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和省上有關林業工作的法律、法規、政策;落實市、縣關於林業工作的各項措施;研究制定全縣林業發展規劃及總體思路;報批各項林業重點工程的規劃設計、組織實施和監督管理,執行縣政府的決議,對縣政府負責並報告工作。2、負責全縣造林綠化、組織實施全縣林木、種苗檢疫和森林病蟲害防治工作,對全縣國營苗圃、林業站、集體、鄉村和個體林場等基層林業單位實行巨觀管理。3、組織實施全縣退耕還林工程、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三北”防護林建設及重點公益林補償等林業重點項目工程。4、負責組織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森林採伐限額的程式審批執行情況,依法保護管理林地和野生動植物資源。5、管理全縣林業事業經費及各項專用資金、林業系統財務計畫工作、統計及審計監督工作,徵收育林基金並監督使用。6、負責全縣林業科技、教育、宣傳工作,主管全縣林業科技項目立項、審查、報批林業科技新成果的推廣套用工作。7、負責全縣林政執法、協調指導監督林政股、查處破壞森林植被和野生動物資源案件。8、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水土保持、環境保護、農村能源開發及農業綜合開發、扶貧、抗旱救災工作。9、指導全縣林業行業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查處林業系統職工違犯黨紀、政紀的行政行為;負責林業系統的工、青、婦工作。10、承辦縣委、縣政府、市林業局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縣林業局下設單位有:合水縣林業站、合水縣退耕辦、慶陽市森林公安局合水縣派出所、綠化辦、防火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