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氏春秋·自知

呂氏春秋·自知

《呂氏春秋·自知》是一則捂住耳朵偷鐘的寓言故事。比喻自己欺騙自己。這則寓言故事,從一“得鍾者”“欲負而走”到“鍾大不可負”而“以錘毀之”,“鍾況然有音”又“恐人聞之而奪己”,於是“遽掩其耳”。事情發展的順序很清楚,人物的舉動也很鮮明,讀時要深入思考其中蘊含的教育意義,懂得自欺欺人的行為是愚蠢的。“掩耳盜鐘”這一成語又作“掩耳盜鈴”。鍾和鈴,從前都是樂器,但鍾已淘汰,鈴卻在日常生活中常見,這就是“掩耳盜鐘”演變為“掩耳盜鈴”的原因。

故事內容

原文:“百姓有得鍾者,欲負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椎毀之,鍾況然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矣。”

譯文:晉國的大夫范氏滅亡的時候,有個老百姓得到一隻鍾,想要把它背走。只是鐘太大,沒法背。於是就用錘去把它打碎,這樣鍾發出了況況的聲音起來,那個老百姓怕別人聽到響聲,和他來搶奪這隻鍾,趕忙把自己的耳朵堵起來。害怕別人聽見,很正常;以為自己聽不見別人也聽不見,那就太糊塗了。

又譯:范氏亡,百姓入,見一美鍾,欲背之而走,背之不動,以椎擊之,圖其碎,忽發況音,忙掩其耳,本為防震,觀者卻謂“掩耳盜鈴”。

【出 處】

語出《呂氏春秋·自知》:“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鍾者,欲負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椎毀之,鍾怳然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

【示 例】

明·楊慎《希夷易圖》:“《後天圖》見於邵伯溫之序。朱子因其出希夷而諱之,殆~也。”

創作背景

【呂氏春秋原文】

《呂氏春秋》卷二十四 不苟論第四——自知

范氏之亡也,百姓有得鍾者。欲負而走,則鍾大不可負。以椎毀之,鍾況然有音。恐人聞之而奪己也,遽掩其耳。惡人聞之可也,惡己自聞之,悖矣。為人主而惡聞其過,非猶此也?惡人聞其過尚猶可。

鍾:古代的用青銅做的,只有大富大貴的人才能擁有。

況然:"況"地;況,象聲詞。然:一般指什麼什麼的樣子,如:飄飄然。這裡指什麼什麼的聲音。

以椎毀之:之,指代鍾

恐人聞之而奪己也:之,指敲鐘的聲音

【白話文故事】

春秋時候,晉國貴族智伯滅掉了范氏。有人趁機跑到范氏家裡想偷點東西,看見院子裡吊著一口大鐘。鍾是用上等青銅鑄成的,造型和圖案都很精美。小偷心裡高興極了,想把這口精美的大鐘背回自己家去。可是鍾又大又重,怎么也挪不動。他想來想去,只有一個辦法,那就是把鐘敲碎,然後再分別搬回家。

小偷找來一把大錘,拚命朝鐘砸去,咣的一聲巨響,把他嚇了一大跳。小偷著慌,心想這下糟了,這種聲不就等於是告訴人們我正在這裡偷鍾嗎?他心裡一急,身子一下子撲到了鐘上,張開雙臂想捂住鐘聲,可鐘聲又怎么捂得住呢!鐘聲依然悠悠地傳向遠方。

他越聽越害怕,不由自主地抽回雙手,使勁捂住自己的耳朵。“咦,鐘聲變小了,聽不見了!”小偷高興起來,“妙極了!把耳朵捂住不就聽不進鐘聲了嗎!”他立刻找來兩個布團,把耳朵塞住,心想,這下誰也聽不見鐘聲了。於是就放手砸起鍾來,一下一下,鐘聲響亮地傳到很遠的地方。人們聽到鐘聲蜂擁而至把小偷捉住了。

故事出自《呂氏春秋·自知》“掩耳盜鐘”被說成“掩耳盜鈴”,比喻愚蠢自欺的掩飾行為。

【圖示導讀】

作品賞析

【寓 意】

掩耳盜鐘的人自以為掩上了耳朵就聽不到鐘響了,實際上鐘響是客觀事實,你把耳朵掩上了,鍾還是要響,你聽不到,別人照樣會聽到。這則寓言的本意是勸告人們:如果作錯事自己假裝不知道,如同捂著耳朵偷鈴鐺,自己欺騙自己。我們不能自欺欺人,這是沒有用的。寓言把掩耳盜鐘者的愚蠢,描寫得很生動。這個故事後來衍化為成語,改為“掩耳盜鈴”。還比喻自己害怕就把耳朵捂上

〖簡注〗①范氏之亡:晉卿范氏(范武子之後)被智伯所滅時。②鍾:似鈴而大者。③椎:鐵錘子。④遽:急忙。

相關詞條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