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新津縣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
領導分工:
協助分管公用事業管理、村鎮建設、行政執法、綜合治理、安全保衛,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領導簡歷:
1983年——1985年 四川省蠶藥廠工作;
1985年——1988年 新津縣司法局工作;
1988年——1998年 新津縣勞動局(其間:1996年8月至1998年6月任就業局辦公室主任);
1998年6月——2001年12月 新津縣建委主任助理;
2001年12月——2005年5月 新津縣建規局黨組成員;
2005年5月----2008年4月 新津縣建設局黨組成員。
2007.04至今 新津縣建設局黨組成員 副局長
安丘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官
1991年擔任山東省安丘市人民檢察院“打假辦”主任。在打假鬥爭中,面對一些帶有黑社會性質的假冒商標犯罪團伙毫不畏懼,敢查敢辦。1992年以來,累計查辦假冒商標案件27件,其中大案12件;帶領檢察幹警搗毀製造假酒窩點39個,銷售黑店43個,查獲假酒5萬餘斤,假冒景陽春酒商標42萬套,收繳制假作案工具價值30多萬元,全院的打假工作受到高檢院的通報表揚。1994年至今,在歷任偵查科長和副局長期間,工作重點轉向查辦貪污賄賂大案要案,帶頭勇辦大要案件,每年主辦案件不下10起,其中查辦的4起特大貪污賄賂案件在全市引起巨大反響,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000餘萬元。個人多次被安丘市委、市政府和濰坊市院評為先進個人,受到記功獎勵,1993年被評為市級優秀檢察官、優秀偵查員,1994、1995年被省院評為先進工作者、優秀偵查員,1996年被評為省級先進工作者,1997、1998兩年連續被評為市級優秀執法幹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