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什市教育局

根據中共喀什地委辦公室、喀什地區行署辦公室《關於修改喀什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喀黨辦發[2012]4號),設立喀什市教育局,為喀什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與喀什市教育工作委員會合署辦公,正科級。

現任領導

喀什市教育工委書記、黨組書記、副局長:何學暉

喀什市教育局局長:凱賽爾·阿不力孜

喀什市教育局工委副書記:胡光勇

喀什市教育局副局長:顧龍亮

喀什市教育局副局長:古力巴哈爾·阿布都熱扎克

主要職責

(一)、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

(二)、研究和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計畫,確定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和步驟,並組織、協調、實施。

(三)、加強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四)、綜合管理全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職業技術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

(五)、協調、管理、監督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雙語”教學工作,提高少數民族學生的漢語水平。

(六)、組織開展全市學生資助管理工作。

(七)、深化本系統體育、衛生、藝術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八)、負責教育系統人事、編制、勞動工資、離退休、加強教職工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專業技術職稱評聘、年度考核、人事檔案管理、崗位設定管理。

(九)、歸口管理教育及各類招生考試工作、普通大中專招生考試、普通大學的會考及自學考試工作。

(十)、會同有關部門做好畢業生就業的聘用工作。

(十一)、落實安全穩定責任,增強對直屬學校安全穩定工作的管理和監督,強化教育系統安全生產和維護穩定工作。

(十二)、負責教育系統各單位的布局規劃、危房改造、校舍基建工程項目、監督指導實施各類教育工程。

(十三)、負責教育物資計畫和國有資產監管,協調管理教育專項經費和教育基金、年度預、決算審核。

(十四)、負責教育教學裝備項目的申報、組織實施、教育信息化、遠程教育的普及和推廣、信息技術培訓、電教設備及實驗室儀器設備的裝備、調試、檢查、使用、維護、管理。

(十五)、負責本系統計畫生育、婦女及青少年健康教育,做好預防各種傳染病工作。

(十六)、負責全市“兩基”主要工作。

(十七)、承辦地區教育局和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職責調整

(一)、增加的職責

1、負責全市學生在寄宿制、營養餐、學生奶、中職和普高以及農村學前教育等各類經費補助及學生資助等方面的資助管理相關工作。

2、協調、管理、監督全市各級各類學校、幼稚園的“雙語”教學工作。

3、受理教育系統投訴舉報和申訴,調查處理違反黨紀、政紀和其他違紀行為,負責全系統紀檢和行政監察工作。

4、協助地區教育局組織內地新疆高中班和新疆區內國中班招考和管理工作。

5、協調、落實教育系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和安全生產、維護穩定以及師生、家長來信、來訪工作。

6、負責市教育系統各級各類學校布局規劃、危房改造、校舍基建工程項目,監督實施各類教育工程。

7、負責對全系統各類教育經費收支實施內部審計。

8、負責全系統教學設施、設備、實驗儀器的統計、採購、接收、維護、管理及培訓使用工作。

(二)、加強的職責

1、加強對各類民辦教育和社會力量辦學的審批、監督檢查、管理。

2、加強學前教育,組織、實施幼兒保教工作。科學合理的制定學前教育事業發展規劃,

3、加強學校德育和師生思想政治建設,做好教育系統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等各項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喀什市教育局設9個內設機構

(一)、黨政辦公室

綜合協調教育工委、教育局日常黨政事務;負責教育工委和教育局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查辦、督辦工作;負責文秘、翻譯、信訪、保密、檔案和機關資產等工作;負責各類檔案、報告的起草、修改、制定工作,撰寫、收集、局機關各類檔案、文稿的列印(複印)以及文印;負責機關辦公自動信息化建設工作,各類公文簽收、擬辦、傳閱、督查、落實、催辦等工作;負責機關公文的劃密、公文保密工作、公文交換和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負責來客接待及有關活動的聯絡和協調工作,辦理本系統以及上級交辦的來信來訪接待處理工作,承辦全系統及本機關的報刊征訂以及檔案的交換和投遞工作,管理教育工委、教育局的印鑑、介紹信、各類資料以及機關的電話和傳真。

負責教育系統機關和事業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受理教育系統投訴舉報和申訴,調查處理違反黨紀、政紀的行為;負責對所轄各單位的黨風廉政建設情況、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廉潔從政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

負責教育系統黨組織建設和黨員的教育與管理;負責教育系統婦女、兒童保健和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計畫生育工作。

(二)、組織人事辦公室

協調有關部門管理市教育系統幹部隊伍,負責教育系統人事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管理、教師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協調、承辦教育系統教師的招錄、聘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和工人崗位技術等級的晉升工作;負責教育系統績效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崗位聘任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優秀教師、教育工作者、特級教師的評選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教職工離退休和遺屬補助工作。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本系統後備幹部的培養、考察、選拔、任用。

(三)、計畫財務辦公室

統籌管理、指導教育核算中心工作;負責教育物資計畫和國有資產監管,協調管理教育專項經費和教育基金;負責教育系統帳務程式、年度財務預、決算的審核;負責教育系統項目資金帳套管理與核算工作;負責社會保障資金的核算與繳納;負責教育系統基本建設項目資金的核算、監督、管理、審計、項目資金的決算及固定資產的入賬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各類資金的國庫集中支付工作;各類教育專項資金以及各類建設項目基建專項資金的申請、管理、使用、審計等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政府採購匯總、申報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預算外資金的審核、申請、核撥工作。負責對學校財務預算、財務收支有關的經濟活動進行內審監督;審計教育系統預算內、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審計專項教育資金的籌措、撥付、管理、使用;負責有關領導人員的任期經濟責任、離任審計。

(四)、基礎教育辦公室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制定發展規劃和計畫,組織實施九年義務教育,監督檢查中國小教學用書目錄;研究基礎教育綜合改革,實施基礎教育發展和教育教學改革;制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和有關教學、教材及高中畢業會考、“雙語”教學、學前教育的政策制定;管理全市特殊教育工作,負責學校體育、衛生、藝術和國防教育,統籌管理普通中國小學籍,做好中小學生、外來務工人員子女就學安置工作;負責全市中國小及幼稚園體育、衛生、藝術和軍訓工作,做好衛生防病、健康教育、愛滋病預防工作;負責全市學前教育、中國小免費課本徵訂、發放和循環課本使用工作;負責組織開展各級示範性幼稚園創建評估工作。

(五)、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辦公室

統籌協調職業技術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實施職業技術學校教育改革,管理職業高中學生學籍,開展農牧民文化技術教育和掃盲工作;選審職業高中學校教材、教學大綱,提高教育教學工作水平;協調社保勞動部門,開展職業技能鑑定工作,申請審驗、發放職業教育畢業證和職業技術教育專業合格證;負責安排職業技術學校教師的專業培訓工作。

(六)思想政治教育(宣傳教育)辦公室

落實學校及幼稚園德育、思想政治教育、編印地方教材、精神文明建設和雙擁工作;組織實施並參與區、地、市級“德育達標學校”評估驗收和復驗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依法治校工作;掌握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思想教育活動;進行師德師風年度考核、教師培訓、觀摩、交流、評優選先等工作;組織開展學校校園文化建設及家長學校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幹部的政治理論和法制學習培訓。

(七)、規劃與項目管理辦公室

負責教育系統各單位布局規劃,制定、審定和建設項目單位基建工程項目方案;負責危房改造方案及各學校規劃審定和建設工作;負責編制教育各基建工程項目方案,教育基建投資,監督指導實施各類教育工程項目工作;負責工程前期準備工作,參與有關工程項目的項目建議、選址、劃撥土地、拆遷、補償、規劃、紅線、資金申請、工程進度、質量等前期工作,竣工驗收後工程資料的備案和入檔,協助審計部門完成決算,辦理固定資產入賬手續。

(八)、安全生產與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

負責教育系統的安全、穩定、綜合治理、集中整治、意識形態領域反分裂教育;開展交通安全、值班巡邏、普法、清理校園周邊環境和門面房、信訪、平安校園等工作;開展中國小、幼稚園食品衛生安全、消防安全、突發事件、淡化宗教氛圍、制止零散朝覲等項工作的部署安排、管理和監督;組織法制副校長到校講課,開展“法治學校”創建工作;負責教育系統 “格線化”治安巡邏防控工作及保全人員的培訓管理;監督管理學校、幼稚園的校車使用;檢查學校視頻監控設備的運行情況。

(九)、教育工青婦辦公室

負責教育系統基層團、隊工作理論指導和業務培訓,檢查、協調、督促基層團、隊工作,做好基層團隊組織建設、團隊員發展、團籍管理、團員民主評議等日常工作,以及“推優入黨”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團、隊工作先進個人和集體推薦、評選、表彰工作,對團內違紀違規人員的處理提出意見和建議;負責教育系統團費的收繳、上交工作。

組織教育系統基層工會工作,培訓工會幹部,做好勞模和先進工作者的推薦、評選、表彰工作;開展形式多樣的文體活動,負責全市中國小、幼稚園工會召開教代會、工代會和校(園)務公開工作;開展扶貧幫困“送溫暖”工作。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