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君書·開塞第七

民眾,而以別、險為務,則民亂。 故曰:民愚,則知可以王;世知,則力可以王。 民愚,則力有餘而知不足;世知,則巧有餘而力不足。

作品原文

天地設而民生之。當此之時也,民知其母而不知其父,其道親親而愛私。親親則別,愛私則險。民眾,而以別、險為務,則民亂。當此時也,民務勝而力征。務勝則爭,力征則訟,訟而無正,則莫得其性也。故賢者立中正,設無私,而民說仁。當此時也,親親廢,上賢立矣。凡仁者以愛利為務,而賢者以相出為道。民眾而無制,久而相出為道,則有亂。故聖人承之,作為土地、貨財、男女之分。分定而無制,不可,故立禁;禁立而莫之司,不可,故立官;官設而莫之一,不可,故立君。既立君,則上賢廢而貴貴立矣。然則上世親親而愛私,中世上賢而說仁,下世貴貴而尊官。上賢者以道相出也,而立君者使賢無用也。親親者以私為道也,而中正者使私無行也。此三者非事相反也,民道弊而所重易也,世事變而行道異也。故曰:王道有繩。
夫王道一端,而臣道亦一端,所道則異,而所繩則一也。故曰:民愚,則知可以王;世知,則力可以王。民愚,則力有餘而知不足;世知,則巧有餘而力不足。民之生,不知則學力盡則服。故神農教耕而王天下,師其知也;湯、武致強而征諸侯,服其力也。夫民愚,不懷知而問;世知,無餘力而服。故以王天下者並刑,力征諸侯者退德。
聖人不法古,不脩今。法古則後於時,脩今則塞於勢。周不法商,夏不法虞,三代異勢,而皆可以王。故興王有道,而持之異理。武王逆取而貴順,爭天下而上讓。其取之以力,持之以義。今世強國事兼併,弱國務力守,上不及虞、夏之時,而下不脩湯、武。湯、武塞,故萬乘莫不戰,千乘莫不守。此道之塞久矣,而世主莫之能廢也,故三代不四。非明主莫有能聽也,今日願啟之以效。
古之民朴以厚,今之民巧以偽。故效於古者,先德而治;效於今者,前刑而法。此俗之所惑也。今世之所謂義者,將立民之所好,而廢其所惡;此其所謂不義者,將立民之所惡,而廢其所樂也。二者名貿實易,不可不察也。立民之所樂,則民傷其所惡;立民之所惡,則民安其所樂。何以知其然也?夫民憂則思,思則出度;樂則淫,淫則生佚。故以刑治則民威,民威則無奸,無奸則民安其所樂。以義教則民縱,民縱則亂,亂則民傷其所惡。吾所謂利者,義之本也;而世所謂義者,暴之道也。夫正民者,以其所惡,必終其所好;以其所好,必敗其所惡。
治國刑多而賞少,故王者刑九而賞一,削國賞九而刑一。夫過有厚薄,則刑有輕重;善有大小,則賞有多少。此二者,世之常用也。刑加於罪所終,則奸不去;賞施於民所義,則過不止。刑不能去奸而賞不能止過者,必亂。故王者刑用於將過,則大邪不生;賞施於告奸,則細過不失。治民能使大邪不生、細過不失,則國治。國治必強。一國行之,境內獨治。二國行之,兵則少寢。天下行之,至德復立。此吾以殺刑之反於德而義合於暴也。
古者,民釱生而群處,亂,故求有上也。然則天下之樂有上也,將以為治也。今有主,而無法,其害與無主同;有法不勝其亂,與無法同。天下不安無君,而樂勝其法,則舉世以為惑也。夫利天下之民者莫大於治,而治莫康於立君,立君之道莫廣於勝法,勝法之務莫急於去奸,去奸之本莫深於嚴刑。故王者以賞禁,以刑勸;求過不求善,藉刑以去刑。

作品翻譯

開天闢地之後人類誕生了。在這個時候,人們只知道自己的母親卻不知道自己的父親,他們處世的原則是愛自己的親人,喜歡私利。愛自己的親人,就會區別親疏,喜歡謀求私利,就會心存邪惡。人多,又都區別親疏,心存邪惡為自己,那人類就會混亂。這個時期民眾都盡力制服對方來竭力爭奪財物,這樣就發生的爭鬥。發生了爭鬥又沒有一個正確的準則來解決,那人們就沒有辦法過正常生活。所以有道德的賢人確立了不偏不倚的正確標準,主張無私,因此人們喜歡仁愛這一準則。此時只愛自己親人的狹隘思想被廢除了,崇尚有才德之人的思想被確立了。凡是講仁愛的人,都把愛護、方便別人當作自己的事務,而賢德的人把推舉賢人當作自己的處世原則。人口眾多,而沒有制度,長期把推舉賢人作為治理準則,就會發生混亂。所以,聖人順應當時社會的發展形勢,制定了關於土地、財貨、男女等的歸屬權。名分確定了而沒有制度不行,因此設立了法令;法令確立了而沒有人來管理也不可,因此又設立了官職;官吏有了而沒有人統一領導不行,所以設立了君主。君主確立了崇尚賢德的思想就廢除了,而尊重顯貴的思想又樹立了起來。如此看來,遠古時代人們愛自己的親人而喜歡私利,中古時代人們推崇賢人而喜歡仁愛,近世人們的思想是推崇權貴而尊重官吏。崇尚賢德的人,所遵循的原則是推舉賢人,可是設立了君主的地位,使崇尚賢人的準則沒有用了。親近親人,是以自私自利為原則,而奉行不偏不倚的公正之道,使自私自利行不通了。這三個不同時代,不是做的事互相違背,而是人們原來遵循的規則有問題,所以人們原來重視的東西更改了,這是因為社會形勢變了,而人們所要施行的標準也就不一樣了。所以說:統治天下的原則是有規律的。
君主統治天下的標準是一個方面,而大臣輔助君主治理天下的標準又是一個方面,他們所奉行的的原則不同,而他們所遵行的準則卻只有一個。所以說民眾愚笨,那么智慧就能稱王天下;世上的人聰明,那么雄厚的實力就可稱王天下。民眾愚笨就會力量有餘而智慧不足;世上的人聰慧,就智七有餘有實力不足。人的本性:不懂就要學,力量用盡了就會服輸。所以神農教會人們從事農業生產而稱王天下,這是因為人們要學習他的智慧;商湯和周武王創造了強大的實力而征服了諸侯,這是屈服他的實力。民眾愚笨,心中沒有知識,就要向別人請教;貢人聰明,可是當用盡力量時就會屈服。所以靠智慧稱王天下的就會拋棄刑罰,用實力來征服諸侯的人就不用德政教化民眾。
聖人不效法古代,也不局限於現狀。效法古代就會落後於時代,局限於現狀就會阻礙社會民發展。周朝不效法商朝,夏朝不效法虞舜時代。三代統治方式不同,卻都能夠稱王天下。所以建立王業有一定原則,而守住王業的辦法卻不相同。周武王靠叛逆的方法奪取政權,卻又順從君主的原則來治理國家,用武力奪取天下,又崇尚謙讓的仁德思想;周武王奪取天下靠的是暴力,守業靠的卻是禮制。現在強國致力於用武力兼併別國,弱國所做的事是盡力防守,從遠古來說趕不上虞、夏兩個時代,而近古時代不遵循商湯、周武王的治國原則。像商湯、周武王那樣統一天的方法補被拋棄了,所以有一萬輛兵車的國家沒有不打仗的,有一千輛兵車的國家沒有不防守的。商湯、周武王統一天下的方法已經被塞堵很久了,可現在的君主沒有誰能開啟這些方法,因此,沒有出現第四個像夏、商、周三代那樣的朝代。不是英明的君主不能聽進去我的這番話,今天我願意用實際效果來說明這個道理。
古代的民眾淳樸又寬厚,現在的民眾乖巧而虛偽。所以在古代有效的方法就是把用道德教化民眾放在首位;現在治理國家有效的方法就是把法治放在前面而使用刑罰。這個古今不同的治理方法世俗之人是不能理解的。現在社會上所說的不義,就是要確定民眾所討厭的,廢除民眾的所喜歡的。現在二者名實皆不同,不可以不弄明白。確立民眾所喜歡的,那么民眾就會被他們所討厭的東西傷害;確立民眾所討厭的,那民眾就會享受他所喜歡的東西。憑什麼知道是這樣呢?人憂慮就思考,思考了做事就能合乎法度;人快樂就放蕩,放蕩了就會產生喜歡安逸的懶惰思想。因此用刑罰治理民眾就會畏懼,就不會有邪惡的事發生,沒有邪惡的事發生,民眾就可以享受他們的快樂了。用道義來教化就會放縱自己,民眾放縱自己就會作亂,民眾作亂就會被民眾所討厭的東西傷害。我所說的刑罰,就是實施道義的根本;而現在所說的義是暴亂的原因。治理民眾的人,如果用他們所討厭的東西去治理,最終民眾一定能得到他們的喜歡的;如果用他們所喜歡的來治理,民眾一定受害於他們討厭的東西。
政治修明的國家,刑罰多而賞賜少。政治混亂的國家,賞賜多而刑罰少。所以成就王業的國家,刑罰有九分,賞賜有一分。削弱的國家,賞賜有九分,刑罰有一分。人的罪過有厚有薄,所以朝廷的刑罰有重有輕;人的善行有大有小,所以朝廷的賞賜有多有少。這兩項是世人常用的法則。但是刑罰加在人民已經犯了罪的時候,奸邪就不會斷絕。賞賜用在人民所認為“義”的上面,那么犯罪的事就不能去掉。刑罰不能除去奸邪,賞賜不能遏止罪過,國家必亂。因此,成就王業的國君,把刑罰用在人民將要犯罪的時候,所以大的奸邪才不產生;把賞賜用在告發犯罪方面,所以小的罪過也不致漏網,治理人民能夠使大的奸邪不產生,使小的罪過不漏網,國家就治理好了。國家治,就必定強。一國這樣做,他的國家就可以單獨治安。兩國這樣做,戰爭就可以稍微停止。天下都這樣做,最高的道德就會重新建立起來。所以我認為殺戮、刑罰能夠歸於道德,而“義”反倒合於殘暴。
古代人們聚集在一起群居,秩序混亂,所以要求有首領。如此看來,天下的人之所以願意有首領,是為了追求天下安定。現在有君主而沒有法規,它的危害程度與沒有君主相同;有了法規而不能制止混亂和沒有法規相同。天下的人都不希望沒有國君,卻又喜歡超越他的法律約束,那么天下的人就都會感到不明白。對天下民眾來說沒有比國家安全的益處大的事,而治理國家沒有比確立君主的統治地位大的事。確立君主的原則沒有比施行法治的意義大的;實施法治的任務,沒有比除掉邪惡急需的了;去掉邪惡的根本沒有比嚴厲刑罰更厲害的了。所以稱王天下的君主用刑罰歸勸民眾;追究民眾的過錯,不理會民眾的善舉,用刑罰除掉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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