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呂刑》是齊國第一部成文法典。是我國今存歷史最古老的刑書,因而也是我國第一部成文法典。
【說明】周穆王名滿,在位五十五年。前期喜愛遊歷,而各地諸侯不睦,政治昏亂,任意施刑。後期呂侯為相,勸告穆王制定刑法。穆王聽從他的意見,大告天下,強調要依據刑律定罪和採用適當的刑罰,天下趨於安定。本篇就是穆王的誥詞,由於是採納呂侯的意見,於是名為《呂刑》。呂侯又做過甫侯,所以本篇又叫《甫刑》。本篇誥詞中,穆王詳細敘述了刑的源流,說明了當時刑法總共有三千條,而且制定了贖刑的條例,強調要依法定罪和採用適中的刑罰。於穆王之時,起到了整治亂世的重要作用。它是我國歷史上最早的系統的刑法文獻,具有很高的史料價值。本篇分三大段。第一段詳述刑的源流,告誡諸侯國君應當勤政慎刑。第二段說明刑法的種類、條目,以及斷獄之法。第三段說明懲辦貪污和使用中刑的重要意義。
譯文
1.1 呂侯被命為卿時,穆王在位很久,軍紀老了,還是廣泛謀求制定刑法,來禁戒天下。1.2 王說:“古代有遺訓,蚩尤開始作亂,擴大到平民百姓。無不寇掠賊害,冒沒不正,內外作亂,爭奪竊盜,詐欺強取。苗民不遵守政令,就用刑罰來制服,制定了五種酷刑以為法律。殺害無罪的人,開始放肆使用劓、刖、椓、黥等刑罰。於是,施行殺戮,拋棄法制,不減免無罪的人。“苗民互相欺詐,紛紛亂亂,沒有中信,以致背叛誓約。受了虐刑和一些被侮辱的人都向上帝申告自己無罪,上帝考察苗民,沒有芬芳的德政,刑法所發散的只有腥氣。顓頊皇帝哀憐眾多被害的人沒有罪過,就用威罰處置施行虐刑的人,制止和消滅行虐的苗民,使他們沒有後嗣留在世間。又命令重和黎,禁止地民和天神相互感通,神和民再不能升降來往了。高辛、堯、舜相繼在下,都顯用賢德的人,扶持常道,於是孤苦之人的苦情,沒有壅蔽了。“堯皇帝清楚地聽到下民和孤寡對苗民的怨言。於是提拔賢人,賢人所懲罰的,人都畏服,賢人所尊重的,人都尊重。命令三位大臣慎重地為民服務。伯夷頒布法典,用刑律制服人民;大禹平治水土,負責名山大川,后稷教民播種,努力種植莊稼。三後成功了,就富足了老百姓。士師又用公正的刑罰制御百官,教導臣民敬重德行。“堯皇帝恭敬在上,三位大臣努力治事在下,光照四方,沒有人不勤行德政,所以能勉力於刑罪的公平,治理老百姓以扶持常道。主管刑罰的官,不是終於作威,而是終於仁厚。又敬、又戒,自身不說壞話。他們肩負上天仁愛的美德,自己造就了好命,所以配天在下享有祿位。”1.3 王說:“啊!四方的諸侯們,你們不是做上天的治民官嗎?現在,你們重視什麼呢?難道不是這伯夷施行刑罰的道理嗎?現在你們要用什麼作為懲戒呢?就是苗民不詳察獄事的施行,不選擇善良的人,監察五刑的公正,就是任用虛張威勢,掠奪財物的人,裁決五刑,亂罰無罪,上帝不加赦免,降災給苗民,苗民對上帝的懲罰無話可說,於是斷絕了他們的後嗣。”1.4 王說:“啊!你們要記住這個教訓啊!伯父、伯兄、仲叔、季弟以及年幼的子孫們,都聽從我的話,或許會享有好命。如今你們沒有人不喜歡慰勞說勤勞了,你們沒有人制止自己不勤勞。上帝治理下民,暫時任用我們,不成與成,完全在人。你們可要恭敬地接受天命,來輔助我!雖然遇到可怕的事,不要害怕;雖然可以休息,也不要休息,希望慎用五刑,養成這三種德行。一人辦了好事,萬民都受益,國家的安寧就會長久了。2. 王說:“啊!來吧!諸侯國君和各位大臣,我告訴你們要善用刑法。如今你們安定百姓,要選擇什麼呢,不是吉人嗎?要慎重什麼呢,不正是刑罰嗎?要考慮什麼呢,不就是判斷適宜嗎?“原告和被告都來齊了,法官就審查五刑的訟辭;如果訟辭核實可信,就用五刑來處理。如果用五刑處理不能核實,就用五罰來處理;如果用五罰處理也不可從,就用五過來處理。五過的弊端是:法官畏權勢,報恩怨,諂媚內親,索取賄賂,受人請求。發現上述弊端,法官的罪就與罪犯相同,你們必須詳細察實啊!“根據五刑定罪的疑案有赦免的,根據五罰定罪的疑案有赦免的,要詳細察實啊!要從眾人中核實驗證,審理案件也要有共同辦案的人。沒有核實不能治罪,應當共同敬畏上天的威嚴。“判處墨刑感到可疑,可以從輕處治,罰金一百鍰,要核實其罪行。判處劓刑感到可疑,可以從輕處治,罰金二百鍰,要核實其罪行。判處剕刑感到可疑,可以從輕處治,罰金五百鍰,要核實其罪行。判處宮刑感到可疑,可以從輕處治,罰金六百鍰,要核實其罪行。判處死刑感到可疑,可以從輕處治,罰金一千鍰,要核實其罪行。墨罰的條目有一千,劓罰的條目有一千,荊罰的條目有五百,宮罰的條目有三百,死罪的刑罰,其條目有二百。五種刑罰的條目共有三千。“要上下比較其罪行,不要錯亂供辭,不要採取已經廢除的法律,應當明察,應當依法,要核實啊!上刑宜於減輕,就減一等處治,下刑宜於加重,就加一等處治。各種刑罰的輕重允許有些靈活性。刑罰時輕時重,相同或不相同,都有它的條理和綱要。“刑罰雖不置人死地,但受刑罰的人感到比重病還痛苦。不是巧辯的人審理案件,而是善良的人審理案件,就沒有不公正合理的。從矛盾處考察供詞,不服從的犯人也會服從。應當懷著哀憐的心情判決訴訟案件,明白地檢查刑書,互相斟酌,都要以公正為標準。當刑當罰,要詳細察實啊!要做到案件判定了,人們信服;改變判決,人們也信服。刑罰貴在慎重,有時也可以把兩種罪行合併考慮,只罰一種。”3. 王說:“啊,謹慎啊!諸侯國君以及同姓官員們,對我的話要多多戒懼,我重視刑罰,有德於老百姓的也是刑罰。如今上天扶助老百姓,你們是在下面作天之配。應當明察一面之辭,老百姓的治理,無不在於公正地審理雙方的訴訟詞,不要對訴訟雙方的訴詞貪圖私利啊!獄訟接受賄賂不是好事,那是獲罪的事,我將以眾人犯罪來論處這些人。永遠可畏的是上天的懲罰,不是天道不公平,只是人們自己終結天命。上天的懲罰不加到他們身上,眾民就不知有美好的政治在天下了。”王說:“啊!子孫們,從今以後,我監察什麼呢?難道不是行德嗎?對於老百姓案情的判決,要明察啊!治理老百姓要運用刑罰,使無窮無盡的訟辭合於五刑,都能公正適當,就有福慶。你們接受治理我的好百姓,可要明察這種祥刑啊!”
原文
1、惟呂命:王享國百年,耄荒;度作刑以詰四方。王曰:「若古有訓,蚩尤惟始作亂,延及於平民;罔不寇賊,鴟義奸宄,奪攘矯虔。苗民弗用靈,制以刑,惟作五虐之刑曰法,殺戮無辜。爰始淫為劓、刵、椓、黥,越茲麗刑並制,罔差有辭。民興胥漸,泯泯棼棼,罔中於信,以覆詛盟。虐威庶戮,方告無辜於上。上帝監民,罔有馨香德,刑發聞惟腥。皇帝哀矜庶戮之不辜,報虐以威,遏絕苗民,無世在下。乃命重、黎,絕地天通,罔有降格。群後之逮在下,明明棐常,鰥寡無蓋。皇帝清問下民,鰥寡有辭於苗。德威惟畏,德明惟明。乃命三後,恤功於民:伯夷降典,折民惟刑;禹平水土,主名山川,稷降播種,農殖嘉穀。三後成功,惟殷於民。士制百姓於刑之中,以教祗德。穆穆在上,明明在下,灼於四方,罔不惟德之勤。故乃明於刑之中,率乂於民棐彝。典獄非訖於威,惟訖於富。敬忌,罔有擇言在身。惟克天德,自作元命,配享在下。」王曰:「嗟!四方司政典獄。非爾惟作天牧?今爾何監,非時伯夷播刑之迪?其今爾何懲?惟時苗民,匪察於獄之麗;罔擇吉人,觀於五刑之中;惟時庶威奪貨,斷制五刑,以亂無辜。上帝不蠲,降咎於苗;苗民無辭於罰,乃絕厥世。」王曰:「嗚呼!念之哉!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皆聽朕言,庶有格命。今爾罔不由慰日勤,爾罔或戒不勤。天齊於民,俾我一日;非終惟終,在人。爾尚敬逆天命,以奉我一人。雖畏勿畏,雖休勿休;惟敬五刑,以成三德。一人有慶,兆民賴之,其寧惟永。」2、王曰:「吁!來!有邦有土,告爾祥刑。在今爾安百姓,何擇非人?何敬非刑?何度非及?兩造具備,師聽五辭,五辭簡孚,正於五刑;五刑不簡,正於五罰;五罰不服,正於五過;五過之疵,惟官、惟反、惟內、惟貨、惟來,其罪惟均,其審克之。五刑之疑有赦,五罰之疑有赦,其審克之。簡孚有眾,惟貌有稽;無簡不聽,具嚴天威。墨辟疑赦,其罰百鍰,閱實其罪。劓辟疑赦,其罰惟倍,閱實其罪。剕辟疑赦,其罰倍差,閱實其罪。宮辟疑赦,其罰六百鍰,閱實其罪。大辟疑赦,其罰千鍰,閱實其罪。墨罰之屬千,劓罰之屬千,剕罰之屬五百,宮罰之屬三百,大辟之罰,其屬二百;五刑之屬三千。「上下比罪,無僭亂辭,勿用不行;惟察惟法,其審克之。上刑適輕下服,下刑適重上服,輕重諸罰有權。刑罰世輕世重,惟齊非齊,有倫有要。罰懲非死,人極於病。非佞折獄,惟良折獄,罔非在中。察辭於差,非從惟從。哀敬折獄,明啟刑書胥占,鹹庶中正。其刑其罰,其審克之。獄成而孚,輸而孚;其刑上備,有並兩刑。」王曰:「嗚呼!敬之哉!官伯族姓,朕言多懼。朕敬於刑,有德惟刑。今天相民,作配在下,明清於單辭。民之亂,罔不中聽獄之兩辭;無或私家於獄之兩辭。獄貨非寶,惟府辜功,報以庶尤。永畏惟罰;非天不中,惟人在命。天罰不極庶民,罔有令政在於天下。」3、王曰:「嗚呼!嗣孫!今往何監,非德?於民之中,尚明聽之哉!哲人惟刑,無疆之辭,屬於五極,鹹中有慶。受王嘉師,監於茲祥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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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響
可以說,《呂刑》是中國法文明的源頭所在,是中華五千年文明的濃縮體現,應當引起各位學界同仁的重視,把這塊中華文明的瑰寶更好地呈現在世界人民的面前,使世界更好地認識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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