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乘[計程車合乘]

合乘[計程車合乘]
合乘[計程車合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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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乘,也被成為計程車合乘,或稱合乘的士、合乘計程車,在香港又俗稱泥鯭的、泥鯭的士,中國大陸又稱為拼計程車、拼車、拼的士,台灣則稱作共乘計程車或叫客計程車指計程車司機在不遵守計程器(又稱為咪錶)收費的情況下接載多名各不相識的乘客前往相若目的地以另收一個指定服務價錢,是合乘的一種。

2014年1月1日,為了保護合乘各方的合法權益,區別合乘與非法運營,北京市交通委在深入調查研究、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形成了《北京市交通委員會關於北京市小客車合乘出行的意見》。

定義

乘客一般只需付比平常少的費用,司機則可收取多人的付費而得到比平時較多的收入。世界各地如中國大陸、台灣部份地區、香港亦有相似的情況。

由於環保運動興起,對於交通運輸造成的污染與浪費,當代有了新的反省與應對。“共乘”(英文為Carpooling或Car-sharing)在現代都市中又有了新的意義。為使得交通運輸工具的效益最大化,許多國家正在規劃、推廣共乘計程車的運輸方法。

發展現狀

自2013年北京市出台規定後,同時也興起了以合乘為運營業務的優秀企業。自2013年北京出台政策後合乘的形式以及種類也是多種多這樣,五花八門的拼車工具也是層出不窮,主要是以無錫打的寶科技有限公司為代表的自主合乘微信平台(dadibaokeji)等合乘成功率很高的工具。

隨著中國城市化進程的飛速發展以及城市人口的密集增長,在很多大中型城市,尤其是以北京、上海、廣州、深圳為代表的城市,打車困難並且在上下班時間交通壓力大的問題,2012年3月份,北京出台相關政策,鼓勵乘客合乘計程車,並對合乘的分攤費用及發票做出了規定。特別是在早晚尖峰時段,合乘者各付共同路段車費的60%,並可列印多份發票。

釋疑

從法律性質上講,“合乘”和“拼客”是完全不同的法律行為。“拼客”是指計程車司機為追求更高的利益多載客人,這侵害了乘客的權益,是違規行為。“合乘”是指在客運尖峰時段或路段,乘客經協商同意共同乘坐同一輛計程車的自願行為,是一種合法行為。

釋疑一:拼車如何界定,收費最關鍵

合理的拼車收費是指油、電、氣用費和過路費,車主可以按照拼車人頭向合乘人員收費。

釋疑二: 臨時起意拼車, 是否算黑車

禁止臨時隨意合乘攤算相關費用。拼車和黑車最大的區別就是是否從中營利,黑車在車站、捷運站等人流密集的地方“拼客”的行為並不鮮見,這種臨時拼車盈利的行為顯然和合乘出行相違背。此類車主收費如高於計程車費或平均下來的人頭費,交通執法人員取證後將對其處以3000元到2萬元不等罰款。

釋疑三: 拼車出現事故, 責任誰承擔

法律人士對此的解釋是,如果此前雙方沒有約定,在沒有保險又沒有協定書的情況下,只能走法律程式。如果車主在開車過程中存在過失,需要承擔責任,反之則無需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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