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1.09—1986.07,濱州醫學院醫學系醫學專業學生;
1986.07—1998.01,寧津縣人民醫院內科醫師、主治醫師、副主任,縣人民醫院副院長;
1998.01—2002.01,寧津縣人民政府副縣長(其間:2000.09—2001.07,在南開大學研究生課程進修班工商管理專業學習);
2002.01—2008.01,臨邑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2008.01—2011.04,德州市衛生局副局長;
2011.04—2011.11,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
2011.11—2012.02,德州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農工黨德州市委主委;
2012.02—2017.01,德州市政協副主席,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主任,農工黨德州市委主委;
2017.01—2017.02,德州市政協副主席,農工黨德州市委主委;
2017.02—2019.01,德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長,農工黨德州市委主委。
人物事件
違法被查
2018年11月12日,據山東省紀委監委訊息:德州市副市長商懷君涉嫌嚴重違法,接受省監委監察調查。
開除公職
2019年1月,據山東省紀委監委訊息:日前,山東省監委對德州市原副市長商懷君嚴重職務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調查。
經查,商懷君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禮金;違反組織紀律,隱瞞不報個人有關事項。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商懷君身為領導幹部,理想信念喪失,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山東省監委委員會議研究並報中共山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商懷君開除公職處分;由有關單位按規定撤銷其中國農工民主黨山東省委常委、德州市委主委職務;收繳其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
依法逮捕
2019年2月,山東省德州市人民政府原副市長商懷君(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山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山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聊城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聊城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對商懷君決定逮捕。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