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鹽務管理局

合肥市鹽務管理局

合肥市鹽務管理局是市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正處級建制,負責合肥市鹽業市場管理工作,隸屬於安徽省鹽務管理局。安徽省合肥市鹽業有限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國家食鹽批發企業,2010年由合肥市鹽業公司改制而來,主要從事食鹽及小工業鹽、日用百貨、菸酒、調味品等的批發零售業務,主要擔負合肥市區和肥東、肥西、長豐、廬江、巢湖及壽縣炎劉地區約750萬人口的食鹽和工、農、牧、漁業鹽的調撥和供應任務,現有幹部職工400餘人,隸屬於安徽省鹽業總公司。局司職能分開、機構分設、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合肥鹽業

合肥市鹽務管理局(合肥市鹽業有限公司)位於合肥市廬陽區亳州路240號,占地34286平方米,其中倉庫面積6500平方米,另有鐵路專用線448米,年吞吐量達10萬噸,全年調銷各類鹽品5萬噸左右,人均銷量在300噸以上。公司目前擁有三條食鹽自動化分裝流水線,年分裝食鹽能力達5萬噸;公司掌有零售終端6000餘戶,使用800語音免費訂貨系統,實行客戶經理負責制和周期配送,全面提升了網路價值。
2008年全年購進各類鹽49319噸,其中食鹽購進 47317 噸;全年銷售各類鹽49213 噸,其中紙塑小包裝26213 噸;完成非鹽購進676萬元,全面超額完成省總公司下達的購銷計畫。實現食鹽合併銷售收入7685萬元;全年實現合併利潤1001萬元(含非鹽);全年累計上繳利稅1145 萬元;年度資產保值增值率為113.35%;年度淨資產收益率為18.1 %。2009年成為全省首家市級“AAA”級食鹽批發企業。 
局司歷年來獲“安徽省質量獎”、“安徽省第五屆企業管理進步成果一等獎”、 “全國鹽行業抗冰救災先進集體”、“第十一屆合肥市文明單位”、“合肥市衛生先進單位”、“國家食鹽批發AAA級企業”、“省級青年文明號”“A級納稅信用單位”等榮譽稱號。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定地方區域性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加強食鹽專營各項管理活動和系統內工業鹽的計畫管理,保障區域內食鹽、工業鹽市場有序供應,組織實施碘鹽普及推行。
3、負責鹽款結算及中央和省有關專項資金的清繳管理工作。
4、依法進行鹽政執法,嚴厲打擊鹽業市場違法行為。
5、根據省計畫安排,編制全市食鹽、工業鹽購進、調撥、運輸、儲備、銷售等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鹽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驗、核查、報批、發放管理工作。
6、負責區域內碘鹽質量監督檢測,統一管理包裝、防偽標誌供應管理工作。
7、負責國家戰略儲備鹽的管理工作,參與鹽稅、鹽價以及鹽業政策法規的調研。
8、對全市鹽行業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
9、承辦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內設行銷中心、配送服務部、鹽政管理科、財務審計部、綜合管理部等5個職能部門。

直屬單位

下轄肥東縣鹽務管理局肥西縣鹽務管理局長豐縣鹽務管理局廬江縣鹽務管理局(鹽業公司)、合肥晶晶物流配送有限責任公司。 代管安徽省巢湖市鹽業有限公司

領導班子

安徽省鹽務管理局、安徽省鹽業總公司黨委委員、工會主席兼合肥市鹽務管理局局長、合肥市鹽業公司代理經理:顏宗華,主持合肥市局(公司)全面工作。
合肥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合肥市鹽業有限公司副經理:溫樹堂。
合肥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合肥市鹽業有限公司副經理:沈純。
合肥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合肥市鹽業有限公司副經理:張革。
合肥市鹽務管理局、合肥市鹽業有限公司工會主席:李大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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