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體育局

呼和浩特市體育局是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主管體育工作的行政部門。2001年,根據《內蒙古黨委、政府關於呼和浩特市黨政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內黨發[2001]30號)精神,由呼和浩特市體育運動委員會更名為呼和浩特市體育局。局機關下設辦公室、組織人事科、民眾體育科、競技體育科、體育經濟科、紀檢監察室6個科室。局屬9個二級單位:機關事務中心、呼市體育運動學校、呼市體育館、呼市體育總會(包括呼市老年體協、呼市國民體測監測中心)、呼市體育場(呼和浩特市人民體育、呼和浩特體育場)、呼市體育活動中心(東郊體育場)、呼市體育市場管理辦公室、呼和浩特市體育彩票管理中心、呼和浩特桌球訓練中心。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關於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組織制定市體育工作的有關規定、辦法,並組織實施。
(二)研究呼市體育事業發展戰略,編制體育事業中長期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推動多元化體育服務體系建設,推進體育公共服務和體育體制改革。
(三)統籌規劃呼市民眾體育發展,推行《全民健身條例》,監督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推行國民體質監測和社會體育指導工作隊伍制度建設;指導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公共體育設施的監督管理。
(四)統籌規劃呼市競技體育發展,研究和規劃競技體育運動項目設定與布局;指導協調體育訓練和體育競賽;監督管理反興奮劑工作。
(五)負責牽頭承辦參加國際、國內、自治區重大比賽和呼市綜合性體育比賽;組織全市性比賽和管理裁判員隊伍,指導業餘訓練工作;積極開展對外體育合作與交流。
(六)統籌規劃呼市青少年體育發展,指導和推進青少年體育工作。
(七)負責培育管理體育市場;指導監督體育經營活動,規範體育服務管理,推動體育標準化建設;負責呼市體育彩票銷售管理。
(八)組織指導體育宣傳教育、體育科研和全市性體育社團的工作。
(九)負責依據市政府法制辦確定的行政許可、非行政許可審批和服務事項開展工作。
(十)承辦呼市政府和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獲得的集體榮譽:1、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2004年全民健身周活動優秀組織獎”;2、被評為“中國.內蒙古首屆國際草原文化節暨呼和浩特第六屆昭君文化節先進集體”;3、被自治區政府授予:2001-2005年度體育工作責任目標成績優秀獎;4、被自治區體育局授予:全國第十屆運動會輸送後備人才貢獻獎;5、被國家體育總局授予:全國第五次全國體育場地普查先進集體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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