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碩縣中學情況簡介
由於各鄉中學合併於縣區成立第二中學,和碩縣中學更名為和碩縣第一中學。
2001年3月和碩縣委、縣政府為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最佳化教育結構,改善辦學備件,結合縣情,將和碩一中、二中、三中實行民漢合校合併成為和碩縣中學。和碩縣中學現有在校生1941名,50個班級,在職教職工232人。
和碩縣中學國中部承擔著縣城國中、全縣蒙語言,維語言國中生義務教育重擔,有國中生1134人,30個班級,其中漢語言15個班,724名學生,維語言9個班,293名學生,蒙語言3 個班和蒙漢雙語3個班,117名學生。近幾年來我校教育教學質量逐步提高,漢語言中考、統考處在全縣前列,蒙語言、維語言中考統考處在全州前列,雙語教育走在全縣前列。
和碩縣中學高中部承擔著我縣高中教育重任,現有高中生807人,20個班級,其中漢語言13個班,514名學生,維語言7個班,293名學生。近幾年來我校高中教育發生巨大變化,成績逐步提高,生源逐年增長,高考會考成績不斷提高,贏得了社會各界和上級部門和廣泛好評
和碩縣中學現有一支232名在職教職工的師資隊伍,其中漢回教職工117名,維吾爾族教職工73名,蒙古族教職工42名,中學高級職稱教師53名,中級職稱教師78名,初級職稱教師56名,是一支團結協作、開拓全新、務實求真的師資隊伍。
普通教育,職業教育學校學籍、畢業證審核工作辦理程式
一、審核範圍
( 一 ) 國小、國中各年圾、高中階段教育學籍
1 、八縣轄區內所屬的國小、國中學籍由以上各縣教育局負責審核。庫爾勒市、石油教育分局 (庫爾勒片區 ) 國小、國中,州直國小、州直各學校國中學校 ( 部 ) 由庫爾勒市教育局負審核。
2 、塔西南、 馬蘭、農:師學校各學段學籍審核,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隸屬的教育行政部門負責。
3 、全州普通高中、中等職業,技工學校的學生的學籍由州教育局負責安排審核.
( 二 ) 國小,國中各年級、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
1 、八縣轄區內所屬的國小、國中畢業證由以上各縣教育局負責安排審核驗印後由學校發放.庫爾勒市、石油教育分局 ( 庫爾勒片區 ) 國小、國中,州直國小、州直各學校國中學校 ( 部 ) 由庫爾勒市教育局負責安排審核驗印後由學校發放。
2 、塔西南、 馬蘭、農二師學校各學段學籍審核,根據屬地管理原則由隸屬的教育行政部門負責審核驗印後由學校發放。
3 、普通高中畢業證由各普通高中學校提出申請報州教育局會考辦審核,州教育局辦公室驗印後由學校發放。
4 、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學生根據自治區教育廳有關規定辦理畢業證,並將畢業證發放名冊報州教育局備案。
國小、國中各年級、普通高中學生的畢業證書由自治區統一印製,由州教育局相關業務科室負責管理。
二、審核
( 一 ) 國小、國中各年級、高中階段教育學籍審核
每年 3 月中下旬對六年級、初三、高三年級進行審核。 10 月中下旬對國小、初、高中各年級進行審核。
( 二 ) 國小、國中、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審核、發放
1 、國小畢業證審核發放時間每年六月下旬,國中畢業證審核發放時間每年七月初。
2 、普通高中根據會考時間安排兩次畢業證審核發放時間即每年的六月應屆畢業生畢業證審核發放,九月份中旬補考學生畢業證審核發放。
3 、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學校的畢業證審核、發放與自治區的要求同步。
三、審核要求
( 一 ) 國小、國中各年級、高中階段教育學籍審核要求
1 、國小一至五年級、初二、初三、高二、高三年級, 以原有學籍冊為準,對學生變動情況進行認真核實,分類填寫轉入、轉出登記表。
2 、高中轉入的學生必須提供地州以上教育行政部門簽章的轉學證、中考成績證明、普通高中錄取證明及會考成績證明。
3 、國小、國中轉入的學生必須提供原學校出具的轉學證;轉出的學生必須提供對方學校出具的轉學回執或接收函,否則按流失學生處理。
4 、 一年級新生實行入學通知書編號、學籍號、畢業證號統一,以入學通知書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入學通知名冊為準造冊,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無入學通知書的學生 , 暫不編號造冊,須填寫《 xx 年國小學校招收的未經教育局批准的無入學通知書名單》, 由縣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後,按規定辦理。
5 、初一新生實行“三號統—”, 以升學卡及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錄取名冊為準造冊。未經教育行政部門批准的無升學卡的學生,暫不編號造冊,須填寫《 xx 年國中學校招收的未經教育局批准的無卡學生名單》,由縣市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審核後,按規定辦理。
6 ,高一新生實行“四號統一”,分類填寫《 xx 年普通高中學校正式錄取統一編號報導註冊學生名單》、 《 xx 年普通高中學校招收的未參加巴州地區中考的外地學生名單》。未按規定要求填寫的,不予辦理。
州局、各縣市教育局將嚴格拄照“確保穩定、重點突出、區別對待、分類解決”的原則嚴格審查,對取得學籍的學生進行統一編號註冊。沒有取得學籍的學生,不列入學校正式名冊,按社會青年報考會考及相關考試,其考試成績不計入學校成績,不能代表學校參加體育、學科等各類競賽,
( 二 ) 國小、國中、高中階段教育畢業證審核要求
1 、國小.國中各學校要桉照學籍號順序編造學生的畢業考試成績或補考真實成績,綜合素質評定及體質健康檢查記錄花名冊,並認真填寫《 xx 年高中畢業生畢業證申請表》
2 、普通高中各學校依據州教育局會考辦發放的學生會考成績、學校對學生綜合素質評定匯總將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統一進行造冊,並認真填寫《 xx 年高中畢業生畢業證申請表》.
3 、中等職業學校、技工學校學生根據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的要求及時將畢業生的成績花名冊、登記表上報。
4 、畢業證的審核發放嚴格執行集體審核,按時審核,嚴禁畢業生單獨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