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恩來年譜(1949-1976)

內容介紹一、周恩來是本年譜譜主,書中敘述譜主的活動,一般均省略主語。 三、年譜中同一時間有多條內容的,在第一條開頭寫明時間,從第二條起用“△”號表示與第一條時間相同。 《周恩來年譜》(一九四九——一九七六)即建國後部分,一九八一年初開始撰寫,一九八二年底形成四十萬字的草稿。

內容介紹

一、周恩來是本年譜譜主,書中敘述譜主的活動,一般均省略主語。
二、本年譜按年月日順序記事,有少數條目則根據需要採用紀事本末方式撰寫。一條中包括不同月日多次活動的,開頭用第一次的時間,其餘各次的時間在行文中出現。
三、年譜中同一時間有多條內容的,在第一條開頭寫明時間,從第二條起用“△”號表示與第一條時間相同。
四、條文中力求標明每項活動的具體日期,有些日考訂不清的寫旬,旬考訂不清的寫月,依此類推。一般放在旬末(月末),有些放在旬中(月中),是編寫者大體能斷定其時間的。
五、凡譜主與他人聯名發的函電檔案,其名次一般均按原件順序排列。譜主為首的,一般不出譜主姓名,只寫明和某某、某某從事了何項活動。
六、本年譜適當反映了某些重要的背景材料,按時間順序排列在文中。
七、對有兩種不同說法的同一件事,除有些經研究能認定一種說法的以外,有的在採用傾向的說法同時,另一種說法在注內說明;有的時間確定不了的,則用括弧註明另一種說法認為的時間。
八、本年譜對於文中涉及的有些人和事,作了簡單的注釋
一九八九年九月,《周恩來年譜》(一八九八——一九四九)即建國前部分,公開出版。《周恩來年譜》(一九四九——一九七六)即建國後部分,一九八一年初開始撰寫,一九八二年底形成四十萬字的草稿。之後,因其它任務繁重等原因,撰寫工作暫時停止,一九九○年開始在草稿基礎上重新進行撰寫,一九九六年底完成。一九九七年一月付印。
《周恩來年譜》建國後部分共分三卷:一九四九年十月至一九五六年為上卷,四十七萬字;一九五七年至一九六五年為中卷,五十六萬字;一九六六年至一九七六年為下卷,五十三萬字。三卷總計一百五十六萬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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