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併理論

合併理論,是指應當站在怎樣的立場上來認識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係,從而合理地確定合併的範圍和合併的方法。

基本概念

定義

如何認識指導合併會計報表的觀點。通俗地講,是指應當站在怎樣的立場上來認識母公司與子公司的關係,從而合理地確定合併的範圍和合併的方法。

類別

在編制合併會計報表時,如何看待少數股權的性質,以及如何對其進行會計處理,國際會計界形成了三種編制合併會計報表的合併理論,即所有權理論經濟實體理論母公司理論

所有權理論

(1)

子公司的資產,負債屬於母公司的部分,按公司的購買成本(公允價值)加以合併,屬於子公司少數股權的資本及負債不包括在合併報表中。母公司購買成本高於所獲得子公司淨資產的公允價值的部分確認為商譽反映在合併報表中;

(2)

子公司報告的收入和費用中母公司所擁有的部分包括在合併報表中,屬於子公司少數股權的收入和費用不再合併報表中計列。

母公司理論

(1)

子公司的資產,負債屬於母公司的部分,按母公司的購買成本(公允價值)加以合併,屬於子公司少數股權的資產和負債仍以原賬面價值計列;

(2)

商譽只計列屬於母公司的部分,屬於子公司少數股權的部分並未計入;

(3)

將合併利潤歸屬於母公司股東,將少數股權視為負債,少數股東損益視為費用;

(4)

公司間業務所發生的未實現的損益,順銷時,從合併利潤中100%抵消;逆銷時,僅抵消母公司所占有的部分。

主體理論(實體理論)

(1)

子公司的資產及負債無論多數股權,少數股權均以公允價值合併,其中子公司的總價值是以多數股權支付的價格估算而來;

(2)

商譽計列母公司部分和估算屬於少數股東的部分;

(3)

合併淨利潤屬於合併主體的所有者權益擁有者;

(4)

少數股權是合併權益的一部分,少數股東損益是合併淨利潤總額分配給少數股東的部分;

(5)

公司間業務所發生的未實現的損益,無論順銷,逆銷,均全部抵消,在逆銷時,將全部的金額在多數及少數股權之間加以分配。

中國現行實務中所使用的合併理論

——這是母公司理論與主體理論的相互妥協

(1)

子公司的資產,負債的計列全部採用公允價值報告;

(2)

商譽只計列屬於母公司的部分;

(3)

合併淨利潤歸屬母公司股東,少數股東權益作為減項,但不是費用。它是合併主體已實現淨利潤在多數和少數股權之間的分配;

(4)

少數股權是合併股東權益的一部分,將其列示為單獨的一項金額;

(5)

公司之間業務所發生的未實現的損益,採用主體理論。

合併範圍

合併財務報表的合併範圍應當以“控制”作為基礎予以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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