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朝鑫

向朝鑫,曾任重慶市雲陽縣鳳鳴鎮副鎮長。

2010-2015年,鳳鳴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陳安全,副鎮長譚曉勇、向朝鑫、李代國,拿扶貧工程等項目做交易,以借款給建築商譚洪波收取高利息的方式,謀取私利,譚曉勇還直接收受譚洪波賄賂12.58萬元。陳安全等人先後將6個項目化整為零,繞開招投標等程式,直接交給譚洪波承攬;在驗收項目時弄虛作假、偽造驗收資料,為譚洪波獲得工程款提供便利。譚洪波借用其他企業資質又中標4個項目,陳安全等人明知實情,不僅不嚴格把關,反而將767.55萬元工程款不經中標企業直接撥付給譚洪波。

向朝鑫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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