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爾濱工程大學碩博連讀研究生培養工作的規定(試行)

五、課程學習 1、學位課程(不少於21學分) 2、非學位課程(不少於15學分)

校研字(2005)27號
為加強對博士研究生創新能力的培養,提高我校博士生培養的質量,使研究生教育適應我國國民經濟高速發展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和國家教育部有關檔案規定,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特對碩士和博士連讀研究生(以下簡稱碩博連讀生)培養制定本規定。
一、培養目標

培養碩博連讀生必須堅持德、智、體全面發展的方針,要求做到:
1.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掌握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和鄧小平理論的基本原理,遵紀守法,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質和科研作風,有獻身於科學的事業心、合作精神和創新精神,能積極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事業服務。
2.掌握本學科堅實寬廣的基礎理論和系統深入的專門知識;至少掌握一門外國語,能熟練地閱讀本專業該語種的外文資料,並具有一定的套用該語種的寫作能力和進行國際交流的能力;具有獨立從事科學研究工作的能力,能在科學或專門技術上做出創新性的成果。
3.身體健康,符合規定的體檢標準。

二、學習年限

碩博連讀生的學習年限一般為4年至5年。其中碩士課程必須在1年內完成,總的課程學習時間一般不超過2年。

三、培養方案

有博士學位授予權的學科應制定本學科的碩博連讀研究生培養方案,培養方案除課程與學分安排和博士生資格認定外,與博士生培養方案的內容和要求基本一致(參見《哈爾濱工程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管理辦法》)。培養方案應由學院(系)學位評定分委員會討論通過,經學院(系)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報研究生院審核、備案後實施。

四、培養計畫

碩博連讀生在導師(碩導、博導一般應為同一人)指導下,根據本學科碩博連讀生培養方案要求,結合本人的特點和研究方向的需要,在入學後的1個月內制訂培養計畫,經導師、學院(系)主管領導審定後報研究生院備案。
培養計畫表是導師指導碩博連讀生學習的依據,也是對碩博連讀生畢業和授予學位進行審查的依據。培養計畫確定後,碩博連讀生和導師應嚴格執行。在執行培養計畫的過程中,若因特殊原因提出修改者,必須於變動課程開課學期內前兩2填寫選課更改單,經導師和學院(系)同意後報研究生院培養辦公室備案。

五、課程學習

碩博連讀生的課程由碩士生課程和博士生課程兩部分組成,課程學習的基本標準為修滿40個學分(碩博連讀生原則上不做碩士論文,若要取得碩士學位,其培養計畫按本人碩士、博士2個計畫單獨執行,即修讀的課程要符合相應碩士、博士培養方案規定的課程,不再執行碩博連讀獨立的培養計畫,在制訂培養計畫時作好安排),各學院(系)可在此基礎上確定不低於基本標準的學分要求。碩博連讀獨立的培養計畫中學分的基本組成如下:
1、學位課程(不少於21學分)
(1)馬克思主義理論課(碩士課程) 3學分;
(2)現代科技革命與馬克思主義(博士課程) 3學分;
(3)第一外國語 3學分;
(4)碩士基礎理論課及專業課 不少於6學分;
(5)博士基礎理論課及專業課 不少於6學分。
2、非學位課程(不少於15學分)
3、必修環節 4學分
學科綜合考試 1學分;
專業外語考試 1學分;
學術活動 1學分(參加3次學術活動);
學術報告 1學分(做1次學術報告)。

六、學籍、學費和待遇

1、碩博連讀生經批准後於第三學期正式取得博士生學籍。
2、碩博連讀生需交納碩士階段的全部學費的二分之一,取得博士學籍後按當年博士生學費標準交納學費。
3、碩博連讀研究生入學按碩士研究生註冊,按碩士研究生待遇。碩博連讀生取得博士研究生學籍後,其碩士生待遇自行終止,享受國家及學校有關博士研究生待遇(包括住宿條件、獎學金、培養經費、指導教師工作量等)。

七、博士生資格認定與篩選

碩博連讀生第一學期有1門(含1門)以上課程不及格者,取消碩博連讀資格。
在入學後的第三學期9月,由各學院(系)對碩博連讀生進行一次全面考核,對碩博連讀生是否具有博士生資格予以認定並進行篩選。具體要求和認定程式如下:
1.考核要求
碩博連讀生在碩士階段若出現以下任一情況,為不通過,其博士學籍予以退學。
(1)沒有完成培養計畫中規定的碩士課程者;
(2)有1門以上(含1門)碩士課程不及格者;
(3)違反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受到警告以上(含警告)處分。
2.認定程式
(1) 資格認定在碩博連讀生入學後的第三學期9月以學院(系)為單位進行,組成5人左右的考核小組,集中審議認定本學院(系)碩博連讀生的博士生資格。
(2) 碩博連讀生本人填寫資格認定申報表,由學院(系)教務辦對申報表中的成績審查確認後,交導師如實填寫對碩博連讀生科研能力、科研作風、思想品德的綜合意見,再直接交考核小組。
(3) 考核小組按考核要求認真進行面試,並結合面試結果作出通過或不通過的結論,由考核小組負責人和學院(系)主管領導簽字後報研究生院備案。
(4) 對於經學院(系)審議和研究生院複議,確認不符合博士生資格認定條件者,其博士學籍予以退學;但符合碩士生要求者,補齊碩士生課程及學費,可隨同屆碩士生經開題報告通過後進入學位論文階段,學制和待遇同碩士生;不符合碩士生要求者,按學籍管理的有關規定處理。

八、綜合考試

碩博連讀生在確認其博士生資格之後的1年內進行綜合考試。其形式和要求同博士生。

九、學位論文工作

學位論文工作是碩博連讀生培養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對碩博連讀生進行科學研究或承擔專門技術工作的全面訓練,是培養研究生創新能力,綜合運用所學知識發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能力的主要環節。碩博連讀生應選擇學科前沿領域或對我國經濟和社會發展有重要意義的課題,突出學位論文的創新性和先進性。為確保論文的進度和質量,要求做到:
1.碩博連讀生入學後在導師指導下確定研究方向,通過查閱文獻、收集資料和調查研究確定研究課題,並在第五學期結束前完成開題報告。
2.對學位論文的開題報告及其它要求詳見《哈爾濱工程大學攻讀博士學位研究生培養工作管理辦法》。

十、本規定解釋權在校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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