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況
結構試驗室建立於1976年,隸屬於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已由成立之初的主要從事建築結構工程的教學科研,發展成面向橋樑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岩土工程等多學科的綜合試驗室。設有靜測室、動測室、非破損檢測室、液壓室和試驗大廳。建築面積2000平方米。儀器設備總值600萬元。1999年通過計量認證。2008年省科技廳批准為安徽省土木工程結構與材料重點試驗室。
二、主要儀器設備
1.試驗大廳:建築面積68×21m,淨高10m,設有10噸橋式吊車。
2.反力牆:L形雙向預應力混凝土反力牆,高9米,與9×36平方米剛性試驗台座一體。
3.液壓伺服載入系統:美國MTS公司製造,配置有±1000kN作動缸2個,主要用於抗震和靜力試驗;±500kN作動缸1個,主要用於疲勞試驗;行程均為±250mm。承力架:配有10付500kN、1000kN型鋼承力架,可進行各種豎向載入、水平載入、多點載入的靜、動力試驗。
4.試驗機:5000kN長柱壓力試驗機,1000kN、100kN萬能材料試驗機。
5.靜態數據採集系統:擁有TDS-303等200點高速採集儀,採用速率0.06點/S,可同時進行各種應變、位移、力、溫度等多點物理量的測試、記錄、分析。
6.振動測試系統:擁有DH5938等16通道壓電加速度信號的測試分析系統,能進行時域及頻域的處理。
7.動態應變測試儀:CDSP型8通道動態應變採集儀,可配接不同類型的應變片及應變片式感測器,實現應力、拉壓力、速度、加速度、位移、扭矩等多種物理量的測量。
8.預應力設備:擁有預應力張拉千斤頂、高壓電動油泵、預應力孔道壓漿機、預應力鋼絲鈍頭機等施工設備,可以自主完成預應力結構構件的製作和試驗任務。
9.橋樑繞度儀:BJQN-4B型光電繞度儀,最大500m遠距離非接觸測試建築、橋樑等工程結構的靜動態位移,分析振動參數和橋樑衝擊係數。
10.非破損檢測:擁有混凝土結構鋼筋鏽蝕儀、鋼筋掃瞄器、非金屬超音波儀、砌體結構砂漿貫入儀、鋼結構探傷儀等,可以進行混凝土結構、砌體結構、鋼結構的強度、損傷、缺陷的非破損檢測。
三、主要功能和特色
試驗室具有在大廳內和到工程現場從事結構試驗檢測的能力,寬敞明亮的大廳設有10t橋式吊車,5000kN長柱壓力試驗機,1000~500kN液壓伺服結構試驗載入系統,結構疲勞試驗機,各種水平和豎向載入反力架,可以在剛性試驗台座上進行各種結構構件的靜力試驗、疲勞試驗、擬靜力和擬動力抗震試驗。
擁有預應力張拉千斤頂、高壓電動油泵、預應力孔道壓漿機、預應力鋼絲鈍頭機等施工設備,可以自主完成預應力結構構件的製作和試驗任務。
試驗室擁有多種高速動、靜態應變採集儀,配有各種拉壓力感測器、位移感測器,在同一項試驗中實現輸入控制量和輸出量的一體化採集。擁有的振動測試系統,配有多種靈敏度和頻率特性的加速度感測器,可以完成結構振動和動力特性的測試分析。光電式動靜態撓度儀,可以遠距離500米進行非接觸的動靜態水平和豎向位移測量。
擁有混凝土結構鋼筋鏽蝕儀、鋼筋掃瞄器、非金屬超音波儀、砌體結構砂漿貫入儀、鋼結構探傷儀等,可以進行各種結構的強度、損傷、缺陷的非破損檢測。
四、承擔的主要工作任務
1.教學實驗:土木工程本科專業的“鋼筋混凝土基本理論”課程教學試驗,包括鋼筋混凝土適筋梁、超筋梁的彎曲破壞試驗,剪下破壞試驗。“土木工程結構試驗”課程教學試驗,包括結構靜力性能檢驗、結構抗震試驗、結構非破損檢測、結構動力特性及基樁完整性檢測。結構工程、橋樑工程等專業研究生的“結構試驗理論與測試技術”試驗教學。承擔結構工程、工程力學專業碩士生和博士生的論文試驗。
2.近3年完成的主要科研試驗:
(1)半剛性連線鋼框架擬動力試驗研究
(2)鋼框架狗骨形節點疲勞性能試驗研究
(3)新型承插式F形鋼架靜力性能試驗及有限元分析
(4)大型預應力鋼桁架鑄鋼節點空間載入靜力試驗
(5)鋼框架-新型阻尼器抗震性能擬動力試驗研究
(6)13m跨鋼-混凝土簡支組合梁靜力性能試驗
(7)粘滯阻尼器滯回性能試驗測試
(8)CFRP加固焊接鋼樑的彎曲疲勞試驗研究
(9)預壓裝配式預應力混凝土結構體系研究
(10)新型迭合半裝配式鋼筋混凝土牆板體系抗震試驗研究
(11)建築外牆保溫層抗震性能技術開發
(12)鋼筋混凝土開孔梁靜力性能試驗研究
(13)再生混凝土結構構件低周反覆載入抗震試驗
(14)張弦桁架鑄鋼節點靜載試驗研究
(15)型鋼混凝土灌注樁彎剪性能試驗研究
(16)鋼管混凝土框架樑柱節點擬靜力試驗研究
(17)鋼管塔K節點疲勞性能試驗研究
(18)帶節能複合牆板鋼框架抗震試驗研究
(19)支護用預應力混凝土管樁開發研究
3.目前開展的技術服務:
(1)混凝土強度及混凝土結構內部缺陷的非破損檢測;
(2)結構或構件的靜動載試驗;
(3)結構工程的減振、隔振、動力特性檢測;
(4)工程結構的可靠性鑑定、抗震鑑定及結構耐久性評估;
(5)工程結構的質量事故或災害事故的鑑定評估;
(6)樁基、複合地基的靜載試驗和動力檢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