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1926年回家,在鹽山縣立第三高級國小任教。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對學生進行愛國教育,並發動學生在韓集、舊縣集鎮及周圍村莊進行抗日救國宣傳。1934年,任學校代理校長兼太平店高小名譽校長。 1937年“七·七”事變後,他決心與家鄉人民共存亡,回響中國共產黨的號召,和馬振華、傅炳翰等共同發起創建了“華北民眾抗日救國會”,任“救國會”政治部主任。1938年1月,任鹽山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同年4月,任慶雲縣抗日民主政府縣長。他以“國家興亡,匹夫有責”、“無國何以有家”的道理團結和爭取了不少開明民主人士投入到民族解放事業中,後任冀南六專署秘書主任。1944年,被推選為渤海區副參議長。1948年濟南解放後,先後任濟南鐵路局賓館經理、電鋸廠廠長等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