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一)牽頭擬訂我區科技發展的政策和措施,落實國家、省、市科技創新政策,起草相關政府規範性檔案草案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二)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編制和組織實施年度科技計畫;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市各類科技計畫;負責科技統計與監測工作。
(三)提出科技體制改革的政策和措施建議;指導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四)提出本級科技部門經費預算建議,歸口管理科技研發經費。
(五)指導和協調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台、企業院士工作站等科技基礎設施建設。
(六)擬訂促進農業科技進步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現代農業科技創新工作,指導農業科技示範推廣基地的建設。
(七)擬訂促進社會事業科技進步的政策措施,促進以可持續發展和改善民生為重點的社會建設發展。
(八)會同有關部門擬訂高新技術發展及其產業化的政策措施;指導火炬計畫特色產業基地等各類科技創新創業載體建設;負責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高新技術產品、自主創新產品的組織申報、初審推薦和管理等相關工作。
(九)會同有關部門擬訂科技人才工作的政策措施,參與全區科技人才隊伍的建設和管理,負責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與培育工作。
(十)負責管理科技成果、科技獎勵、科技保密、技術市場等工作;指導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推動科技服務業發展。
(十一)擬訂促進科技金融結合的有關政策措施,組織實施科技金融計畫。
(十二)擬訂促進國際科技合作、產學研合作的政策措施;負責推進我區與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的產學研合作;歸口管理國際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十三)組織協調科學技術普及工作;負責科技行政許可工作,負責非學術性科技社團、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查與管理。
(十四)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有關智慧財產權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研究制定全區智慧財產權政策、規章制度;研究確立全區智慧財產權發展的重大問題;組織編制和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戰略及行動計畫;協調指導智慧財產權保護和創新體系的建立。
(十五)負責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工作;指導所轄鎮(區、街道)科技部門的有關工作。
(十六)承辦區委、區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1、機構名稱:辦公室(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
主要職能:負責機關文稿起草、文電處理、科技宣傳、檔案管理、電子政務、督查督辦、後勤接待、安全保衛、信訪、保密機要等工作;負責機關的財務、資產管理和直屬單位財務的監督管理;負責科技經費內部審計;負責機關和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幹部教育、勞動工資、出國(境)人員政審工作;負責機關離退休幹部工作,指導直屬單位的離退休幹部工作;組織協調科普工作,開展科技擁軍工作;負責全國科技進步先進市、縣(區)科技進步考核工作;負責鎮(區、街道)科技管理部門工作考核;負責區國防動員委員會科技動員辦公室工作。
2、機構名稱:高新計畫科
主要職能:組織編制科技發展中長期規劃和年度工業科技計畫;擬訂科技計畫項目管理辦法,負責工業科技計畫項目的監督檢查;負責科技經費配置、使用管理和績效評價;組織申報和實施省重大科技成果轉化計畫項目、省產學研聯合創新資金項目;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市科技基礎設施建設計畫項目;指導和協調重大研發機構、重點實驗室、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公共技術服務平台、院士工作站等建設;負責上級科技項目經費配套及自主創新政策經費資助工作;擬訂促進高新技術產業發展的政策措施;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火炬計畫、科技支撐計畫(工業)、中小企業技術創新基金等項目;組織申報和實施市級科技支撐計畫(工業)、套用基礎研究計畫(工業)和工業專項計畫;組織國家高新技術企業、技術先進型服務企業和國家、省自主創新產品、高新技術產品的申報、初審推薦和管理等相關工作;組織蘇州市高新技術企業和高新技術產品認定的申報、初審推薦和管理等相關工作;協調火炬計畫特色產業基地建設;指導產業技術創新聯盟(工業)工作;組織申報和實施省、市軟科學研究計畫項目;會同有關部門落實科技創新政策;負責科技統計、科技進步統計監測和分析工作。
3、機構名稱:農村科技與社會發展科
主要職能:擬訂促進農業和社會事業科技進步的政策措施;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科技支撐計畫(農業、社會發展)、自然科學基金、星火計畫等項目;組織申報和實施市級科技支撐計畫(農業、社會發展)和套用基礎研究計畫(農業、醫療衛生);指導農業科技綜合試驗示範基地、農業科技示範園區、星火技術密集區、產業技術創新聯盟(農業)建設;組織農業科技企業的申報工作;組織開展農村(農業)科技培訓、星火技術密集區的統計等工作。
4、機構名稱:科技人才科(法制科)
主要職能:擬訂科技人才隊伍建設的政策措施,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千人計畫、省、市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引進計畫項目,組織編制和實施區創新創業領軍人才計畫;協助組織部門做好區黨政領導幹部科技人才工作目標責任制考核受檢工作;牽頭擬訂科技發展政策;負責科技政策的宣傳工作;負責科技規範性檔案的審核工作;歸口管理科技體制改革工作。
5、機構名稱:成果合作科(行政服務科)
主要職能:擬訂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技術市場發展、科技服務業發展和科技金融結合的政策措施;負責科技成果管理和科技獎勵工作;負責科技金融工作,組織申報和實施省風險補償專項資金項目、市科技型中小企業信貸風險補償、科技保險、科技貸款貼息等計畫;負責技術貿易機構的審核,指導技術契約認定登記工作;歸口管理科技服務業工作,指導科技創業服務中心、大學科技園和科技中介機構建設;指導民營科技企業相關工作;參與科技保密管理、技術出口審查工作;擬訂促進國際科技合作、產學研合作的政策措施;組織申報和實施國家、省、市國際科技合作計畫項目;負責國(境)內外科技合作與交流工作;組織國(境)內外研發機構的申報工作;歸口負責科技興貿工作;負責對外科技宣傳工作;負責科技行政許可工作,負責非學術性科技社團、科技類民辦非企業單位的審查與管理;歸口管理區行政服務中心科技局視窗。
6、機構名稱:專利管理科
主要職能:處理全區專利申請的有關行政事務;組織實施全區智慧財產權獎勵;組織推動智慧財產權法律、法規的宣傳普及工作,提高全社會智慧財產權意識;制定智慧財產權教育培訓計畫,組織協調有關智慧財產權的宣傳、培訓和統計工作;適時發布本區智慧財產權重大信息,指導智慧財產權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指導企業智慧財產權工作,組織和推動重大智慧財產權的實施,促進智慧財產權產業化發展;管理智慧財產權申請、維權援助等資助及相關專項經費;歸口組織申報並實施國家、省、市下達的智慧財產權發展計畫;指導全區智慧財產權服務機構的發展。
直屬單位(或其它下屬組織)、內設業務科(室)職能及聯繫方式:
1、單位名稱:東吳高新技術創業服務中心(生產力服務中心\科技金融服務中心)
單位類別:自收自支事業單位(正股級)
單位職能: 開展工作科技服務,促進科技發展。科技孵化器,培育高新技術企業,為進駐辦理開業報批等服務。是不以贏利為目的的社會化綜合科技服務機構,接受科技局的歸口管理和巨觀指導,承擔政府委託的任務。其職能是以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和民營企業為主要對象,組織科技力量,以各種方式為企業提供服務,從而促進企業科技進步,提高技術創新能力及生產力,增強市場競爭能力。
2.單位名稱:區技術市場管理辦公室
單位類別:全額撥款事業單位(正股級)
單位職能:(同技術市場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