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環的起源](/img/d/b57/nBnauM3XwQzN5ETM4QDMwQDMxITMyEDM2YTMwADMwAzMxAzL0AzLwczLt92YucmbvRWdo5Cd0FmL0E2LvoDc0RHa.jpg)
吊環環高2.55米。 一套吊環動作應由比例大致相等的擺動和力量靜止動作組成,這些動作和連線是通過懸垂,經過或成支撐,經過或成手倒立來完成,以直臂完成動作為主。由擺動到靜止力量或由靜止力量到擺動的過渡是當代體操的顯著特點,做靜止動作時,要求環靜止,不能有大的擺動。吊環要求有一定難度的向前擺動完成的手倒立和向後擺動完成的手倒立,還要求有一個有難度要求的力量靜止動作。
吊環為木製,圓形,用鋼索懸掛在高5.80米的立架上,兩環相距50厘米。木環與鋼索間用皮帶或帆布帶連線,長短可調節。吊環決賽時每隊最多兩名運動員參賽,只有在團體賽中吊環成績排位前八名或前六名者才有參賽資格。只比自選動作。將運動員在團體賽中規定動作與自選動作總得分的二分之一,加上吊環決賽中自選動作的得分,作為最後得分排列名次,得分高者名次列前。滿分為20分。從1992年奧運會起,團體分不帶入單項賽,僅以自選動作的比賽成績確定名次。滿分為10分。1896年被列為奧運會比賽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