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緒彥

向緒彥

向緒彥,男,土家族,1962年9月出生,湖南慈利人,在職研究生。1986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8年12月參加工作。曾任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2018年6月25日,湖南省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向緒彥(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懷化市人民檢察院向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歷任常德地委保密委副科級秘書,常德市委辦機要科副科長,鼎城石門橋鎮黨委書記(掛職),常德市委辦綜調室副主任、業務指導科科長,常德市民族宗教領導小組辦公室主任,常德市鼎城區委副書記,常德市委副秘書長,常德市德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工委副書記。

2011年02月至2015年12月,湖南省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工委副書記、管委會主任。

人物事件

違紀被查

2017年7月11日,湖南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向緒彥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審查。

決定逮捕

2017年9月,據高檢網訊息,湖南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向緒彥(副廳級)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正在進行中。

依法雙開

2018年2月1日,湖南省紀委訊息,經湖南省委批准,湖南省紀委對向緒彥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向緒彥違反政治紀律,對抗組織審查;違反組織紀律,未經集體研究違規調動人員,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金,在操辦婚喪喜慶事宜中藉機斂財;違反工作紀律,不認真履行職責,對常德經開區環境污染方面存在的問題負主要領導責任;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巨額財物,涉嫌受賄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湖南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報湖南省委批准,決定給予向緒彥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將向緒彥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提起公訴

2018年6月25日,湖南省常德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向緒彥(副廳級)涉嫌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一案,經湖南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懷化市人民檢察院向懷化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向緒彥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向緒彥,聽取了其辯護人意見。懷化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書指控:被告人向緒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濫用職權給國家造成特別重大的經濟損失,情節特別嚴重;家庭財產不能說明來源,差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雙開處分

2018年12月,湖南省通報中央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

2017年4月24日至5月24日,中央第六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湖南省開展了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7年7月25日將督察發現的15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湖南省,要求依規依紀依法調查處理。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省委書記杜家毫、省長許達哲明確要求,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湖南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抓好中央環保督察整改,增強“四個意識”,扛起生態文明建設的政治責任。根據查明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省委、省政府研究,通報如下:

常德市污染治理工作推進不力,水環境問題突出。

常德市經開區生活污水直排三崗渠,三崗渠水質惡化。常德市經開區黨工委、管委會對污水處理設施建設組織領導不力,承建部門未能按期建成項目。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常德市經開區黨工委原副書記、管委會原主任向緒彥因其他違紀違法問題合併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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