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市外事僑務辦

對俄處協助、協調有關部門與主管地區、國家在多領域裡開展廣泛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接待我市黨政等機關邀請的外賓;負責接待中央各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及全國各省、市委託接待的外國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及民間團體;負責市領導出訪的有關事宜;負責與有關國家建立友好城市工作。 日本處協助、協調有關部門與主管地區、國家在多領域裡開展廣泛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接待我市黨政等機關邀請的外賓;負責接待中央各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及全國各省、市委託接待的外國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及民間團體;負責市領導出訪的有關事宜;負責與有關國家建立友好城市工作。 亞非處協助、協調有關部門與主管地區、國家在多領域裡開展廣泛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接待我市黨政等機關邀請的外賓;負責接待中央各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及全國各省、市委託接待的外國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及民間團體;負責市領導出訪的有關事宜;負責與有關國家建立友好城市工作。

主要職能

外事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對外方針、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規以及市委、市政府關於外事工作的指示和決定;提出全市涉外工作重大問題的處理建議;審核全市各部門、各單位報請國家、省、市審批的外事檔案;監督檢查全市外事方針政策和涉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的落實情況;協調全市的重大外事工作和涉外活動;負責處理或協助處理全市重大涉外事務。
2、制定全市外事工作的規章制度和工作規劃;指導各區、縣(市)和各部門、各單位的外事工作;圍繞全市經濟建設和對外開放進行外事調研;利用對外交往渠道為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服務。
3、負責統籌安排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領導的外事活動,承辦市領導的出訪和邀請外國相當於我市現職副市級以上人員來訪事宜。
4、負責對全市因公出國(境)和邀請外國相應人員來訪的審批、審核,出具出國任務批件,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的護照(通行證)、外國簽證(簽注);負責日本駐瀋陽總領館委託的赴日自費留學研修的初審並代辦簽證;辦理應邀來訪外國人士的簽證通知、函電、涉外認證及其它領事業務;了解和檢查因公出國(境)人員在國外的活動情況和出訪結果並督促其向外交部、市委、市政府提交出訪情況報告。
5、負責組織接待來訪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和來我市進行公務活動的外國駐華外交人員;管理和接待來我市採訪的外國記者。
6、管理我市與外國友好城市、友好交流關係城市和其它友好單位的交往活動,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促進並指導全市民間對外交往工作。
7、負責對全市外事幹部、涉外人員進行外事政策和外事紀律教育;組織外事幹部和涉外人員的政策業務培訓;配合紀檢、監察和保密部門檢查外事紀律的執行情況;協同有關部門查處涉外違紀案件。
8、配合和協助有關部門做好對外宣傳和民眾性外事教育工作,提供關於國際形勢、對外政策和重大國際問題的有關材料和對外表態口徑;會同審核重要涉外報導和其它文稿。
9、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外事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僑務工作職能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僑務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並負責監督檢查貫徹執行情況;調查研究我市籍華僑居住國的僑情和僑務工作開展情況;制定全市僑務工作的長遠規劃。
2、歸口管理僑務工作,對有關部門和區、縣(市)制定的涉及華僑華人和歸僑僑眷的有關政策及所開展的工作進行必要的統籌協調。
3、根據國家的有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引進華僑華人和港澳同胞資金、技術、人才工作。
4、根據中央對外宣傳工作的基本方針和市委、市政府關於對外宣傳工作的指示和決定,開展對華僑華人的宣傳和文化交流工作,聯繫華僑華人傳播媒介、文化社團並支持其工作。
5、會同有關部門依法保護歸僑僑眷的合法權益,開展歸僑僑眷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管理華僑回國安置和港澳同胞回內地定居及其在內地眷屬的工作;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的社會救濟和扶貧工作。
6、按有關規定,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事宜的審核、審批工作和對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
7、指導全市各級僑務部門的業務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和民眾團體的僑務工作;指導各級僑務部門辦好僑辦、僑屬企業工作;維護僑資企業的合法權益。
8、配合有關部門通過僑務工作渠道開展對台工作。
9、承辦市政府和上級僑務部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秘書處
協助辦領導對有關工作進行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負責辦機關文電、會務、信訪、信息、保密、應急、公文處理、安全保衛、提案和議案辦復、大事記、檔案、統計管理工作及審核相關部門和單位重要外事規定、外事請示等工作;負責政務公開、目標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行政後勤管理工作;負責辦機關和所屬單位人事、工資、機構編制、獎懲、培訓、專業技術職務評聘等管理工作;負責辦機關和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協調各區、縣(市)和市直各部門外事工作,承辦市委外事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具體工作。
文化新聞處
負責審核、報批境外的外國記者、港澳記者來我市採訪的申請;負責向有關方面提供關於國際形勢、我對外方針政策調整和一些重大國際問題的宣傳材料及對外表態口徑;負責外事僑務網站建設和維護工作。
領事處(出國審批處)
負責外國駐我使領館人員來訪的接待工作和駐我市領事工作機構的管理工作;負責來華外國人重大涉外事件的處理,參與我市出國人員在境外發生的重大涉外事件的處理;辦理領事認證工作;負責對涉及國家安全問題的涉外事宜提出政策建議;協調境外非政府組織在華活動管理工作;負責出國(境)團組中我市人員的審核、審批和報批;負責全市因公出國人員的護照頒發、加注、申辦外國簽證和為持公務護照來華的外國人辦理簽證延期工作;負責全市因公護照的管理工作;參與同護照有關的重大案件的處理工作。
歐亞處
協助、協調有關部門與主管地區、國家在多領域裡開展廣泛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接待我市黨政等機關邀請的外賓;負責接待中央各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及全國各省、市委託接待的外國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及民間團體;負責市領導出訪的有關事宜;負責與有關國家建立友好城市工作。
美大處
協助、協調有關部門與主管地區、國家在多領域裡開展廣泛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接待我市黨政等機關邀請的外賓;負責接待中央各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及全國各省、市委託接待的外國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及民間團體;負責市領導出訪的有關事宜;負責與有關國家建立友好城市工作。
對俄處
協助、協調有關部門與主管地區、國家在多領域裡開展廣泛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接待我市黨政等機關邀請的外賓;負責接待中央各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及全國各省、市委託接待的外國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及民間團體;負責市領導出訪的有關事宜;負責與有關國家建立友好城市工作。
日本處
協助、協調有關部門與主管地區、國家在多領域裡開展廣泛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接待我市黨政等機關邀請的外賓;負責接待中央各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及全國各省、市委託接待的外國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及民間團體;負責市領導出訪的有關事宜;負責與有關國家建立友好城市工作。
朝韓處
協助、協調有關部門與主管地區、國家在多領域裡開展廣泛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接待我市黨政等機關邀請的外賓;負責接待中央各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及全國各省、市委託接待的外國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及民間團體;負責市領導出訪的有關事宜;負責與有關國家建立友好城市工作。
友協處
指導我市社會民間團體對外交往工作;促進對外民間經濟、貿易、社會、教育、科技合作,推動人才交流;開展對外民間文化交流;為我市城市與外國城市建立友好關係提供諮詢、協調管理和辦理對外結好的報批手續;負責市對外友協的日常工作。
亞非處
協助、協調有關部門與主管地區、國家在多領域裡開展廣泛的交流與合作;負責組織接待我市黨政等機關邀請的外賓;負責接待中央各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及全國各省、市委託接待的外國國賓、黨賓、重要外賓及民間團體;負責市領導出訪的有關事宜;負責與有關國家建立友好城市工作。
僑政處
會同有關部門依法維護歸僑僑眷和華僑在國內的合法權益;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對歸僑僑眷的扶貧救濟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歸僑僑眷知識分子工作及海外重點人在國內眷屬的工作;負責僑務信訪工作;負責協調有關部門制定發展僑務經濟工作的優惠政策;負責對華僑華人、港澳同胞捐贈事宜的審核、審批工作和對受捐款物使用的管理工作。
外聯處
負責對海外華僑華人、港澳同胞及其社團的聯絡、邀請、接待工作;負責海外華僑華人、港澳同胞的資金、技術、人才的引進工作;負責調查研究有關國家和地區的僑情;開展涉僑經濟、科技、宣傳、文化合作與交流工作;協調涉僑經濟投訴工作;配合有關部門開展僑務對台工作;歸口管理全市涉及港澳事務工作;起草我市涉港澳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
駐京聯絡處
負責正市級領導出訪的報批工作;負責全市因公出國團組在京申辦簽證、來訪的外國團組在北京中轉的各項服務工作;承擔市政府外事僑務辦公室在京的各項聯絡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紀檢監察室
負責機關和所屬單位的紀檢、監察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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