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川市法制局

(三)依法核准本市各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職權和依據,對需要設立的行政執法隊進行審核,並按規定上報審批。 (七)負責市政府法制信息和調研工作,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交流。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簡介

吳川市法制局掛靠市政府辦公室(保留行政級別正科級),是市政府主管法制工作的工作部門。

機構

法制局內設綜合股和行政複議應訴股。機關行政編制6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1名,正副股長2名。後勤服務人員按行政編制15%核定事業編制1名。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和上級有關政府法制的方針、政策;擬訂全市依法行政工作的中、長期規劃,組織實施年度依法行政工作計畫,協調、指導本級政府所屬工作部門和鎮政府(街道辦)的依法行政工作,開展依法行政的宣傳教育。
(二)擬訂年度政府規範性檔案制訂計畫,經批准後組織實施;起草或組織、審核修改由本市負責起草的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和按要求對上級的規範性檔案草案提出修改意見。
(三)依法核准本市各行政執法機關的行政執法職權和依據,對需要設立的行政執法隊進行審核,並按規定上報審批。負責《行政執法證》的辦理和監督使用;組織和指導本市的綜合執法,負責行政執法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監督管理工作。
(四)承擔市人民政府督察隊的日常工作,負責辦理行政執法監督的具體工作;具體組織、監督實施《廣東省行政執法隊伍管理條例》、《廣東省各級人民政府行政執法監督條例》和《廣東省行政執法責任制條例》;組織實施依法應由市人民政府直接實施或決定實施的行政處罰;協調部門之間在實施有關法律、法規、規章過程中產生的矛盾和爭議;負責監督、指導全市治理公路“三亂”工作。
(五)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重要行政措施發布前的合法性審查;負責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的解釋工作,組織清理、修訂市人民政府規範性檔案;辦理政府各工作部門及各鎮政府(街道辦)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辦理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處罰決定和制定的規範性檔案的備案審查工作。
(六)承辦向市人民政府申請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案件;代理市人民政府行政應訴事務;對市政府所屬工作部門開展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對鎮政府(街道辦)開展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工作進行檢查、指導和監督。
(七)負責市政府法制信息和調研工作,開展政府法制理論研究和交流。
(八)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人民政府法制機構交辦的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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