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鹽務管理局

巢湖市鹽務管理局

巢湖市鹽務管理局是市政府鹽業行政主管部門,處級建制,負責巢湖市鹽業市場管理、食鹽專營和鹽政執法工作,隸屬於安徽省鹽務管理局。巢湖市鹽業公司(安徽省鹽業總公司巢湖市公司)專門從事各類鹽調撥、批發,小包裝食鹽分裝,多品種鹽生產開發,承擔著全市食鹽和小工業鹽的計畫調撥和供應任務。與市鹽務局為職能分開、機構分設、兩塊牌子、合署辦公。

巢鹽簡介

多次被巢湖市委、市政府授予“十佳商貿企業”、“貢獻(納稅)先進企業”榮譽稱號。自2003年以來,在全省鹽業系統經營管理目標責任考核中成績突出,連年被評為優秀(先進)單位。2009年底,全市鹽業系統在職職工273人,離休9人,退休123人;總資產5130.93萬元,淨資產3451.57萬元。2009年銷售總額4717.08萬元,實現增加值2405.96萬元,利稅總額639.08萬元,其中實現利潤285.28萬元,淨資產收益率達6.52%,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率達106.63%。
巢湖市鹽業公司(局)將按照食鹽流通體制改革的總體要求,按照把合肥鹽業打造成大型商貿流通企業集團的目標,充分利用食鹽專營的優勢,以逐漸完善的行銷網路為載體和依託,在鞏固主營的基礎上,大力拓展非鹽商品經營領域,以嶄新的企業形象,優良誠信的服務,規範化的運作模式,靈活多變的行銷手段,實現主業平穩有序發展副營快速發展的經營態勢,為全力打造體制機制先進、品牌和效益一流、系統持續發展、局面穩定和諧的安徽鹽業商貿流通企業集團而努力奮鬥。

發展歷程

安徽省巢湖市鹽業有限公司始建於1952年,承擔著全市食鹽、小工業鹽及其他生產加工用鹽的供應任務;
巢湖市鹽務管理局成立於1995年,開展全市食鹽專營業務和市場管理工作;
2004年7月1日,整體上劃到安徽省鹽業總公司(局),是安徽省鹽業總公司(局)直屬的食鹽專營單位,下轄廬江、無為、和縣、含山四個縣級鹽業有限公司(局);
2010年9月,安徽省巢湖市鹽業有限公司經皖鹽資產[2010]129號文批覆後完成了公司制改革,設立了董事會和執行監事;
2011年8月,原地級巢湖市撤銷,公司由安徽省合肥市鹽業有限公司代管。

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鹽業管理的政策、法律、法規,參與擬定地方區域性鹽業管理辦法並組織實施。
2、加強食鹽專營各項管理活動和系統內工業鹽的計畫管理,保障區域內食鹽、工業鹽市場有序供應,組織實施碘鹽普及推行。3、負責鹽款結算及中央和省有關專項資金的清繳管理工作。
4、依法進行鹽政執法,嚴厲打擊鹽業市場違法行為。
5、根據省計畫安排,編制全市食鹽、工業鹽購進、調撥、運輸、儲備、銷售等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食鹽批發、零售許可證的審驗、核查、報批、發放管理工作。
6、負責區域內碘鹽質量監督檢測,統一管理包裝、防偽標誌供應管理工作。
7、負責國家戰略儲備鹽的管理工作,參與鹽稅、鹽價以及鹽業政策法規的調研。
8、對全市鹽行業財務、統計工作實行業務指導。
9、承辦市政府和上級部門交辦的其他任務。

組織機構

職能部門

辦公室、人事科、財務審計科、鹽政管理科、運銷科。

經營性機構

物流配送公司、巢鹽貿易公司。

領導班子

安徽省巢湖市鹽業有限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經理、巢湖市鹽務管理局局長:高鴻。
安徽省巢湖市鹽業有限公司董事:劉兆虎。
安徽省巢湖市鹽業有限公司董事、副經理、巢湖市鹽務管理局副局長:朱德雲。
安徽省巢湖市鹽業有限公司執行監事:張大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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