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大自管會

吉大自管會

吉大自管會全稱為吉首大學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亦簡稱“自管會”),是在吉首大學學工部領導下,由吉首大學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具體指導,依照學校規章制度和本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實現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提高的學生自律組織。 吉大自管會擁有獨立的章程與組織結構,為吉首大學與吉首大學團委、校學生會並列的三大學生幹部組織之一。 吉大自管會的工作宗旨:積極推進思想政治工作進宿舍,促進宿舍文明建設,營造整潔舒適、健康向上的學習生活環境,以管理育人,以服務育人,幫助青年學生樹立自尊、自愛、自立、自信、自強的大學生形象。

委員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吉首大學學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管會”),是在學工部領導下,由學生宿舍管理中心具體指導,依照學校規章制度和本章程,獨立自主開展工作,實現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提高的學生自律組織。

第二條 自管會的工作宗旨:積極推進思想政治工作進宿舍,促進宿舍文明建設,營造整潔舒適、健康向上的學習生活環境,以管理育人,以服務育人,幫助青年學生樹立自尊、自愛、自立、自信、自強的大學生形象。

第三條 自管會的基本任務:

1、貫徹執行學生宿舍管理的各項規定,做好日常工作,制定相關制度,協助宿管中心片區管理員和駐宿舍輔導員開展工作。

2、按要求參加宿管中心會議,匯報工作情況,接受工作任務;制定各階段工作計畫並組織實施;及時傳達上級檔案與通知精神。

3、以定期檢查與不定期抽查方式相結合,對學生宿舍進行衛生檢查,及時整理匯總檢查數據予以公布,並按規定對不合格宿舍進行處理。

4、策劃並組織實施宿舍文明督導與文化建設各項活動,對宿舍各種不文明現象予以督查制止,及時宣傳宿舍中發生的好人好事與不良現象。

5、定期走訪宿舍,了解和收集同學們關於宿舍管理相關的情況,及時向片區管理員反映意見、建議,並協助解決實際問題。

6、加強學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對宿舍內的使用大功率電器、私拉電線及樓道內的應急燈進行排查;對宿舍內的非法傳銷、經商、飼養動物等活動進行督查;對私換寢室、私換床位等現象進行檢查監督。

7、完成學工部與學院安排的其他與學生宿舍相關的工作。

第二章 會員

第四條 會員的組成:凡入住學生宿舍有學籍的全日制本專科學生、研究生均為自管會會員。

第五條 會員的權利:

1、對本會工作提出建議、意見和批評,同時對本會工作進行監督的權利;

2、推薦和被推薦為自管會幹部的權利;

3、參加本會所組織活動的權利。

第六條 會員的義務: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服從本會各級組織領導,維護本會的榮譽的義務。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七條 自管會幹部由各學院學生會推薦,按住宿學生總數200:1配備,根據工作需要設主席,副主席,宣傳統計部(部長、副部長)、文明督導部(部長、副部長)、文化建設部(部長、副部長),棟長等職務。

第八條 各崗位工作職責:

1、主席:全面負責自管會日常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部門開展活動;對自管會幹部進行工作考核、管理;

2、副主席:負責分管部分工作,主席不在時履行主席職責。

3、宣傳統計部:負責各種檔案數據的整理、發布與歸檔工作;及時傳達、宣傳學校、自管會的各種檔案通知與活動;撰寫會議記錄,工作計畫、總結、工作匯報等文字材料。

4、文明督導部:組織開展學生宿舍衛生檢查、文明行為督查等工作,維持宿舍內的安全與秩序,調解同學間糾紛、學生與宿舍服務人員矛盾等;

5、文化建設部:策劃舉辦各種形式的宿舍文體活動,加強學生宿舍文化建設。

6、棟長:負責相應樓棟一應事務的組織協調,配合各部門開展工作。

自管會全體幹部平時按分工各自履行職責,在衛生檢查與文明督導等集體活動中服從棟長安排,積極參與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條 自管會幹部的要求:

1、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樂於為同學服務。

2、熱愛宿舍管理工作,勇於開拓創新。

3、以身作則,嚴以律己,處處起帶頭作用,自覺接受同學監督,勇於抵制各種不正之風。

4、謙虛、謹慎,有良好的工作、學習、生活習慣,自覺努力提高自身工作能力。

第十條 自管會幹部原則上不允許中途退出,確因特殊情況要退出自管會,應在退職前一個月向宿管中心提出書面請辭,經批准並做好人員交接工作後方可離任。

第四章 會議制度

第十一條 自管會每兩周召開一次部長級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全體成員會議。

第十二條 部長會議、全體成員會議由主席或副主席召集並主持,部門內部會議由部長召集並主持,會議內容包括工作布置、經驗交流、情況通報等,會議形式可為室內座談與校外素質拓展等,會議目的為提高工作效率與效能,增強團隊精神與集體榮譽感。

第十三條 召開會議時任何人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早退,確需請假應提前一天說明原因並得到副主席或主席批准。

第五章 獎懲制度

第十四條 自管會幹部的獎勵(待遇):

1、宿管中心每學期根據所有成員在日常工作中的表現,結合片區管理員意見進行定性考核,按在崗總人數30%評出“優秀”,一學年內兩次考核結論為優秀的,評為年度“優秀學生幹部”。

2、學工部每年為自管會劃出單獨評定校級“優秀學生幹部”指標,給獲獎者予表彰與獎勵;

3、宿管中心每學期給予自管會成員相應的工作補貼。

第十五條 無故不參加會議及其它應參加的活動,或請假未獲批准而擅自缺席者,將在自管會內部通報批評;每學期無故缺席次數累計兩次,取消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資格,無故缺席次數累計達三次,予以罷免。

第十六條 對不能履行崗位職責,出現工作誤差,損害自管會聲譽,甚至違反學校規章制度的幹部,視情節輕重給予內部批評、內部警告和取消幹部資格的處理,情節嚴重的根據學校相關制度給予處分。

第六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章程解釋權屬於學生工作部。

第十八條 本章程自通過之日起實施。

學生工作部

2014年4月15日

下設機構

自管委員會下轄辦公室、文建部、組織部、文督部四個部門。

主要活動

校檢、寢室文化節、安全隱患排查。

1、學生宿舍衛生督察;

2、學生晚歸曠寢督察;

3、舉辦吉首大學學生宿舍文化節;

4、宿舍安全隱患檢查;

5、學生宿舍黨團活動室的管理;

6、配合其他部門工作;

7、完成上級安排的其他任務。

招新公告

各學院學生分會:

為壯大學生幹部隊伍,充分發揮學生主體作用,保障自管會工作的連續性,培養學生自我教育、自我服務與自我管理能力,學生自管會現面向2014級、2015級在校學生招聘新成員,具體通知如下。

一、招新原則

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優先選拔工作能力強、綜合素質高、嚴謹認真負責的同學。

二、招新對象及條件

1、2014級、2015級本科全日制(含預科)新生。

2、承認自管會章程,自覺遵守自管會各項規章制度。

3、思想品德好,工作積極主動,耐心細心,責任心強,能吃苦耐勞。

4、具有團隊合作精神,能夠積極主動向組織靠攏。

5、具有文案寫作、電腦文檔處理、書畫、攝影、圖片或影視後期處理等專項特長者優先考慮。

三、招聘部門

辦公室、文明督導部、文化建設部,組織部。

四、報名及諮詢地點

大田灣校區(老校區)、砂子坳校區(新校區)報名點與黨團活動室。

五、招聘程式及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報名時間

應聘者在設點處領取吉首大學自管會幹事納新報名表填寫報名表,交至所在設點招新處,或直接傳送電子郵件至自管會信箱。

第二階段:筆試階段

自管會將於10月中旬進行筆試,跟據學生幹事聘用標準及綜合評定最終人選,並進行公示。

筆試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請留心關注。

第三階段:面試階段

自管會將於10月中旬進行面試,跟據學生幹事聘用標準及綜合評定最終人選,並進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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