詞目
品秩
拼音
pǐn zhì
出處與詳解
以俸祿作為官員品級的標準。依次為上公、公、中二千石(九卿一級,月俸一百八十斛谷)、二千石(月俸一百二十斛谷)、比二千石(月俸一百二十斛谷)、千石(月俸八十斛谷)、比千石、六百石、比六百石等。
1、官品與俸秩。
①《後漢書·皇后紀贊》:“其(公主)職僚品秩,事在《百官志》。”
②《晉書·職官志》:“諸公及開府位從公者,品秩第一,食奉日五斛。”
③唐 張喬 《送龐百篇之任青陽縣尉》詩:“品秩台庭與,篇章聖主聞。”
④ 宋 蘇轍 《謝復官表》:“伏念臣憂患餘生,老病兼至;廢黜雖久,尚沾品秩之餘。”
⑤清 昭連 《嘯亭續錄·御營制度》:“其次大小官員扈從人等,皆按旗分品秩安立行帳。”
2. 泛指等第、次序。
《書·舜典》“百姓不親,五品不遜” 唐 孔穎達 疏:“品,謂品秩。一家之內尊卑之差,即父母兄弟子是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