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根據法律、法規和社會保障有關規章,制定本轄區社會保險登記、審核,社會保險申報的辦法,開展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使用、運營和按有關政策規定審定支付待遇;按照規定的程式辦理社會保險關係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和做到基金轉移操作規範。
(2)承擔本轄區社會保險紀錄、檔案管理和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個人帳戶的管理工作,制定規範的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3)承擔本轄區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統計管理制度的制定並組織實施;匯總編制本轄區社會保險基金的年度、季度、月度財務報告,並接受本級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監督。
(4)指導各縣(市)社保經辦機構執行社會保險基金財務、會計制度,並做好社會保險基金社會化發放工作;提供社會保險諮詢、查詢服務。
(5)承擔本轄區社會保險信息、統計數據的採集、整理、分析及管理工作,按規定及時上報自治區社會保險管理局以及地區勞動和社會保障局;負責本轄區社會保險信息網路建設及管理工作。
(6)承擔本轄區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的征繳以及參保人員養老金的發放和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待遇的審定支付工作。
(7)制定本轄區繳費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稽核制度並組織實施;建立健全防範瞞報少繳社會保險費和虛報冒領社會保險待遇工作制度並組織實施。
(8)負責開展社會保險宣傳工作。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吐魯番地區社會保險管理局內設8個職能科(室)。
(1)辦公室
承辦領導政務活動事宜;承擔綜合性政策研究和協調工作;負責綜合協調和政務運轉工作,擬定工作制度、工作計畫、年度總結,並負責監督檢查;負責領導批示和會議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保密、安全保衛和接待聯絡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負責財務管理、各類資產管理、後勤服務以及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征繳科
統一管理各項費用(含大額補助、公務員補助)的徵收。負責征繳單位、繳費個人的申報登記、變更登記,單位變動處理(合併、分立、註銷等),年度繳費基數核定變更,單位繳費人員增減處理和正常應繳核定,單位其他類型繳費核定(補收、補欠、基數調差);單位征繳計畫、結算;獨立人員繳費和銀行代扣工作;建立個人帳戶前(1996年以前)補繳業務,對帳業務;繳費個人各項社會保險關係的建立、中斷、轉移、接續、終止工作;社會保險年檢登記以及失業保險審核、過帳工作等。
(3)待遇結算科
統一管理養老、工傷、生育、失業保險的各項待遇支付;待遇的變更、調整;養老金髮放(社會化)信息維護;待遇關係變動(暫停、恢復、終止);待遇關係建立、覆核、制定支付計畫等。
(4)醫療保險結算科
“兩定”的維護、查詢、結算;三大目錄的維護與匹配審核;個人醫療費用的審核、結算;異地人員個人帳戶返還;參加醫療保險人員待遇等各項信息查詢、維護。
(5)基金財務科
統一各項基金的收支財務核算,財務票據交接,生成記帳憑證、記帳;按照基金收支情況編制報表,做好社會保險基金上解、下撥工作;按照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情況做好預算、決算和財務分析工作。
(6)稽核科
對社會保險費的繳納和各項待遇的領取進行稽核;編制本地區社會保險稽核工作的綜合報告;會同醫療保險結算科對“兩定”機構進行日常監督管理和年度考核;指導和監督檢查下一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依法開展社會保險稽核工作;核定參保單位繳納社會保險費基數等;
(7)綜合業務科
辦理地直企業破產、改制後遺留的補費、核實補繳基數問題;負責地直企業、下崗失業職工養老保險的數據整理及糾正過帳錯誤信息工作;個人信息錯誤的修改工作;社會保險證、卡的發放及證、卡的掛失、損壞、遺失的補發及醫療保險證、卡密碼的修改工作;相關政策解答工作。
(8)信息科
負責社會保險信息網路的建設及管理工作,規範信息操作流程,保證信息系統正常運轉;做好各定點醫療機構、定點零售藥店的信息系統建設及系統維護工作;處理本級系統軟體異常、日常硬體故障、數據備份工作;負責內部崗位許可權的管理和維護;負責督促、檢查各業務科室規範計算機許可權和操作流程,定期檢查硬體衛生和軟體使用情況;負責對工作人員的業務培訓、單位信息的蒐集、整理和上報以及社會保險統計工作等。
機構規格
吐魯番地區社會保險管理局,機構規格相當於副縣級,核定事業編制33名(管理崗位31名、工勤崗位2名),其中:副縣級領導職數1名,科級領導職數14名(副局長2名)。經費實行全額預算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