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在廣鐵董事長退下之後,吳擔任廣州鐵路集團公司董事長一職 ,高級政工師。第十屆(2003年至2007年)全國人大代表。1992年和1999年,兩次獲鐵道部“火車頭”獎章。
因貪污被撤職
2006年年三十,中國鐵道部宣免去吳俊光的廣州鐵路集團總經理的職務。
2007年5月24日,鐵道部官員到廣州鐵路集團公司向原廣州鐵路集團公司董事長吳俊光宣布了免去其董事長職務,同時,確定廣州鐵路集團集體貪污。
行賄劉志軍
2003年11月初到2006年12月中旬,(劉志軍)22次收受吳俊光提供的人民幣、港元、美元,折合人民幣72.67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