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彩霞[國家海洋局總工程師]

呂彩霞[國家海洋局總工程師]

呂彩霞,女,漢族,山東青島人,1957年6月生。中國海洋大學環境科學專業在職研究生,理學博士。第十二屆全國人大代表。現任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致公黨中央常委,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巡視員、副局長、國家海洋局總工程師。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5年,呂彩霞調入國家海洋信息中心,從事海洋信息庫建設等工作,1990年又作為優秀科技幹部調入國家海洋局從事海洋管理工作,一乾就是30多年。呂彩霞歷任國家海洋局海島管理司司長,海域綜合管理司司長,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巡視員、副局長。

呂彩霞於2005年6月加入中國致公黨,目前擔任致公黨中央常委、致公黨中央環境與發展工作委員會主任。此外,呂彩霞還是中央國家機關僑聯副主席、全國婦聯執行委員、中國海洋大學兼職教授。
據《中華兒女》雜誌2015年7月刊文介紹,1998年7月,呂彩霞臨危受命,承擔起《海域使用管理法》草案起草的組織工作。在立法工作開始後的幾年裡,呂彩霞深入基層,組織編寫了《海域使用法律法規與現行法律制度關係研究》、《海域使用管理獎懲制度研究》、《國外海域使用管理法律制度研究》等300多萬字的系列立法研究材料和參考資料。

除了負責組織起草《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討論稿)以外,呂彩霞還主持擬定並由國家海洋局發布了《海域使用申報審批管理辦法》、《海域使用許可證管理辦法》、《海域使用論證管理辦法》等一系列配套制度。2001年10月2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域使用管理法》獲全國人大常委會高票通過,並於2002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該法的頒布實施,是我國海洋管理史上的里程碑,對我國乃至世界海洋管理工作都具有重要的意義。

2002年,呂彩霞又承擔起海島保護立法工作,帶領團隊在完成《全國海島基本情況》、《海島保護與利用案例分析》、《海島開放與涉外管理研究》等30餘部海島立法材料編寫和相關課題研究的基礎上,協助全國人大環資委完成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審議稿)。經過呂彩霞等海洋事業工作者七年的努力,全國人大在2009年12月26日審議通過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島保護法》,並在2010年3月1日正式實施,成為我國第一部加強海島保護與管理、規範海島開發利用秩序的法律。

任免信息

2016年2月29日,國家海洋局與海南省政府在京召開座談會,就共同促進海南省海洋事業發展進行了交流。會上宣布原任國家海洋局北海分局巡視員、副局長呂彩霞已經接任國家海洋局總工程師一職。

2017年12月5日,中國致公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第一次全體會議,選舉呂彩霞(女)為中國致公黨第十五屆中央委員會副主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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