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吳紅瑛 ,女,1963年8月出生,漢族,浙江義烏人,中共黨員,西南政法學院法學學士、浙江大學經濟法學碩士。現任浙江大學法學院副教授、思政系總支副書記、法律基礎教研室主任,併兼任浙江省浙經律師事務所律師。
1987年畢業於西南政法學院法律系,分配至浙江省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先在金華市婺城區婺南人民法庭基層鍛鍊一年,此後一直在金華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庭工作;1992年12月調入浙江大學從事法律教學與研究工作,除了負責全校公共基礎課——法律基礎課程的教學、組織和管理工作外,還曾主辦兩屆法律專業的輔修班,主講過法律基礎、民法學、經濟法學、金融法學、訴訟法學、律師制度與律師實務等6門課程,具有豐富的教學經驗和管理經驗,尤其是根據自身特長(曾任法官和兼任律師的實際工作經歷)採用的案例教學法深受學生歡迎和好評,教學效果在歷年課程評估中均獲優良,並曾獲浙江大學優秀教學成果二等獎。發表論文、調查報告等10餘篇,主編或參加編著教材、著作10部,主持學校課題5項、省教育廳課題2項、教育部課題1項,作為主要成員參加省社科規劃課題2項。
此外,曾在浙江省知識產權局掛職(局長助理)鍛鍊一年半,分管專利行政執法工作,取得了智慧財產權法律業務培訓的結業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