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吳川市金融服務辦公室,為正科級事業單位,是市人民政府管理、服務、處理地方金融工作的辦事機構。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銀行、證券、期貨、保險、信託等金融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以及省、湛江市有關地方金融工作的政策和各項決定、決議等;督促本市金融系統落實執行市委、市政府有關金融工作的各項決議、決定及重要工作部署;引導、鼓勵和支持各類金融機構的改革創新、拓展業務,加大對地方經濟和各項事業發展的支持。(二)研究分析巨觀金融形勢、國家金融政策和本市金融運行情況,制定本市地方金融產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和工作計畫,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的意見和政策建議;加強對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的服務,促進金融業和地方經濟協調和穩定發展。
(三)協調、組織市有關部門對地方金融機構的管理;協調、支持和配合省、湛江市駐吳金融監管機構對金融機構及行業自律組織的監督;負責地方政府與湛江市金融機構及其駐吳機構的聯繫,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調解決金融業發展中應由地方解決的矛盾和問題。
(四)組織協調防範化解和處置地方金融機構金融風險,整頓與規範地方金融秩序,配合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加強社會信用建設,維護金融秩序,促進吳川市金融生態環境和金融安全區建設。
(五)按照國有資產管理有關規定,協調對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監督管理,維護地方國有金融資產出資人的權益;組織協調金融資源的最佳化配置,監督檢查地方國有金融資產的運營情況。
(六)研究擬訂本市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規劃和措施,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協助國家及省證券監管機構做好上市公司的規範發展工作,促進上市公司建立健全現代企業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結構,提高資產質量;跟蹤監測上市公司經營業績和運行情況,匯總分析相關統計資料,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發行債券等再融資工作和併購重組、股權交易等行為。
(七)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吳川市金融服務辦公室設3個職能股:(一) 綜合股
負責組織人事、黨務、監察、財務、勞動工資、教育以及工、青、婦、計畫生育工作;負責會議、文秘、督辦、信訪、安全、保衛、綜治等工作;負責機關固定資產、車輛、通訊等的使用、管理、維修以及後勤服務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編報、重要報告和綜合性檔案的起草;組織協調機關日常政務、事務和印章管理工作,制訂機關內部綜合性規章制度;協調領導處理日常事務等工作。
綜合研究分析地方金融巨觀形勢、年度運行情況,並提出政策性意見;匯總、編制地方金融及金融產業發展規劃、計畫並監督檢查落實情況;研究提出改善金融發展環境,加強金融行業服務的意見和措施;擬訂有關地方規範檔案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檢查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在地方金融機構執行的情況;負責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提案的辦理工作。
(二)金融股
負責對城市和農村地區除證券期貨類外的地方金融相關工作。配合和協助人民銀行、銀監會、保監會等駐吳機構對地方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 保險公司、信託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監管;協調和組織地方金融機構防範化解和處置金融風險;協助省、湛江市政府對轄內的農村信用社的風險監管,積極推動農村信用社的改革工作;負責地方政府與省、湛江市金融部門以及其駐吳機構的聯繫,做好配合協調和信息交流工作;協助有關部門查處和打擊欺詐、挪用、逃廢金融債務等違規行為,以及非法金融機構和非法金融業務活動;推進城鄉信用體系建設。
負責監管地方股份制商業銀行、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信託投資公司、保險公司等地方金融機構的資產運營情況,考核地方金融機構資產經營和風險狀況;組織協調地方金融資源的最佳化配置;會同有關部門統計、稽核地方金融機構的負債情況;做好地方中小金融機構的清理整頓和處置工作,組織、協調、督導地方中小金融機構保全、清收和處置地方金融資產;協助監管地方國有金融資產,促進其保值增值。
(三)資本市場股
研究提出本地發展和利用資本市場的政策措施,推進企業股份制改革,推動企業改制上市;承辦企業上市前的改制、上市協調等有關工作;協調中國證監會駐吳機構對上市公司、證券公司、期貨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進行監管;協調組織防範化解和處置上市公司風險;指導、協調上市公司配股、增發新股以及進行資產重組、收購兼併、 股權交易等,加強對上市公司的規範化管理;支持企業做好融資工作,加強對資本市場和企業運作的戰略研究,協調有關部門做好企業債券、項目債券審核、發行工作,並為市領導提供企業改制上市的決策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