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概況
吳起縣國稅局組建於1994年9月,分別於1998年、2001年、2005年、2010年進行了四次機構改革,現該局內設9個行政科室、1個直屬機構、3個派出機構和1個事業單位。現有幹部職工65人(在職公務員39人,事業幹部3人,復轉軍人3人,臨時工勤人員9人,退休老幹部11人)。在45名正式在崗幹部職工中,大學本科學歷14人,大專學歷26人,中專及高中5人;全局黨員25人;在職人員平均年齡42歲。該局擔負著全縣12個鄉鎮149戶企業和1921戶個體工商戶的稅收徵收、管理、稽查工作。
近年來,該局在省市國稅局和縣委、縣政府的大力支持和正確領導下,在社會各界和廣大納稅人的積極配合下,始終堅持三個文明一起抓,牢記聚財為國,執法為民的宗旨,以“執法讓國家放心、服務讓納稅人滿意”為職業信條,以“建一流班子、抓一流管理、創一流服務、樹一流形象”為目標,以“為納稅人服務零距離、服務流程零障礙、服務對象零投訴、服務質量零差錯、規定之外零收費”為服務標準,進一步轉變管理理念,強化服務意識,規範執法、誠信服務,譜寫出稅收文明的新篇章。稅收收入由1994年的1000萬元增至2010年的14.2億元, 17年來累計入庫各稅63億多元。曾先後多次被省市縣評為先進單位,其中: 2003年被省愛委會授予省級“衛生先進單位”,2003年至2006年連續4年被省國稅局、市委市政府和市國稅局評為“創佳評差”競賽活動最佳單位,2005、2006年均被省委省政府評為“創佳評差”最佳單位, 2005年3月還被省財貿工會授予全省“誠信服務”最佳單位;2008年被省國稅局評為全省國稅系統“十佳縣局”;2009年被國家稅務總局授予“全國稅務系統先進集體”,被省國稅局評為全省國稅系統“文化建設示範單位”;被省委、省政府重新命名為“省級文明單位”,被省、市國稅局評為“創佳評差”最佳單位,被縣委、縣政府評為中省市駐吳優秀單位;2010年,被延安市總工會評為“十佳工會”和“政務公開先進集體”,分別被省、市國稅局評為“績效管理考核”最佳單位,被縣委縣政府評為“先進基層黨組織”;下屬城區稅務分局被共青團中央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命名為“全國青年文明號”,辦稅服務廳被陝西省糾風辦命名為“人民民眾滿意基層站所省級標兵單位”。
主要職能
負責宣傳貫徹國家的稅收政策法規,確保國家稅收政策法規的正確的執行到位,負責對吳起縣轄區內的納稅人進行監督和管理,保障國家稅款及時足額入戶,並對全縣國稅系統的稅務幹部實施教育或管理。
機構設定
吳起縣國家稅務局,正科級全職能局。按照上述職責,設9個內設機構,1個直屬機構,3個派出機構,1個事業單位。直屬機構、稅務分局為副科級,內設機構、稅務所、事業單位為正股級。
(一)內設機構1.辦公室
擬訂本系統年度工作計畫、有關工作制度;起草和審核重要文稿;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會務、檔案、督辦、信訪、保密、密碼等工作;承擔稅收宣傳、新聞發布及機關政務公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承辦網站運行和維護工作;組織稅收科研、學術交流工作;辦理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的有關事項。
2.政策法規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政策;承擔機關有關規範性檔案合法性審核工作;承辦局外綜合性稅收政策檔案會辦工作;承擔重大稅收案件審理工作;辦理行政複議、賠償案件及行政訴訟案件;組織實施稅收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承擔稅收執法質量考核工作;配合財政、審計等部門對稅務部門的監督與審計工作。
組織實施增值稅、消費稅、營業稅、車輛購置稅和企業所得稅、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稅和法律法規規定的基金(費)政策管理工作,擬訂徵收管理具體實施辦法;對有關稅種的具體業務問題進行解釋和處理;組織實施有關稅種的納稅評估、稅源管理、稅基管理、彙算清繳等辦法;管理增值稅專用發票;指導有關稅種的日常管理、日常檢查;參與有關稅種的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工作;負責資格核定(包括一般納稅人的資格認定)。
3.收入核算科
牽頭編制年度稅收計畫、出口退(免)稅計畫,分配下達年度免抵調庫計畫;監督檢查稅款繳、退庫情況;開展稅收收入分析預測、稅收收入能力估算及重點稅源監控、企業稅收資料調查工作;承擔稅收會計核算、統計核算、稅收票證管理等相關工作;承擔稅收收入數據的綜合管理套用工作。
組織實施會計核算、會計基礎規範工作,分析考核徵稅成本;組織實施國庫集中支付工作,辦理具體支付事項;承擔本系統基本建設、資產管理、政府採購、著裝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財務管理、基本建設項目、大宗物品採購審計和領導幹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
4.納稅服務科
組織、協調和指導本單位各部門、各稅種、各環節的納稅服務工作;組織實施納稅服務工作規範和操作規程;組織落實納稅人權益保障規章制度及規範性檔案;組織協調、實施納稅輔導、諮詢服務、稅收法律救濟等工作,受理納稅人投訴;指導稅收爭議的調解;承擔12366熱線、網站納稅服務欄目、簡訊系統的運行管理工作;負責註冊稅務師行業監管工作。
5.徵收管理科
組織落實綜合性稅收征管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操作辦法;組織實施綜合性納稅評估辦法,承辦征管質量考核、風險管理和稅收收入征管因素分析工作;承擔稅務登記、納稅申報、普通發票管理、稅控器具推廣套用等方面的相關工作;組織落實個體和集貿市場稅收征管、稅收管理員制度。
6.人事教育科
組織落實幹部人事管理制度;承擔機構編制、幹部任免、人員調配、勞動工資、人事檔案、公務員管理、專業技術職務管理等人事工作。負責本單位稅務文化建設和基層建設;擬訂並組織實施人員培訓、學歷教育工作規劃、年度計畫,開展培訓質量考核與評估。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承擔機關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承擔入黨積極分子的教育培訓考察工作及發展黨員工作,負責本單位工會、共青團、婦委會工作。
7.監察室
組織落實紀律檢查、行政監察工作制度,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監督檢查下一級領導班子及其成員貫徹民主集中制、選拔任用幹部、貫徹黨風廉政責任制和廉政勤政的情況;組織協調本系統的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受理對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行為的檢舉、控告及有關申訴;查處本系統工作人員違法違紀案件及其他重要案件;開展執法監察和糾風工作。
8.辦稅服務廳
辦理納稅人、扣繳義務人稅務登記事項;辦理納稅申報、認證、稅款徵收等事項;辦理髮票發售、代開、審驗、繳銷等發票管理事項;實施稅務違法的簡易處罰;開展納稅諮詢,提供辦稅輔導;公開涉稅事項,宣傳稅收政策;受理涉稅審批申請,辦理備案事項。
9.稅源管理科
承擔重點稅源的管理工作。
稽查局 組織落實稅務稽查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及規範性檔案,擬訂具體實施辦法;組織、協調稅收違法案件的查處、審理和執行工作;受理稅收違法案件的舉報;協調公安、檢察、審判機關處理稅務稽查有關工作;承擔金稅工程發票協查工作;牽頭組織稅收專項檢查工作。
稽查局設5個內設機構(副股級):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案件審理科、案件執行科。
吳起縣國家稅務局設定城區稅務分局、長官廟稅務所、五穀城稅務所,主要承擔本轄區稅源管理工作。
(四)事業單位信息中心 負責落實稅收管理信息化建設規劃和實施方案,執行信息系統管理制度和技術標準;承擔本系統信息化建設的技術支持、保障工作;承擔稅收管理信息系統的運行維護工作;組織本系統信息安全管理與實施。
人員編制
(一)行政編制
吳起縣國家稅務局行政編制37人,其中機關行政編制限額20名(不含稅源管理科和辦稅服務廳),內設機構使用行政編制。
吳起縣國家稅務局領導職數設定為局長1名,副局長4名,紀檢組長1名。科級非領導職數3名,其中主任科員1名。
吳起縣國家稅務局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事業單位的領導職數按照4人以下配1職,4至7人配1正1副,7人以上配1正2副的原則配備。
(二)事業編制
吳起縣國家稅務局事業編制控制數為8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