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彩霞[致公黨中央專職副主席]

呂彩霞[致公黨中央專職副主席]

呂彩霞,女,漢族,1957年6月出生,山東青島人,美國僑眷,博士研究生,工程師。2005年6月加入致公黨。

現任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致公黨中央專職副主席,北京市人大代表。

人物履歷

1976.11——1983.09,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水文物理室技術員(其間:,1978.08————1982.07,山東海洋學院物理海洋與海洋氣象系物理海洋專業進修)

1983.09——1985.07,中國科技大學計算機科學技術系軟體專業學習

1985.07——1990.07,國家海洋局海洋科技情報研究所工程師(其間:1990.01——1990.07,借調國家海洋局科技司調查測繪處)

1990.07——1994.01,國家海洋局管理監測司台站監測處主任科員

1994.01——1994.12,國家海洋局綜合管理司保護區處主任科員

1995.01——1998.07,國家海洋局綜合管理司自然保護區處副處長

1998.07——2000.10,國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海域管理處處長(其間:1997.09——2000.06,青島海洋大學海洋環境學院環境科學專業學習,獲工學碩士學位)

2000.10——2001.12,國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助理巡視員兼海域管理處處長

2001.12——2007.10,國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副司長(其間:2000.09——2003.07,中國海洋大學海洋環境學院環境科學專業學習,獲工學博士學位)

2007.10——2008.09,國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副司長兼海島管理辦公室主任

2008.09——2010.11,國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島管理司巡視員兼副司長

2010.11——2011.12,國家海洋局海域和海島管理司巡視員兼副司長、兼海島管理辦公室主任

2011.12——2012.12,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司長

2012.12——2013.12,致公黨中央常委,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司長

2013.12——2014.07,致公黨中央常委,國家海洋局海域綜合管理司司長

2014.07——2016.01,致公黨中央常委,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巡視員、副局長

2016.01——2017.12,致公黨中央常委,國家海洋局總工程師

2017.12—— 2018.03,致公黨中央專職副主席

2018.03——,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致公黨中央專職副主席。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5日,中國致公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呂彩霞(女)為中國致公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副主席。

2018年3月18日,在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上,當選為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

社會兼職

中央國家機關僑聯副主席、全國婦女聯合會第十次代表大會執行委員、北京市人大代表。

人物事跡

呂彩霞[致公黨中央專職副主席] 呂彩霞[致公黨中央專職副主席]

1998年,呂彩霞同志臨危授命,承擔起《海域使用管理法》的制定工作。2001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4年來,她的足跡踏遍了祖國的萬裏海疆,她的汗水撒滿了法律條文的字裡行間。該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海洋管理史上的里程碑,對我國乃至世界海洋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義。為表彰她在海域立法工作中的突出貢獻,國家海洋局為她榮記“三等功”。

作為一名海洋管理工作戰線上的優秀代表,呂彩霞同志參加工作30多年來,時刻保持科學嚴謹的治學態度,鍥而不捨的工作作風,在海洋科學研究、生態環境保護、海域和海島立法等領域做出了突出貢獻。

2018年3月12日,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新聞中心在梅地亞多功能廳舉行記者會,呂彩霞談"垃圾圍城":應制度保障和公民自覺相結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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