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賓德·辛格

哥賓德·辛格,錫克教第十代祖師。也是祖師制的最後一名祖師。生於巴特拿,為德格·巴哈都爾之子,9歲繼承祖師職務。執教期間主要業績是:1、建立“卡爾薩”(khalsa)的宗教社團。“卡爾薩”意味“純潔”,凡錫克教男女信徒均要受“劍的洗禮”,用雙刃劍攪水灑身,這標誌著把鋼鐵的意志和祖師的教誨融於一身。然後便成為卡爾薩社團的成員。在卡爾薩中實行嚴格的民主制,高低種姓一律平等。2、建立“五K”制的教規,規定凡加入卡爾薩的教徒必須遵守以下5種戒律,即蓄長發(Kes)、加發梳(Kangha)、佩短劍(Kirpan)、戴手鐲(Kara)、穿短褲(Kachh)。由於五種戒律均以“K”字打頭,故稱“五K”制。另外還規定男教徒在名字後面要加上“辛格”(Singh,獅子)一詞;女教徒在名字後面要加上“考兒”(Kaur,公主)一詞。並規定不準吸菸,不準與穆斯林婦女發生性關係,不準飲酒等。3、重新編輯聖典《阿底·格蘭特》,將其父德格·巴哈都爾的59首讚歌和56節詩收入其中。4、宣布取消世襲的祖師制,規定今後祖師的職能和權力均歸聖典和卡爾薩大會。錫克教的領導人一律在卡爾薩中產生。他一生從事錫克教的改革活動,並繼續抗擊莫臥兒軍隊的進攻。1708年9月當哥賓德·辛格在南德地區布道時,一名冒充是祖師忠誠信徒的帕坦族武士於20日深夜潛入他的臥室,乘祖師向他祝福時,刺傷了他。半個月後,哥賓德·辛格因傷口復發去世。該刺客即是被王室收買的賈斯邁德·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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