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金融風險

合作金融風險是指在資金融通和貨幣資金的經營過程中,由於事先無法預料的不確定因素帶來的影響,使經營者的實際收益與預期收益發生一定的偏差,從而有蒙受損失或獲得額外收益的機會或可能性。可見,合作金融風險與一般意義上的風險有很大區別。從內涵來說,合作金融風險的內容要比一般風險的內容豐富得多,從外延看,合作金融風險要比一般風險的範圍小得多,前者僅限於發生或存在於資金借貸或經營過程的風險,而後者則包括發生或存在的一切風險,其範圍要比前者寬廣得多。

基本信息

合作金融風險的形成

合作金融風險的因素

合作金融風險的因素,是指能夠引起或增加合作金融風險事件發生的機會或影響損失程度的因素,可以分為直接因素或間接因素。直接因素包括一國的巨觀經濟狀況,經濟政策與經濟法律、法規的出台及資金使用者的經營管理狀況,政權的更替,首腦人物的變動,國際爭端與戰爭的爆發,資金貸出者和金融投資者的心理預期等。間接因素主要指因自然災害或巨觀經濟政策失誤而導致的整個國民經濟狀況惡化等,其中,心理預期在合作金融風險的形成過程中,有著非常重要的影響,例如,某農村信用合作社的一些存款戶因預期該社的信譽下降,有出現支付困難的可能,於是紛紛提取存款。當大多數存戶採取一致行動時就會使該社在擠兌風潮中面臨倒閉的風險。

合作金融風險形成的特徵

1.僅限於資金的融通與經營的領域。由於合作金融風險是風險的一種特例,因而它僅存在和發生於特定的金融領域。

2.合作金融風險的形成具有雙重性。它是指合作金融風險既有可能給從事合作金融活動的主體帶來收益的機會,也有可能給經濟主體帶來損失的機會。

3.合作金融風險影響範圍廣,損失金額大。由於其活動不但涉及生產和流通領域,而且還部分地涉及了分配與消費領域。因此,一旦發生風險,其影響的範圍是廣大的,損失金額往往也是十分巨大的。

合作金融風險的種類

根據巴塞爾銀行監管委員會的《有效銀行監管核心原則》,合作金融經營風險主要有資本金不足風險、流動性風險、信用風險、利率風險、匯率風險、證券價格風險、自然與社會風險等。

1.資本金不足風險。資本金不足風險是指合作金融在資本金管理中所面臨的不能保持適度資本額的風險。合作金融擁有一定數量的資本是它賴以存在和發展的先決條件。資本數量的多寡不僅是顯示合作金融信譽高低的重要標誌,而且是衡量合作金融補償意外損失、維護存款者利益的重要保證。合作金融為提高自身信譽,增強經濟實力,保證業務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有效抵禦經營風險,就必須擁有充足的資本。如果合作金融不能隨著業務規模的擴大和風險資產結構的變化,增加資本數量,保持資本充足,則有可能危及合作金融的信譽,降低合作金融風險的抵禦能力,增大合作金融經營風險。

2.流動性風險。流動性風險是指合作金融無法在不增加成本或資產價值不發生損失的條件下及時滿足客戶流動性需要的可能性。合作金融的流動性分為負債和資產兩方面。負債方面的流動性要求銀行能隨時滿足存款人提現的需求,資產的流動性要求銀行能隨時滿足借貸融通資金和正常的貸款需求。如果不能隨時滿足這兩方面的需求,就會出現流動性不足的風險。由於客戶未來的提存和貸款需求難以預測,銀行就很難確定在某一時點應保持多少資金頭寸,尤其當經濟出現動盪時,或銀行自身資產質量出現嚴重問題,大量貸款不能按期收回而導致支付困難時,客戶的提存就會出現異常波動,甚至引起擠兌。

3.信用風險。信用風險即為資產損失風險,它是指債務人由於種種原因不能或不願償還合作金融債務而使合作金融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這種信用風險對合作金融來說存在於三個方面:一是貸款風險,二是證券風險,三是拆借風險。貸款風險是指由於各種事先無法預料的不確定的因素影響,導致貸款遭受損失的可能性。證券風險是指證券發行人由於種種原因不履行債務而遭受損失形成的風險。拆借風險是指資金拆人金融機構不能或不願償還到期拆藉資金而遭受損失形成的風險。這三種風險,尤其是貸款風險是目前合作金融最主要的經營風險。

4.利率風險。利率風險是指合作金融的財務狀況在利率出現不利的波動時面對的風險。由於合作金融的大部分金融工具都是以利率作為定價手段的,因此當利率發生變動時,合作金融的表內和表外頭寸將面臨遭受損失的風險,這具體表現在當未來負債利率趨於下降時,使合作金融遭受付出更多負債利息成本的損失;當未來資產利率趨於上升時,使合作金融遭受減少資產利息收入的損失。利率風險是隨著金融自由化和利率市場化逐漸產生和發展起來的,在利率市場化的金融市場環境下,利率不再由金融監管當局確定,而是根據市場供求狀況自由浮動。在這一過程中,利率風險逐漸成為合作金融業務面臨的主要市場風險,如何控制利率風險也就成為合作金融機構日常管理的一個重要內容。

5.匯率風險。匯率風險是指由於匯率波動而使合作金融在國際業務經營中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隨著經濟的全球化,國際經濟聯繫的加強,以及金融業競爭的加劇,合作金融的業務活動已不僅限於國內,而是迅速趨向國際化。合作金融在開展各項國際業務活動過程中,由於匯率的變化,使合作金融的經營存在一定的風險。合作金融國際業務中的風險主要來自國際信貸與投資以及外匯買賣業務。當未來匯率(間接標價表)趨於上升時,借入外匯貸款、對外投資、外匯買入均會遭受損失;反之當匯率趨於下跌時,對外放款、外匯賣出均會遭受損失。

6.證券價格風險。證券價格風險是指合作金融所投資持有的有價證券因其價格的下跌所遭受損失的可能性。隨著今後金融改革的深化,證券投資是合作金融的一項重要資產業務,是合作金融收入的重要來源之一。合作金融的證券投資是指合作金融購買有價證券的活動。合作金融進行證券投資的目的主要是為了獲取收益,分散投資,減少風險,增強資產的流動性。合作金融證券投資業務的收益主要來自兩個方面:一是利息收入,二是證券增值收人。因證券市場價格受多種因素的影響,有時證券價格趨於下跌,致使合作金融的證券投資不僅不能獲得增值收入,反而遭受貶值損失,面臨證券價格下跌的風險。

7.自然與社會風險。自然風險是指由於自然現象和物理現象所引起的風險,如由於發生地震、雷電、火災、洪水、颱風等自然災害而使人們的財產遭受一定損失的風險。這些自然現象是客觀存在的,不以人們的主觀意志為轉移,合作金融在經營活動過程中必然會由於這種自然災害而遭受一定的財產損失,因而存在著自然現象所引起的風險。社會風險是指由於個人或團體在社會上的行為引起的風險。合作金融是國民經濟體系中的一個重要部門,是社會經濟運行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它也是在一定的社會環境中從事經營活動,它的業務經營能否正常運行,不僅取決於其內部機構的運轉效率及彼此之間的配合協調,更重要的是有一個穩定、良好的外部環境,而這個外部環境的穩定與否則取決於社會、團體及個人的行為,因此社會、團體和個人的行為也會造成合作金融的風險。

合作金融風險的處理

合作金融風險的處理是指合作金融採取各種措施對風險進行預防、規避、分散、轉移、抑制和補償。

(一)風險預防

風險預防是指合作金融對風險設定多層預防線的方法。合作金融可以設定以下幾層風險預防線。

1.充足的自有資本金。合作金融抵禦風險的最終防線是保持充足的自有資本金。所以,從風險預防的角度來考慮,合作金融的開業資本必須具備相當的規模。各國金融當局對合作金融的資本充足性都有明確的規定,並將其作為金融監管的重要內容。《巴塞爾協定》也提出了資本風險資產的最低比例,並對資本的定義和組成、風險資產的權重等提出了比較規範的計算方法。

2.適當的準備金。合作金融的經營特點決定了合作金融的自有資本畢竟很小,單靠自有資本來防範風險往往力不從心,因此,合作金融抵禦風險的主要措施是在資產份額中保持一定的準備金。法定存款準備金(合作金融按照中央銀行規定的存款準備金比率計提交存中央銀行的那部分存款)和超額準備金(合作金融所持有的準備金中超過中央銀行所規定的法定存款準備金的那一部分)是基本的準備金,被稱為第一級準備金。它們既可以隨時應付提款的要求,又可以及時滿足臨時性貸款的需要。

但是,由於第一級準備金是非盈利資產,保留過多就意味著銀行放棄了一部分盈利的機會,所以合作金融還將某些流動性較大的盈利資產當做第二級、第三級準備金,如短期政府債券、短期貸款、可轉讓的定期貸款等,這些資產容易轉讓或按約收回現金,靈活性較強。

以上這些周轉用的準備金都只起防患於未然的作用,一旦風險損失發生,還需要有一種能夠依靠自身能力彌補損失而不影響銀行正常運行的準備手段,即專項準備金。常見的專項準備金有貸款壞賬準備金與資本損失準備金,前者專門補償貸款本金的損失,後者則用來補償因災害、失竊、貶值等原因引起的資本損失。

準備金管理是一項需要精細把握、靈活調度的工作。第一級準備金的基本管理要求是將其保留在必需的最低限度以內。第二級、第三級準備金的基本管理要求是資產的形式與期限應該同可能出現的資金需求的形式與期限相適應。

(二)風險規避

風險規避是指合作金融在經營過程中拒絕或退出有風險的經營活動。合作金融常用的風險規避原則和策略有以下幾種。

1.避重就輕的投資選擇原則。即在各種可供選擇的投資項目中,應注意選擇風險較小的項目,避免風險過大的投資。在權衡風險和收益時,要在兼顧二者的前提下優先考慮風險因素。

2.“收硬付軟”、“借軟貸硬”的幣種選擇原則。即在國際業務中,對將要收入或構成債權的項目選用匯價穩定趨升的“硬”貨幣;對將要支付或構成債務的項目選用匯價明顯趨跌的“軟”貨幣。這種策略的前提是能夠準確地預測匯率波動的方向,同時,也與談判時合作金融的地位和實力有關。

3.揚長避短、趨利避害的債務互換策略。即兩個或多個債務人利用各自不同的相對優勢(這些相對優勢恰是對方的相對劣勢,但又是對方急需滿足的要求),通過金融中介機構互相交換所需支付債務本息的比重或利率種類與水平,達到彼此取長補短、各得其所地避開風險的目的。主要的互換業務有貨幣互換和利率互換兩種。

4.資產結構短期化策略。即降低資產的平均期限或提高短期資產的比重。資產結構短期化的好處是:既有利於增加流動性以應付信用風險,又有利於利用利率敏感性來調整資產負債或利率定價來處理市場風險。它避免了長期性資產所特有的一系列風險。

(三)風險分散

風險分散是指合作金融通過實現資產結構多樣化,儘可能選擇多樣的、彼此不相關或負相關的資產進行搭配,以降低整個資產組合的風險程度。合作金融分散風險的具體做法有:

1.資產多樣化。即力求合作金融資產的形態、種類、期限、利率、風險、稅收、政府管制等各方面都有所差異。

2.授信對象多樣化。即合作金融的授信對象既有企事業單位,也要有各級政府和個人;既有大企業,也要有中小企業;既有中低收入階層,也要有高收入階層。同時,還要兼顧到各個地區和各個行業。

3.信貸資金分散化。即對單一客戶的授信額度要控制在一定範圍之內,將單項資金在總資產中的份額限制在極小的比例之內。若有巨額的貸款需求或證券籌資,則儘量邀請其他銀行組成銀團共同貸款或投資。

在國際業務中,還要注意貨幣種類的多樣化和授信國別的多樣化等。

風險分散策略可以用一句諺語來生動地描述:不要把所有雞蛋放在一個籃子裡。一般而言,實施這種策略要以規模經營為前提。規模經營是多樣化的基礎,分散經營是多樣化的內容。

(四)風險轉移

風險轉移是指當風險分散之後仍有較大的風險存在時,就利用某些合法的交易方式和業務手段將風險轉嫁出去。合作金融轉嫁風險的具體做法有:

1.提前或推後結算結匯。即當預計本幣將要貶值、外幣將要升值時,國內銷貨商要設法提前收款,出口商要設法推遲收匯。當預計本幣將要升值、外幣將要貶值時,則國內購貨商要設法提前付款,進口商要設法推遲付匯。這種提前或推後的做法應當符合交易規則,為交易對方所承認或接受。

2.調整契約契約條件。如進口商將進口原料賣給生產廠家時要求以外幣計價,就將外匯風險轉嫁給了生產廠家。對於因匯率變動而造成的風險損失,可以通過提高國內本幣銷售價格的方式將風險轉嫁給消費者。

3.多頭與空頭。即合作金融在預計外匯將要升值時做多頭,預計外匯將要貶值時做空頭,從而把風險轉嫁給交易對手。這種做法的前提是對匯率變動方向的預測十分準確,否則就會遭受雙倍的風險損失。

(五)風險抑制

風險抑制是指當風險無法轉嫁出去時,則要在銀行自身的經營過程中予以消除或縮小。合作金融常用的風險抑制手段有:

1.掉期交易。即合作金融在進行外匯交易時,通過將相同貨幣、相同金額而方向相反、交割期限不同的兩筆或兩筆以上的外匯交易結合起來進行的方法以避免外匯風險,也就是在買進或賣出即期外匯的同時,以賣出或買進遠期外匯的方法來防範外匯風險。

2.期貨交易。即當前達成成交契約並事先約定結算的利率或匯率,以後的結算不受利率或匯率變動的影響。

3.期權交易。即投資者支付一定的費用,簽訂期權契約,取得在契約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協定價格買進或賣出一定數量證券或外匯的權利。由於期權交易的直接對象不是物(證券或外匯),而是買賣證券或外匯的權利,所以購買期權以後既可以執行,也可以不執行。購買期權時,期權買方要支付一定比例的期權費,一般占協定金額的1%~2%不等。

(六)風險補償

風險補償是指合作金融採取各種措施對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加以彌補。合作金融常用的風險補償方法有:

1.契約補償。即在訂立契約時就將風險因素考慮在內,如將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計入價格之中,訂立抵押條款和擔保條款等。

2.保險補償。即通過存款保險制度來減少合作金融風險。存款保險制度要求所有經辦存款的機構(投保機構)根據存款額大小按一定的費率將保險費交給某一保險機構。當投保機構無力支付存款時,該保險機構在一定限度內代為支付。合作金融可以利用存款保險制度來降低或消除因擠兌風潮而使合作金融倒閉的危險。

3.法律補償。即利用法律手段對造成合作金融風險損失的法律責任者提起財產清理訴訟,儘可能地挽回一部分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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