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男,1957年8月生。先後獲得上海復旦大學分校法學學士學位,上海社會科學院法學碩士學位,是任哈佛大學、不列顛哥倫比亞大學、馬普國際智慧財產權研究所高級訪問學者,上海交通大學和復旦大學智慧財產權研究中心研究員。呂國強先後任上海市高級法院研究室副主任,《上海審判實踐》雜誌副主編,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智慧財產權庭庭長,高院審委會委員。擔任上海市第二中級法院副院長、審委會委員;自2004年兼任同濟大學智慧財產權學院兼職教授。2009年7月起,任中共上海市知識產權局黨組書記、上海市知識產權局局長、上海市智慧財產權聯席會議秘書長。工作分工:領導和主持上海市知識產權局的全面工作,分管政策法規處、規劃發展處、協調管理處等工作。
經歷
呂國強教授從80年代中期開始從事智慧財產權的審判工作,率先在全國範圍內嘗試了侵權案件適用“法定賠償”和智慧財產權審判庭統一審理刑、民、行政案件的模式。研究領域與方向主要包括智慧財產權法、民法、民訴法、司法制度等。曾在《中國法學》等雜誌上發表論文40餘篇,在美國、香港等雜誌上發表英文論文若干篇。被全球著名的英國《智慧財產權管理》雜誌評為“全球智慧財產權界50位最具影響人物”;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 “全國審判業務專家” 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