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新報

吉新報

吉新報,原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下屬事業單位《農村農業農民》雜誌社的在編人員,2002年10月,吉新報因貪污案,被判處有期期徒刑十二年。2018年1月17日,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判冤獄7年的吉新報無罪。

基本信息

人物介紹

吉新報吉新報
吉新報,原本是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下屬事業單位《農村農業農民》雜誌社的在編人員,職務為副總編輯(副處級)。
1998年,吉新報接管河南省政府發展研究中心下屬的《決策探索》雜誌,該雜誌經營變為“內部承包”。吉新報隨後上級任命為總編輯兼社長。
2002年10月,鄭州市金水區法院審結了河南省人民政府發展研究中心《決策探索》雜誌社原主編吉新報貪污一案,判處被告人吉新報有期徒刑十二年。
宣判後,吉新報提出抗訴,同年11月,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維持原判。

2009年6月,因在獄中有多次“立功表現和積極改造”,吉新報提前五年釋放。

事件轉機

2005年8月,此案出現重大轉機,河南省高院決定親自提審,隨後,省高院組成合議庭審理了此案後認為,原審認定吉新報犯貪污罪的事實不清,一審二審均被撤銷,要求金水區法院重審此案。河南省高院的上述判決書出來已是2010年9月29日,金水區法院經過長達5年的“重新審理”後,吉新報終於在2015年迎來了讓他和家人苦等13年的結果:無罪。之後,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檢察院對該案進行抗訴。

2018年1月17日,,備受輿論關注的“河南最年輕雜誌社長冤獄7年改判無罪”一事有了最終結果。鄭州市中級人民法院駁回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檢察院抗訴,維持吉新報無罪判決。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