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表臣

吳表臣,字正仲,永嘉人。 」表臣佯若不知者,卒直其事。 宰相擬表臣為檢正,帝曰:「朕將自用之。

吳表臣,字正仲,永嘉人。登大觀三年進士第,擢通州司理。陳瓘謫居郡中,一見而器之。盛章者,朱勔黨也,嘗市婢,有武臣強取之,章誣以罪,系獄。表臣方鞫之,郡將曰:「知有盛待制乎?」表臣佯若不知者,卒直其事。累官監察御史,遷右正言。
高宗詔台諫條陳大利害,表臣請措置上流以張形勢,安輯淮甸以立藩蔽,擇民兵以守險阻,集海舶以備不虞。其策多見用。帝方鄉儒術,表臣乞選講官以裨聖德,且於古今成敗、民物情偽,邊防利害,詳熟講究。由是詔開經筵。邇臣有請用蔡京、王黼之黨者,侍御史沈與求乞明指其人,顯行黜責,執政不悅,奪其言職。表臣爭曰:「台諫為天子耳目,所以防壅蔽、杜奸邪,若咎其切直而黜之,後誰敢言,非國家福也。請還與求以開言路。」
時防秋,議選守邊者,患乏才。表臣曰:「唐蕭復言於德宗,陳少游任兼將相,首敗臣節,韋皋幕府下僚,獨建忠義,以皋代少游鎮淮南。善惡著明,則天下知逆順之理,初不以皋名賤官卑為疑。今取忠義不屈有已試之驗者,不次而用,豈特可以勸,捍禦方略,亦堪倚仗。」於是陳敏等十數人浸以錄用。久之,以病請補外,以直秘閣知信州。
紹興元年,召為司勛郎中,遷左司。詔百官陳裕國強兵之策,表臣條十事以獻,曰:蠲稅役以墾閒田,汰懦卒以省兵費,罷添差以澄冗員,停度牒以蕃生齒,拘佃租以防乾沒,委計臣以制邦用,獎有功以厲將帥,招弓手以存舊籍,嚴和買以絕弊幸,簡法令以息瘡痍。
宰相擬表臣為檢正,帝曰:「朕將自用之。」遂除左司諫。給事中胡安國以論事不合罷,表臣上疏留之。前宰相朱勝非同都督江、淮軍馬,表臣力言都督不可罷。除侍讀,又累疏爭之,不聽,遂罷。表臣送吏部。授台州黃岩丞,尋除提點浙西刑獄,召為秘書少監,同修《哲宗實錄》。
帝如建康,詔表臣兼留司參議官,除中書舍人、給事中、兵部侍郎。建、崇二國公就外傅,兼翊善。帝曰:「二國公誦習甚進,卿力也。」徙禮部侍郎,遷吏部尚書兼翰林學士。時秦檜欲使使金議地界,指政事堂曰:「歸來可坐此。」表臣不答。又以議大禮忤意,罷去。
俄起知婺州。會大水,發常平米振貸之,然後以聞,郡人德之。課最,除敷文閣待制。三歲請祠,進直學士,提舉江州太平興國宮。家居數年,卒,年六十七。
表臣晚號湛然居士,自奉無異布衣時,鄉論推其清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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