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象賢

周象賢(1885~1960年),男,浙江人,曾任廬山管理局長、治淮委員會主任、揚子江水利委員會主任、杭州市長等職。

周象賢(1885~1960),別名企虞,定海(今浙江舟山)人。自幼隨父母遷居上海,肄業上海南洋公學。1908年,美國政府開始把部份“庚子賠款” 作為中國學生赴美留學的費用。次年錄取了第一批留美學生47人。1910年又錄取了宋子文、胡適、趙元任、周象賢等70人赴美國留學。周就讀於麻省理工科大學和加利福尼亞大學。畢業回國後隨宋子文在漢冶萍公司任職,旋入北京大學任教。民國11年(1922)1月23日,北京政府決定設立揚子江水道討論委員會,隸屬內務部,會長由內務總長高凌尉兼任。下設揚子江技術委員會,時任內務部技正的周象賢為委員。16年(1927),先後任廬山管理局長、治淮委員會主任、揚子江水利委員會主任等職。是年11月至17年4月任浙江省錢塘江工程局局長(實際上1928年3月周象賢以出差為名離開工程局就沒有再回局。)並於17年(1928)11月至19年(1930)8月、23年(1934)2月至26年12月、34年9月至37年10月三度任杭州市長。前兩任期內,曾將市內主要馬路改為柏油路,用專利20年辦法,由私營永華汽車公司建築湖濱至靈隱的柏油路,行駛公共汽車;修浚西湖,開拓岳墳至靈隱的林蔭道;擴充市民醫院,增設傳染病院,創辦市立中學等。23年(1934)又親自兼任杭州自來水廠廠長。三任杭州市長時,曾用市參議會提案,報請將杭州改為直轄市,行政院批覆允許“逐步擴充”。38年3月,攜眷居香港,後任南洋兄弟菸草公司董事,經營商業,並受舟山旅台同鄉會邀請,任名譽會長。國民黨大陸垮台之後,周象賢曾任第三任台北陽明山管理局局長。1960年病逝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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