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河縣地方稅務局

"(二)負責本地地方稅收、有關基金和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 (七)負責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強化稅收信息數據管理和套用。 (八)負責反避稅工作

商河縣地方稅務局於1994年8月6日成立,從1998年10月起,全省地稅系統實行省以下垂直管理。目前,商河縣地稅局內設辦公室、法規稅政科、征管和科技發展科、稅源管理科、收入核算和財務科、人事科六個科室,下轄稽查局、直屬局兩個分局,許商、玉皇廟、鄭路、賈莊、懷仁、龍桑寺六個中心所,商河地稅成立以來,廣大地稅幹部在縣委、縣政府和市局黨委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按照“依法治稅、從嚴帶隊、科學管理、共建和諧”的基本要求,強化措施,狠抓落實,各項工作取得了明顯成績。商河縣地方稅務局是履行全省地方稅收徵收管理服務職能的行政執法單位。目前主要負責營業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資源稅、城鎮土地使用稅、城市維護建設稅、印花稅、契稅、土地增值稅、耕地占用稅、房產稅、車船稅等稅種和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水利建設基金、文化事業建設費、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省政府開徵的基金費的徵收管理工作。主要職責有: (一)貫徹執行國家稅收法律、法規、規章和省、市局制定的稅收規範性檔案。(二)負責本地地方稅收、有關基金和規費的徵收管理工作。(三)參與研究本地的巨觀經濟政策,從稅收方面提出經濟調控的建議。(四)制定本地地方稅收徵收管理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進地方稅收徵收管理體制改革;負責本地地方稅務系統的行政執法檢查工作,防範稅收執法風險。(五)負責本地地方稅收稅源管理,加強地方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編制本地地方稅收規劃和年度計畫。(六)負責納稅服務體系建設,規範納稅行為。(七)負責地方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強化稅收信息數據管理和套用。(八)負責反避稅工作,負責重點稅源和地方稅收收入的檢查工作。(九)管理本單位的人事工作;管理本單位的財務經費、國有資產、裝備等工作;負責本單位教育培訓、思想政治工作和隊伍建設;負責離退休幹部職工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十)承辦市地方稅務局和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多年來,商河縣地稅局在省市局和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面對商河經濟發展現狀,立足本職,紮實工作,凝心聚力,積極作為,地稅工作連年邁上新台階,稅收收入由94年的1038.45萬元,增長到了2011年的33456萬元,為地方經濟的健康快速發展做出了應有的貢獻,多次得到各級領導的肯定和讚譽。縣局先後獲得“省級文明單位”、“省級青年文明號”、“省級巾幗文明示範崗”等21項省級榮譽,“市級文明單位”、“全市扶殘助殘先進集體”等123項市級榮譽,“優質服務工作先進單位”、“兩個文明建設先進單位”等171項縣級榮譽,湧現出了“全省地稅系統先進個人”和“泉城十大地稅稅官”等一大批先進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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