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
1899 年,26個國家在海牙舉行了第一次世界和平大會,會議決定在這裡成立常設的國際仲裁法庭,以調停和仲裁各國之間的糾紛。於是,美國企業界巨頭安德魯·卡內基捐款 150 萬美元,採用法國設計師設計、荷蘭建築師修改的建築方案,由各國捐贈的建築和裝飾材料建成。1907 年奠基,1913 年竣工,命名為和平宮。目的
這座宮殿之所以被命名為和平宮,是為了表達它對解決爭端和維持世界和平的重要性。1946年,國際法庭第一次開庭。這個法庭也作為聯合國的司法機構,解決其成員國之間的爭端。它同時也是戰爭罪行的審判地點。
簡介
和平宮是一座棕紅色的宮殿式建築,兩層,帶有兩座尖聳的高塔。和平宮正面是由 9個大拱門組成的走廊,西邊聳立的鐘塔是附近最高的建築物。底層的拱頂大廳全部採用大理石修建,並飾以金色浮雕,地面由乳白色和淺藍色大理石組成圖案。在大廳中間的主樓道正中,坐落著一尊美國贈送的司法女神石雕,背襯用彩色玻璃鑲嵌而成的 3 扇落地窗。
樓下兩側有一個大法庭和兩個小法庭。走廊里陳列著各國贈送的禮品,其中有一個中國贈送的比人還高的、紅木底座的景泰藍花瓶。
大法庭正面中間為法庭席,後面排列著十餘把高背椅,這是法官和助手的席位。審理重大案件時,全體法官都出庭。法庭內有 100多個座位,供公眾與記者旁聽。而一樓的兩個小法庭都只有 4個法官的座位,主要處理一般性糾紛和預審。二樓有法官會議室和辦公室,其中名為“日本室”的會議室,全部陳列和布置都由日本捐獻。和平宮建成後的第二年,就爆發了第一次世界大戰,戰後成立的國際聯盟,在這裡設立了國際司法常設法庭。它與原來的國際仲裁法庭都是國際聯盟下屬的司法機構。二次大戰後,這兩個法庭改名為國際法院,成為聯合國的司法機構。聯合國的會員國都是國際法院的成員。
和平宮內的國際法圖書館是一家公共圖書館,它是世界上最大的收藏法學書籍的圖書館。藏書除國際法專著外,還有國際政治、各國法律、各種條約和外交檔案等。圖書館先後為設在和平宮內的仲裁常設法庭、聯合國國際法院和海牙國際法學院等提供服務。
國際法學院成立於 1923 年。1950 年後,各國學習國際法的學生,每年可到這裡來參加考試,通過後即可授予學位。和平宮是世界著名國際法專家薈萃之地,許多重要的國際公約都是在這裡開會通過的。例如《和平解決國際爭端公約》、《海戰時中立國權利義務公約》 以及關於處理非法劫持飛機的公約等,這些公約都被簡稱為《海牙公約》 。
國際法院
International Court of Justice (ICJ)Cour internationale de Justice (CIJ)
國際法院是聯合國的主要司法機構,院址在荷蘭海牙的和平宮,亦稱“海牙國際法庭”。它依據《聯合國憲章》和所附的《國際法院規約》於1946年4月成立。
國際法院主要功能是對各國提交的法律爭端根據《聯合國憲章》規定以及有關條約及公約做出判決,或對聯合國其他機構提出的法律問題提供諮詢意見。國際法院是民事法院,只受理主權國家之間的爭端,它沒有刑事管轄權,不能審判個人,例如戰犯。按照有關規定,只有當事國一致同意提交國際法院的法律爭端,國際法院才能做出裁決。
所有聯合國成員國都是國際法院規約的當然參加國。非聯合國會員國經聯合國安理會建議並取得大會同意後,也可作為規約參加國,如瑞士。
國際法院由聯合國大會和聯合國安理會選出15名不同國籍的法官組成,包括正副法院院長各一名。法官不代表任何國家。他們的任期為9年,每3年更換三分之一。當選的法官應具有在本國擔任最高司法職務的資格或者是公認的國際法權威。院長任期3年。法官與院長均可連選連任,任職期間享有外交特權、外交豁免權和相關便利。
根據規約,國際法院受理各當事國和《聯合國憲章》或任何現行條約及公約中所特定的一切案件(屬於國內管轄的案件不予受理)。法院還可以就聯合國大會、安理會和經大會授權的聯合國其他機關及各專門機構提出的任何法律問題發表諮詢意見。各當事國向國際法院提出訴訟案件原則上是自願的。國際法院以出席法官的過半數來決定司法判決。如當事國一方不履行國際法院的判決所規定的義務,當事國的另一方可提請安理會確定應當採取的措施以執行判決。
國際法院的主要機構有簡易程式分庭、預算和行政委員會、關係委員會、圖書館委員會、修訂國際法院規約委員會和國際海洋法庭等。
官方網站 http://www.icj-cij.org/
中文官方網頁 http://www.icj-cij.org/homepage/ch/
丹麥和平宮
菲登斯堡宮(Fredensborg)(丹麥)十八世紀初,菲特烈四世國王(Frederik IV, 1699-1730)感到,與當時在丹麥流行的明亮的義大利建築風格相比,菲特烈堡宮顯得小而陳舊。他喜歡伊斯魯姆湖(Esrum)湖的秀麗靜謐,也為了紀念丹麥和瑞典戰爭的結束,1720年,他下令在伊斯魯姆湖畔興建了菲登斯堡宮。這個名字的直譯就是“和平城堡”。也有人稱為“和平宮”。該宮經過數次擴建,其建築風格迥異多姿。
從正門看過去,菲登斯堡宮給人的印象是雅致、開放,不象菲特烈堡宮和克隆堡宮那樣象座城堡,而象一座和平的農村莊園。從宮裡可以看到丹麥第一大湖,伊斯魯姆湖的綺麗風光。王宮花園以許多大理石雕塑和菩提樹大道而聞名。遊人可在後宮遊玩,尤其適合照相。
菲登斯堡宮是女王一家的夏宮。每年3月至10月,女王一家住在這裡。七月份通常到國外休假。因此,七月份的下午1點至5點對遊人開放夏宮的一部分。1995年11月,阿歷桑德拉王妃和喬基姆王子在菲特烈堡宮的教堂舉行婚禮之後,在菲登斯堡宮舉行了婚禮慶典。
丹麥首都哥本哈根所在的西蘭島北部,有一座雄偉壯觀的古堡——菲特烈堡(Frederiksborg Slot)。這座宮殿式的城堡,建築在被澄碧如鏡的湖水圍繞著的三座島嶼上。巍峨的城堡與粼粼閃爍的湖波相輝映,富麗晶瑩。古堡已有400多年歷史,曾幾易其主,現已成為專門珍藏皇家用品、藝術珍品和展示丹麥歷史的名貴油畫的國家歷史博物館,供遊人觀賞。
古堡原本是丹麥貴族海洛夫·特羅勒的私人莊園。1560年,被國王菲特烈二世看中,並用西蘭島南部的奈斯特維士的一座森林寺院同特羅勒交換。從此,這座莊園易名為菲特烈堡。但當時的城堡只不過是一座建在最南部小島上的兩層樓,規模極小。國王克里斯欽四世登基後,在全國各地大興土木,建造王宮、行宮、教堂,同時也大大擴建了菲特烈堡,使其初具規模,成為國王及王室的行宮。
菲特烈堡坐落在三島之上,北部小島上建有國王廳、王后廳、王子廳和王家教堂,是國王的主要活動場所。中間小島上有兩排東西對稱的建築,國王住在菲特烈堡時,這兩座建築供王室成員及侍從和內閣大臣們享用。國王有時在城堡內與大臣們商議國事、處理國務,為行走方便,在三島之間建造了“S”形的石橋,供人們自由過往。城堡內的廳室殿堂均用紅磚砌就,白沙石裝飾,所有建築間的山牆連線,使三島的建築渾然一體,氣勢磅礴。建築群中最醒目的是高92米的王家教堂,它的尖形塔頂匯同其他建築的尖形塔頂,構成了當時特有的建築風格。
城堡中央院內有座十分著名的噴泉。噴泉中央是用白沙石砌成的四邊形的多層塔柱。頂部是一座手握三叉戟神采奕奕的尼普頓海神銅像,底部有一組銅鑄的各種神像。每個神像都噴湧水柱,交叉成對稱、規則的圖案。噴泉底座用大理石和花崗石砌成,四周有細孔圍繞,塔柱噴射水柱,整座噴泉光耀奪目,斑讕晶瑩,使人賞心悅目。這些噴泉銅像是由當時德國皇帝的雕刻師阿德林·戴弗里斯在布拉格澆鑄而成,後遠抵丹麥。1659年,丹麥同瑞典發生戰爭,丹麥戰敗。瑞典人一度占領了菲特烈堡,將其劫掠一空,噴泉銅像則是1888年重新鑄造的。
作為丹麥國王的行宮,菲特烈堡在丹麥眾多古堡中占有顯赫的地位。每位國王均在這裡舉行登基加冕和進行重要的宗教儀式活動。丹麥歷史上幾次重大事件也都發生在堡內。1721年,北歐大戰(1700~1721年)結束後,丹瑞兩國在此簽署了著名的《菲特烈堡和約》,從而結束了幾個世紀以來丹麥和瑞典之間的敵對狀態。
《菲特烈堡和約》簽署之後不久,丹麥國王克里斯欽六世在距菲特烈堡幾英里外的地方,建造了一座新的行宮——和平宮。而將菲特烈堡闢為博物館。1812年,當時的國王菲特烈六世從收藏家那裡得到了一大批油畫,並把它們存放在宮內的藝術畫廊內。以後,油畫逐年增加。可惜的是1859年一個嚴冬之夜,城堡突然失火,大火幾乎焚毀了內宮所有建築,三分之二的油畫被付之一炬。如今,館內重新收藏大量珍貴文物和表現丹麥歷史重大事件的油畫、著名人物肖像以及丹麥最古老的管風琴等藝術珍品;其中的一架考姆伯鈕斯管風琴,制於1610年,1617年被安裝在宮堡教堂內。它有一千零一根木質風管,迄今仍可彈奏。大部分展品是在徵集文物、重建菲特烈堡運動中收集的。其中相當部分為當今聞名世界的嘉士伯啤酒公司的創始人——J.C.雅各布森捐獻。
菲特烈堡博物館最初作為王家博物館,禁衛森嚴,任何參觀者均須得到王室許可方許入內。直至1878年,丹麥國王才正式發布命令,宣布將其改為國家歷史博物館。1882年,菲特烈堡始向公眾開放。大量珍貴的展品形象地向人們展示出丹麥王國悠久的歷史和文化傳統,每年均吸引大批慕名而至的觀眾和外國遊客來參觀遊覽。
地點
和平宮
Carnegieplein 2
2517 KJ The Hagu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