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定義
品牌貿易(Brand Trade)[1],是指建立在品牌優勢(Brand superiority)基礎上的貿易形式。所謂品牌優勢,是指通過提供排他性的選擇理由,將目標顧客從選擇的困難中解脫出來,即降低目標顧客的選擇成本,從而使目標顧客排他性的認牌選擇。正是品牌優勢形成了品牌貿易,使目標顧客關注的焦點從商品本身即物質利益,轉到了品牌所隱含的情感利益,從而使目標顧客形成強大的認牌選擇,而不再關注該品牌的實體產品的生產者。
2 要點
品牌貿易產生的首要條件是要建立品牌優勢,即通過品牌建設將品牌打造成單一品類的代言,最大限度地降低消費者的選擇成本,從而使他國的消費者不假思索地進行選擇和購買。
參考閱讀:1.《BCSOK:品牌建設體系》(孫曰瑤 曹越 劉華軍著) 經濟科學出版社 2009年版
2.《品牌經濟學原理》(孫日瑤 劉華軍著)經濟科學出版社 2007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