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任職位
1964-1969大慶採油二部工人;
1969-1973大慶採油二部四十八隊隊長、指導員;
1973-1975大慶採油二部革委會副主任、黨委副書記;
1975-1978黑龍江省勞動局副局長;
1978.9-1984.11共青團黑龍江省委副書記、黨組副書記(1983-1985中央黨校學習);
1985-1986黑龍江省旅遊局局長、黨組書記;
1986-1992黑龍江省委組織部副部長;
1992-1993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
1993-1997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
1997-1998黑龍江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黨組書記,省委政法委書記;
1998.1-1998.3黑龍江省委政法委書記,省法院黨組書記;
1998.3-1998.4黑龍江省委政法委書記兼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1998.4-2001.7黑龍江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兼省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主任;
2001.7-2003.5吉林省委常委,組織部長;
2003.5-2003.8吉林省委副書記、組織部長;
2003.8-2004.7吉林省委副書記、組織部長、省委黨校校長;
2004.7-2007.5吉林省委副書記、省委黨校校長;
2007年當選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
2007年5月起不再擔任中共吉林省委副書記,常委. 現任吉林省老幹部大學校長。
2008年1月任吉林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書記。
2010年6月任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
事件
2011年2月16日上午,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閉幕。大會表決通過了《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關於接受唐憲強辭去吉林省第十一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請求的決定》。2011年3月,出任吉林省慈善總會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