有近萬人,多是路人。段定梅 的丈夫李志民也在其中,他估計有1萬四千人。

8月7日,一名富平縣的村幹部透露,3月5日當天縣裡通知了各鄉鎮、各村組的幹部去開會。

萬人大會“被露臉” 3月5日下午2時,公開處理大會開始。

萬人大會“被露臉”

主席台上坐了副縣 長以及縣政法委、縣法院領導。台下是富平各單位、鄉鎮村組的幹部們,外圈則都是圍觀民眾。

段定梅、喬轉麗被警察押著胳臂,站在主席台前,面向民眾。

據李志民回憶,當 天的大會,由縣法院院長宣布開始,由政法委書記宣讀兩人“違法上訪的案情”,公安局副局長宣讀 行政警告決定。

大會持續了近40分鐘。官員們宣讀完各種材料後,攝像機、照相機圍住段 定梅、喬轉麗一頓猛拍。

公開處理大會結束,民警將二人押上車,到看守所門口,放了段定梅。喬轉麗則被執行拘留。

從3月5日起,富平縣電視台滾動播出處理大會的新聞。3月8 日,段定梅看到了電視,次日,她立即去了省信訪辦,要求停播。看她哭個不停,接待人員打了電話 ,後來“新聞”停播。

開會由“集體”決定 在富平法院網上,關於“涉訪違法行為公開處理大會”目前仍有文章保存。

開會由“集體”決定

在一篇名為《富平縣法院化解涉法涉訴信訪案件的具體做法》的文章中,有如下段落:“針對個別上訪戶的違法上訪和無理纏訪,縣法院及時向縣委、人大、政府匯報,取得了黨委、政府的大力支 持,適時召開涉訪違法行為處理大會……”

8月5日下午,富平縣政法委副書記任繼文稱,公開處理大會是由富平縣“社會突出問題聯席會議辦公室”集體研究後給出的處理方案。“聯席會議辦公室”由一名常務副縣長掛帥,政法委書記任常務副組長,辦公室設在縣政法委。“這個公開處理大會是由縣政府決定的。”

期待恢復名譽

4月,她倆分別向富平縣公安局提出了行政複議申請,希望撤銷3月4日下達的行政處罰決定。5月底6月初,喬轉麗、段定梅分別收到決定書,申請被駁回。

段定梅開始時不想打官司。5月20日,她曾赴京,諮詢全國婦聯法律幫助中心和中國政法大學,兩家單位均回復,富平縣這一處理方式涉嫌嚴重侵犯公民名譽權。

段定梅也曾在指定接訪日找縣委書記,但她沒見到,“書記對面辦公室的女職員對我說,開‘批鬥會’是‘教育你們’。”

北京律師周澤(微博)聽了段定梅、喬轉麗的經歷後提出,無論她們是否違法上訪,富平縣“公開處理大會”都已涉嫌損害公民人格尊嚴,當事人可起訴縣政府侵犯名譽權。

9月14日,段定梅和喬轉麗向渭南市公安局再次提出行政複議申請,至今無結果。“沒有一個人向我們解釋。”,段定梅說,“他們一點悔意都沒有。”

11月7日,段定梅、喬轉麗她們還在商量著怎么討個說法。

喬轉麗盼著,有一天,縣裡會給她倆專門開一個公開道歉會,也要有上萬人參加,得在電視台連著播,“起碼得1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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