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日前出版的《中國人物傳記》雜誌刊登了《吳官正家書一束》,引起了人們的廣泛關注。這些摘登的信件是吳官正位居高官時分别致弟弟、叔叔以及家鄉領導的一些信函,內容雖然有別,但要求如出一轍,披露了吳官正同志在婚事、喪事等家事上不僅嚴於律己,對其親屬的要求也格外嚴格,幾乎有點“不近人情”。
吳官正2006年在一封“給弟弟及叔叔等家屬的信”中寫到:“剛得悉父親大人逝世……喪事一切從簡,決不能大操大辦,決不要收受任何人的錢財,決不可勞煩當地政府。”對照當前少數官員動輒借婚事、喪事、節日等大肆斂財的亂象,吳官正的這種做法備受網民好評,也讓人們看到中南海高層以身作則警示官場的努力。
家書曝光
為子女婚事簡辦給與老何家熟悉的領導寫的一封信
少華同小何已結婚,這是他們生活長河中的一件大喜事。我嚴格按照中央要求,一不受任何人的禮,二不請客。他們說今年國慶節前夕可能要去看望小何的父母,我拜託你給我以幫助,做做小何父母的工作,也希望他們喜事簡辦,不受禮,不請客。對這點我曾同小何和她父親都講過,老何表示同意,我相信他們會支持我的工作。但又擔心社會上的“壓力”、閒人的多嘴、老何的心愿,使他忘了他答應的不受禮,不請客。但若老何的親朋好友,不吃一餐飯,確實覺得心裡過意不去的話,相信他會把握好。
這可能是多餘的話,對老何的希望好像“有點不近人情”。但我的大兒子結婚就做到了不受禮,不請客,二兒子的親戚家也應一樣,這是事業的需要。 我相信你能幫好這個忙,如能如願,對你及老何全家深表謝意。
給弟弟及叔叔等家屬的信
(2006年12月10日)
剛得悉父親大人逝世,十分悲痛。他是一個出身貧苦的普通農民,年已九十有六高齡,走完了平凡而有意義的一生。
萬望你們及父親的其他親人們務必堅決做到:喪事一切從簡,決不能大操大辦,決不要收受任何人的錢財,決不可勞煩當地政府。相信父老鄉親、同志友人會理解支持。
近年,父親年老體衰,他本人、親人和醫務人員盡了最大的努力,省市縣鎮有關領導也十分關心。在此,對各位領導、親朋、同志表示深深的謝意!
現電匯壹萬元人民幣,請收。如有困難,望給我的秘書打電話,他們會轉告我。
請以我、錦裳率全家給老人敬獻一花圈,以表示我們的深切哀悼!
父親大人千古!
給弟弟的信
(2006年12月13日)
父親已入土為安,他同母親相伴,與埋葬在周圍的亡人相鄰相處。如有人提什麼“建議”或出什麼餿主意,務必保持清醒頭腦,永遠不可損壞或擾動他們的鄰居。也永遠不要建什麼亭子,也不要在墳墓間修一條通向父母墓地的路。
我昨晚打了七個電話,使我感到十分困惑和悲哀,只好寫信,請您按我的要求做好工作,相信您會想通並支持我。
我們家族有今天,是父母忠厚、善良、讓人和大家努力的結果,要十分珍惜。我是高處不勝寒,想到的總是黨的工作、人民的願望和剛正公平,想到人言可畏,想到永遠不做虧心事。
我們特別是我尤其要謹慎,對自己、對親屬都應嚴格要求,勤勤懇懇工作,老老實實做人。如果在這信的第一段內容中列的三條,有任何一條做不到,影響會極壞,後果會十分嚴重,到時候會後悔莫及!
在任何時候,首先要想到別人的感受,要尊重同事、親友和陌生人,夾著尾巴做人,好自為之,這是一個領導幹部應該做到的。要記住,一個家族,如某一件事處理不好,興難衰易,很容易會走向反面。
我不想寫下去了,關於涉及父母的事,我是長子,應尊重我。我在位時你們不能做,我退下來你們不能做,即使我死後,你們也不能做:要求人家遷墳、蓋亭、修路或搞什麼花樣。
歷史和現實告訴我們,忠厚好,謙讓好,吃虧好,這對後代好!我希望您是會想事,會是瞻前顧後的明白人,也希望您會理解我的苦心。
致江西省餘干縣委縣政府及烏泥鎮黨委的信
(2006年1月24日)
剛才,我得知一親戚太不像話,很是氣憤。萬望同志們堅持原則,對任何人,包括我的父親、親戚、家鄉人等,都不得照顧,如有人違紀,堅決執行紀律;如有人犯法,堅決依法懲處。
我堅決支持同志們大膽治理,大膽工作,對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應一視同仁,不得特殊,不要遷就,不應照顧,否則難正黨風,敗壞民風。
有的人狗仗人勢,如不嚴加管教,鄉無寧日。
希望同志們剛正不阿,對事不對人,該怎么辦就怎么辦,不要有顧慮。
此信可口頭傳達到有關領導,還可以抄一份貼在鎮黨委,請堅決執行。
致江西省餘干縣委書記陳建輝的信
(2006年2月22日)
記得這幾年我曾先後給你們寫過三封信。一次是聽說我的一個親戚的兒子跟人打架;第二次是聽說我的一個親戚要在黃金埠電廠建設中搞一些土方工程;第三次就是前不久烏泥發生的事。我聽了這些事後,都十分震驚、氣憤。可否把我寫的這三封信找出來,讓烏泥鎮和烏泥村的幹部認真讀一讀、議一議、想一想,是否有道理?通過這幾封信,至少可以看出這么幾點:
一、我是認真的。我處在黨和國家領導人的位置,考慮的只能是黨、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決不容忍我的親屬違法亂紀。不管什麼人,違紀就要嚴格執行紀律;違法就要堅決依法懲處,決不能姑息。
二、對親屬要嚴加管教,不要照顧,不能遷就,這是一個堅持公正、正義、剛直的領導幹部應有的素質。
三、相信同志們一定會大膽治理,堅持原則,剛正不阿。
四、這對親屬也是愛護。國法是無情的。如果有人不懸崖勒馬,必將碰得頭破血流,發展下去,會出現想像不到的可悲後果。
我想今後不再寫這類信了,我的請求和原則,都在這幾封信里。相信同志們一定會按照這些精神去做,麻煩了。
體現
吳官正的“不近人情”體現在給父母修墳一事上。有人建議,在一處墳地間修一條路通向他父母的墓地,但這樣做可能損壞或擾動相鄰亡人的墳。為了說服家族不要這樣做,吳官正一個晚上連打7個電話,第二天又給弟弟寫信,勸他想通並協助做家族的工作,鄭重聲明“我在位時你們不能做,我退下來你們不能做,即使我死後,你們也不能做:要求人家遷墳、蓋亭、修路或搞什麼花樣。”
吳官正的“不近人情”體現在對紅白喜事操辦上。二兒子要結婚了,他要求像大兒子那樣,結婚時一不受任何人的禮,二不請客,並寫信希望親家排除“壓力”,不受禮,不請客。為此,他還專門給與親家熟悉的領導寫信。96歲高齡的老父去世了,他寫信給弟弟、叔叔等家屬,萬望他們務必堅決做到:喪事一切從簡,決不能大操大辦,決不要收受任何人的錢財,決不可勞煩當地政府。
吳官正的“不近人情”體現在對親屬“零容忍”上。當他知悉“一親戚太不像話”後,致信家鄉縣委縣政府:“對領導幹部及其親屬應一視同仁,不得特殊,不要遷就,不應照顧。”當聽說有個親戚的兒子跟人打架、還有個親戚要在黃金埠電廠建設中搞一些土方工程等事情後,“十分震驚、氣憤”,親自致信餘干縣委書記陳建輝,要求“不管什麼人,違紀就要嚴格執行紀律;違法就要堅決依法懲處,決不能姑息”。
評價
吳官正的“不近人情”,足以讓現實生活中某些官員汗顏。這些年來,中央多次要求、反覆強調領導幹部要管好身邊人,管好親屬子女,但一粒老鼠屎損壞一鍋湯的事卻時有發生。有的利用婚喪嫁娶大操大辦收受紅包禮金,有的聽任子女打著自己的名號經商,謀取不當利益;有的充當保護傘,為妻兒不法活動提供渠道和資源;有的“一人得道,雞犬升天”,讓權力蔭及親朋好友、三姑四姨……凡此種種,民眾深惡痛絕。
品讀吳官正同志這“一束家書”,看似“不近人情”卻處處讓人動情,字裡行間充滿了對親友的歉意和無微不至的關愛之情,彰顯了一位共產黨員、一個國家高層領導人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不徇私情的高風亮節,以及嚴以律己、嚴格要求親友及當地領導依法依紀辦事的博大胸襟與情懷,令人油然而生敬意。這“一束家書”有如一面鏡子,不僅映照出了某些官員的不足,也讓我們看到了中央高層根除貪官、整治腐敗的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