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我國政治經濟高度發展,文化藝術繁榮昌盛的鼎盛時期。從婚禮服裝上講,是歷代的佼佼者。衣服質地考究,造型雍容華貴,裝扮配飾富麗堂皇。在盛唐時期,國力興旺,與鄰國貿易、文化交流頻繁,形成了獨特的開放浪漫風格,這些從影視作品中可略見一斑。辦唐朝的主題婚禮,一定要選擇金碧輝煌的場地,會場布置也要儘可能的富麗堂皇,我們推薦的有太陽宮怡景園飯莊,頤和園聽鸝館等等,細節要安排妥當。
周《禮記·昏義》,規定六禮,即: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此後歷代大體沿襲這一禮制。
首先是納采。男方欲與女方結親,必請媒妁往女方提親,得到應允後,再正式向女家納“採擇之禮”。也就是俗話說的父母之命,媒妁之言。顧名思義,媒,指謀合二姓之人;妁,指斟酌二姓之人。媒人出來混,其實按照古代的行規,手上是要有傢伙的。一是斧,二是秤。有斧是源於《詩經·豳風·伐柯》中的詩句:伐柯伐柯,匪斧不克。取妻如何?匪媒不得。有秤,講究的是門當戶對。古人在門當戶對方面講究很多,比如有良賤不婚,例如賈寶玉不能娶晴雯當正室,賈璉不能扶正尤二姐都合其中之義。當然也有例外,比如宋代有榜下擇婿之風,正所謂書中自有顏如玉,只要中進士,自然有富家小姐自動送上門。類似現在考上公務員,就不愁沒有女人。
自然,還有另一種比較特殊形態的婚姻,比如涉外婚姻。大體來說漢唐時代的和親,不管皇室還是民間,相對是比較寬鬆的。唐朝中後期,控制的相對嚴格一些,比如規定,非常駐戶口的番人原則上是不能在當地娶妻的,即便是有唐朝綠卡的胡人娶了漢女,也不能帶回番地。邊境就更嚴,自從無憂城之變後(吐蕃嫁了個女子到唐朝的維州,生了兩個兒子,長大之後開關獻城與吐蕃,然後吐蕃改維州為無憂城。古龍的《陸小鳳》里鳳舞九天一節大概就是影射這段故事),就開始嚴管了。宋朝,也有個典故,慶曆增幣。遼要和親,宋回答,要女人沒有,寧肯給錢。不要說鼻涕宋,在這方面做的比漢唐可高多了。元朝制度,以張教主為例,如果娶的是趙敏,那他就自動入蒙古籍(從蒙)。娶小昭,那色目MM就降一個等級(從夫)。娶周止若,沒問題。娶殷離,那時是沒問題,現在小熊就要舉報他近親結婚。娶殷楊氏,那他可就真要後悔,不管在蝦米時代,都要算通姦。明朝,重八哥蔫壞,不許留在中原漢地蒙古,色目人族內自行婚配,只許與漢人通婚,看上去互不吃虧,實際上娶胡姬的不少(比如明末守寧武關的周遇吉,老婆就是蒙古人),但肯嫁女兒去放羊的,卻不多。清朝,只許旗人娶漢女,不許旗女嫁漢人。這就不厚道了。
說完幾種特殊情況,繼續說納采禮儀。最重要的一環,就是奠雁。在按六禮而行的婚姻中,除了納徵(下聘)以外,其餘五禮均需男方使者執雁為禮送與女家。因為雁是侯鳥,隨氣候變化南北遷徙並有定時,且配偶固定,一隻亡,另一隻不再擇偶。古人認為,雁南往北來順乎陰陽,配偶固定合乎義禮,婚姻以雁為禮,象徵陰陽和順,也象徵新娘的忠貞專一。切記,一定要是活雁,事後還要放生的,不然不吉利 。當然,即便是在古代,大雁也不容易入手,所以可以用鵝,也可以是雉鳥代替。別的禮物就不多說了。
過了納采,接下來就是問名。男方遣媒人到女家詢問女方姓名,生辰八字。取回庚貼後,卜吉合八字。卜吉凶。庚貼里的花活可就多了。比如生肖就有講究,例如,女性忌諱屬虎,屬羊。當然,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那時沒有身份識別系統。女方事先請術士改庚帖,可算是家常便飯。比如虎有上山虎,下山虎之分,大體可以改作牛或兔。所以說女性年齡實在難猜。清稗類鈔里有一則笑話,有個女的虛改庚帖,“。。。。。。任杭州太守時,妻受四品封。叔子卒後十餘年,諸子將為母稱七十觴,先期營辦,恭人笑止之云:某日,非吾真生辰也。"可怕啊,娶得這么個太太,實在是人生一大不幸。抄一首生肖歌,大家欣賞:子鼠見羊萬年愁,不叫白馬見青牛,虎見巳蛇如刀割,兔子見龍不長久,酉雞不與犬相見,亥豬不可見猿猴。別的還有很多說頭,就不一一列舉了,免得煮酒里嫁不出去老姑娘們對小熊有意見。天地良心,小熊可是最尊重婦女的。
雙方合過八字,覺得可以,那就進入下一個環節:納吉。男方問名、合八字後,將卜婚的吉兆通知女方,並送禮表示要訂婚的禮儀。也要行奠雁禮。也是下正式婚書。有一整套簽字等等程式。現在大概算是登記以及婚前財產公正程式。
然後是第四步,納徵 。也叫納幣。通俗一點,就是送聘禮。各代價碼是不太一樣的。早期,用帛淄,然後金,銀,不一而足。南宋《夢梁錄·嫁娶》里記載:上戶金一兩,銀五兩,彩緞六表里,雜用絹四十匹。中戶金五錢,銀四兩,彩緞四表里,雜用絹三十匹。下戶銀三兩,彩緞三表里,雜用絹一十五匹。 近代就更不用說。順便說說大陸老電影裡的一個細節,一個八路上前方,情妹妹大多會向他要一個鞋樣子,代表這門親事就算定了。 這其實和古風有點關係,古人男方會送絲線這些玩意,女方回禮就是鞋襪這些,象徵和諧的意思。反過來看國軍老電影,大多送一方手帕蝦米的。不是小熊羅唆,這就不吉利。送鞋底,一來有好口彩,二來實用,跑的快,跳的高,還很舒適,即便是閃都比別人閃的帥。手帕呢,揮舞投誠?捂傷口?血書遺囑?怎么看怎么不吉利。
送過財禮,下來就是請期 。算好良辰吉日,就準備娶新媳婦過門。然後即是最重要的一步。
親迎。簡而言之就是新郎親自迎娶新娘回家的禮儀。新郎親迎,古代是要御車至女家,儐相贊引拜其岳父母以及諸親。裡頭禮節一套,然後迎新娘出來上車,新郎御輪三周,先歸。新娘乘後車,女家親屬數人伴送,稱“送親”。注意新娘所乘之馬車,一般都由女方自備,事後三月要由男方送回。謂之“反馬”。 也就是現代意義上的三個月試用期過了,才能正式上崗。不是處女還可以退貨,這點最符合中國文化的的核心精神。好!!!!古時還有催妝詩,障車等等說頭。比如,唐朝時雲陽公主出嫁,男方儐相是陸暢,作的催妝詩是:“雲安公主貴,出嫁五侯家。天母親調粉,日兄憐賜花。催鋪百子帳,待障七香車。借問妝成未,東方欲曉霞”。 宮女們因為覺得陸暢操吳音,才思敏捷,都願跟他開玩笑,宮中才女宋若蘭、宋若昭作詩道:“十二層樓倚碧空,鳳鸞相對立梧桐。雙成走報監門衛,莫使吳歈(吳地的歌曲)入漢宮。”陸酬曰:“粉面仙郎選聖朝,偶逢秦女學吹簫。須教翡翠聞王母,不奈烏鳶噪鵲橋。”(古代就這么風雅,儐相公然和伴娘中的TWINS調情)。現在不行,無厘頭的成分居多試看。誤區一,拜堂亂拜,現在說得夫妻對拜,說得是兩個人頭碰頭,大大這可不是梁山泊上鴛鴦盜結義啊,古禮,女的先拜,男方回禮,如是者四,這才是王道,夫道,正道。此外說說拜堂地點誤區,所謂青廬結拜,其實是北朝禮俗,在唐朝的時候經過變革,才改在堂上。《世說新語》里記載漢朝時,曹操與袁紹去劫了別人的青廬,攪鬧婚禮,其實是劫外國人的婚禮,類似於今天中國人衝進教堂去搶個洋妞。誤區二,亂穿衣服。現如今,國人習慣亂穿,中式婚禮,旗袍配唐裝,(天啊,難道是紅白喜事一起辦?),沒見過正宗的中式婚禮著裝嗎,鳳冠霞帔,這種高級貨怎么也比民國四馬路的職業標準套裝強的多。西式婚禮,戴錯花環(一不是野戰排,二不是參加奧運會,三不是至尊寶,戴錯位置,形勢,到底是為什麼),戴錯戒指(訂婚,結婚都搞不清楚),穿錯婚紗(明明是新媳婦,偏穿老姑娘出嫁的顏色)。誤區三,新房交杯酒,又稱合卺。古語有“合卺而醑”,卺的意思本來是一個瓠分成兩個瓢:“以一瓠分為二瓢謂之卺,婿之與婦各執一片各執一片以醑。(由此類推,葫蘆娃一定要禁播)。男方要記住,喝完之後,要把杯子倒過來,取陰陽和順之意。不然這輩子就要被老婆欺負了。還有鞋子要放好,不能被老婆鞋子踩到。衣服也不能被壓到等等。
當然新婚之夜最重要的是,驗紅。先抄一首小令,代言男人之苦:
今夜盛排席宴,
準擬尋芳一片.
春去已多時,
問甚紅深紅淺?
不見,不見,
還你一方白絹。
至於如何驗紅,嘿嘿,小熊下次再說。累了,先歇會。
婚禮禮儀中,入洞房之後,還有若干注意事項。
其一,卻扇,古時,新婦多用扇遮臉,需待交拜後去之。稱為“卻扇”,和前面說過的催妝詩一樣,男方也要做卻扇詩。抄一首:
不須面上渾妝卻,留著雙眉待畫人.
城上風生蠟炬寒,錦帷開處露翔鸞,
巳知秦女升仙態,休把圓輕隔牡丹.
莫將畫扇出帷來,遮掩春山滯上才.
若道團圓似明月,此中只須放桂花。
當然,要是卻扇之後,發現是鍾無鹽再世,那你也只有把希望寄托在驗紅了,頂好是貨不對版,可以退貨。
其二,合髻,也稱作“結髮”,象徵夫妻和睦,永結同心。“結髮”的具體操作方式歷代不同。秦漢時的“結髮”,就是新郎親手解去新娘在娘家時所結的許婚之纓,即系頭髮的彩帶,重新梳理頭髮後再為之繫上。隋唐以後的“結髮”,是男女雙方各剪下少許頭髮,挽成“合髻”,一般都是馬上交給新娘保存起來。唐代女詩人晁采的《子夜歌》云:“依既剪雲鬟,郎亦分絲髮。覓問無人處,綰作同心結”。世人常用“結髮”、“合髻”作為夫妻結合的代稱,甚至特指為“原配”(亦稱“元配”)夫婦。(還有一種輔助措施,叫做上頭,指是在出嫁前一天晚上,由娘家人梳頭。記得港產TVB老片裡,經常有這樣情節,一邊梳一邊唱,“一梳梳到頭,牽手到白頭.二梳梳到尾,舉案又齊眉...,”當然港劇里有這樣的橋段,代表這段婚禮一定不成功,大多在第二天婚禮上,不是槍聲響起,就是車禍血癌,有情人注定不能成眷屬)
此外,還有若干禁忌,比如,揭蓋頭,一定要用秤桿,用手不行的,龍鳳花燭,一定要成雙,而且終夕不能熄滅,經常看見影視劇這樣的情節,新郎甲一口吹滅了蠟燭,擁新娘乙入帳中,這在古人說來,就叫野合。驗紅,一定要用白巾,那位說了,用紅巾喜慶可不可以,小熊建議你不如用綠巾好了,省得麻煩。
針對隋末戰亂之後戶口稀少,經濟蕭條的狀況,為增殖人口,發展經濟,唐政府制定了早婚早育的婚姻政策。貞觀初年,唐太宗頒布《令有司勸勉庶人婚聘及時詔》,規定男年二十,女年十五,皆得婚娶。開元中又規定男年十五,女年十三為婚姻界限。
唐代婚禮所須遵守的儀節很多,一般有納采、問名、納吉、納徵、請期、親迎六種,稱為“六禮”。納采是男方托人送禮品於女家,表示願意和女家結親。問名是男女雙方交換正式年庚,其中包括生辰八字及各自三代及主婚人的姓名、榮銜、里居等,俗稱小定。納吉是男方送訂婚禮物於女方,主要是女子本人所用的衣飾。納徵是男方將論婚時所定的財帛錢幣送與女家,又有納幣、下財、大聘等稱呼。請期是男方將擬定的婚期寫在帖上,並備上禮物送與女家,若禮物收下,則表示同意婚期,若不收,則須另擇吉日。親迎是新郎親率鼓樂、儀仗、彩輿等,迎娶新娘以歸。婚姻在總體上表現出奢侈鋪張的特點。
唐代婚姻大多仍須經父母之命和媒妁之言,但男女雙方並非唯命是從,任人擺布,而是有著一定的自主挑選。受六朝遺風影響,注重門第仍是唐代婚姻的重要觀念,講究門當戶對。同時,在社會開放的大環境下,貞節觀念比較淡簿,離婚再嫁比較平常,一些婦女至有三嫁、四嫁者,他如未婚少女私結情好,有夫之婦另覓新歡者也不乏其人。
唐代盛行厚葬之風,且愈煽愈烈,上自皇室王公、百官勛臣,下至閭閻百姓,無不如此。唐代喪制仍遵古禮,分為斬衰、齊衰、大功、小功和糹思麻五種,稱為五服。斬衰在五服中最重,衣服是最粗的麻布製成,不修剪邊沿,使斷處外露。凡兒子及未嫁女為父,妻為夫,重孫為祖父,均須服斬衰,服期三年。齊衰之服用粗麻布製做,邊沿修剪整齊。凡曾祖父母和高祖父母死,均服齊衰,服期五至三月不等。大功之服用熟麻布做成。凡堂兄弟、未嫁堂姊妹、已嫁姑姊妹及已嫁女為伯叔父母、兄弟等,均服大功,服期九月。小功之服亦用熟麻布製成,較大功為細。凡為同宗的曾祖父母、伯叔父母、堂伯叔父母等均服之,服期五個月。糹思麻在五服中最輕,用細麻布製成。凡為本宗高祖父母、曾伯叔祖父母、族伯叔父母、族兄弟等均服之,服期為三個月。在服喪期內,不得釋服舉樂,並須辭去一切官私事務,每日舉哀哭泣。但若公務急需,亦可提前終止服喪,赴官視事,時稱“起復”、“奪情”。
唐代喪禮往往不即發喪,而是死後入殮,停柩待葬一段時間,主要是等待親屬奔喪和朋友弔唁。待葬時間長短不一,有數日、數月甚或數年的。弔唁時須穿白衫,親屬則視親疏而服五服,祭祀時則多燒紙錢。入葬前,還要占卜葬地吉凶,察看墳地風向水流的形勢,謂之擇吉地,相關葬書多達一百二十多種。在當時的吐蕃、回紇、突厥等少數族政權地區,還有殉葬、火葬、天葬之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