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科技法律法規、方針、政策,並結合通江實際,制定實施辦法和貫徹意見。研究制定“科教興縣”戰略,指導全縣科技體制改革工作,組織研究科技促進經濟與社會發展重大問題,研究確定全縣科技發展的布局和優先領域、重點行業及其前瞻性、基礎性的工作。負責科技創新工程計畫的制定和組織實施。2、負責配置科技資源和科學技術的引進,組織重大科技攻關和實用技術推廣。
3、負責歸口管理各項科技經費,匯同有關部門組織實施辦法。
4、負責管理全縣科技示範園區、民營科技企業以及高新技術新產品的認定、指導、協調農村科技產業和農業科技示範基地及先進適用技術的試點、示範、推廣工作;指導科技扶貧、科技興農工作。
5、負責歸口管理科技成果、獎勵、保密和技術市場工作;提出科研機構的布局與發展方向,審核科研機構的組建和調整方案,指導科研機構和科研基地建設;負責科技宣傳。
6、負責科學技術引進、消化、吸收及創新工作;管理科技援助工作。
7、負責科技信息、科技統計工作;推動科技中介組織的發展和科技服務體系建設,指導科技幹部的教育、培訓工作。
8、指導、協調縣政府工作部門和各鄉(鎮)的科技工作。承擔通江縣科教領導小組、通江縣科技顧問團的日常工作和辦公室工作。
9、負責全縣智慧財產權服務工作。
10、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內設2個職能股:一、人事秘書股。負責秘書事務、文書與科技檔案管理和信訪、保密等工作;負責局機關規章制度的制訂;負責全局機關行政、後勤、財務、安全保衛等工作;負責局機關人事管理;負責勞資、統計、普法、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工會、婦聯和計畫生育工作。
二、業務股。
組織制訂工農業科技發展規劃;組織指導工、企業和農村重大的支柱產業的科技示範;負責引進和推廣新技術、新良種的中間試驗;協同有關部門推動工業和農村科技進步;組織申報實施國家、自治區、北海市、縣級各類科技計畫項目聯繫和指導;負責工、企業以及農業的科技產品的開發,建立健全技術創新體系;負責管理全縣科技信息、民營科技企業科研單位建立的登記、審核、批覆等工作;負責全縣科技成果申報、智慧財產權登記工作;負責本縣年度科技“三項”計畫項目登記評估和下達工作;負責編制全縣科技發展遠景規劃和五年計畫,歸口管理科技項目的統計工作;負責全縣科技與經濟結合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