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爵位修飾
清初有八和碩貝勒,即八方亦即八部落長之意,亦可理解為八大貝勒,清宗室封爵第一級為和碩親王。清代的皇后之女封固倫公主,嬪妃之女和由中宮撫養的宗室之女封和碩公主。宗室中有封爵者之女皆稱格格,其中親王女稱和碩格格,即郡主,郡王女稱“多羅格格”為縣主,多羅貝勒女亦稱“多羅格格”為郡君,貝子女稱“固山格格”為縣君,鎮國公和輔國公女稱“格格”為鄉君。公以下其他宗室女皆謂“宗女”。若為側室所生,均依次降二等。公主和格格的丈夫稱為額駙(滿語efu音譯),即漢語的駙馬。固倫公主之夫為固倫額駙,和碩公主之夫為和碩額駙;格格之夫依次為郡主額駙、縣主額駙、郡君額駙、縣君額駙、鄉君額駙。
清太宗皇太極繼位後,於崇德元年(1636年),始仿明制,皇帝女兒開始稱為“公主”,並規定皇后(即中宮)所生之女稱“固倫公主”(滿語gurun,意為國家),妃子所生之女及皇后的養女,稱“和碩公主”。 兩種封號強調了嫡庶之別。
和碩公主,宗室中有封爵者之女皆稱格格,其中親王女稱和碩格格。
和碩親王,簡稱親王。清朝宗室和蒙古外藩爵位的第一等爵。宗室唯皇子、皇兄弟可以獲得此爵位。外藩中只有蒙古“汗”一級的領主才可以獲得這個爵位。
蒙古地區“旗”
清朝蒙古對盟旗制度中的旗也稱為和碩,意義相似代表地方基層行政區劃。外藩蒙古王公爵位也有和碩親王、郡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