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品牌是專有的品牌
品牌是用以識別生產者或銷售者所提供的產品或服務的。品牌擁有者經過法律程式的認定,享有品牌的專有權,有權要求其他企業或個人不能仿冒,偽造。這一點也是指品牌的排他性,然而我們國家的企業在國際競爭中沒有很好的利用法律武器,沒有發揮品牌的專有權,近年來我們不斷看到國內的金字招牌在國際市場上遭遇的尷尬局面:“紅塔山”在菲律賓被搶注,100多個品牌被日本搶注,180多個品牌在澳大利亞被搶注,……如此等等人們應該及時反省,充分利用品牌的專有權。
(二)品牌是企業的無形資源
由於品牌擁有者可以憑藉品牌的優勢不斷獲取利益,可以利用品牌的市場開拓力、形象擴張力和資本內蓄力進行不斷發展,因此我們可以看到品牌的價值。我們並不能像物質資產那樣用實物的形式表述這種價值,但它能使企業的無形資產迅速增大,並且可以作為商品在市場上進行交易。
1994年世界品牌排名第一的是美國的可口可樂,其品牌價值為359.5億美元,相當於其銷售額的4倍。到1995年可口可樂的品牌價值上開到390.50億美元,1996年又上升為434.27億美元。
我國的品牌創造雖起步較晚,但國內的名牌發展較為迅速,像雲南紅塔集團的“紅塔山”,浙江杭州的娃哈哈,山東青島的海爾,四川綿陽的長虹集團,等知名品牌的價值也很不菲,我們從1998年以評估為例:“紅塔山”的品牌價值為386億元人民幣,“海爾”的品牌價值為245億元人民幣。
品牌作為無形資產其價值可以有形量化,同時品牌作為商品交易,比如有以品牌入股形式組建企業,有了以品牌的號召特許經營,更有加盟到名牌門下,以圖發展。
(三)品牌轉化具有一定的風險及不確定性
品牌創立後,在其成長的過程中,由於市場的不斷變化,需求的不斷提高,企業的品牌資本可能壯大,也可能縮小,甚至某一品牌在競爭中退出市場。品牌的成長由此存在一定風險,對其評估也存在難度,對於品牌的風險,有時由於企業的產品質量出現意外,有時由於服務不過關,有時由於品牌資本盲目擴張,運作不佳,這些都給企業品牌的維護帶來難度,對企業品牌效益的評估也出現不確定性。
(四)品牌的表象性
品牌是企業的無形資產,不具有獨立的實體,不占有空間,但它最原始的目的就是讓人們通過一個比較容易記憶的形式來記住某一產品或企業,因此,品牌必須有物質載體,需要通過一系列的物質載體來表現自己,使品牌有形式化。品牌的直接載體主要是文字、圖案和符號,間接載體主要有產品的質量,產品服務、知名度、美譽度、市場占有率。沒有物質載體,品牌就無法表現出來,更不可能達到品牌的整體傳播效果。優秀的品牌在載體方面表現較為突出,如“可口可樂”的文字,使人們聯想到其飲料的飲後效果,其紅色圖案及相應包裝能起到獨特的效果,再如“麥當勞”其黃色以拱形“M”會給人們多在的視覺效果?
(五)品牌的擴張性
品牌具有識別功能,代表一種產品、一個企業,企業可以利用這一優點展示品牌對市場的開拓能力,還可以幫助企業利用品牌資本進行擴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